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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河南省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现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新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依法管理教师队伍的重要抓手。自2001年以来,河南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历经面向在职教师认定和面向社会认定两个阶段。截至目前,全省共认定各类教师资格人员70多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结论为合格。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相似文献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从2002年1月1日开始 ,我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2001年对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含电教、教科研单位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 ,下同)中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下简称“首次认定”)。第三条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以及本自治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  相似文献   

3.
按照教育部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我省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制度作为一项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规定,依法办事,严格把关,严格管理,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一、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总体安排 在首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涉及人员较多,情况复杂,因此,应从易到难稳妥有序地进行,于2002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分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4.
只要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就可以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7月21日,吉林省正式启动了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这是吉林省在首次面向在职教师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结束后,完善教师队伍法制化管理制度的又一举措。 吉林省新出台的有关办法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课程  相似文献   

5.
问:去年底,国家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根据《教师法》授权,国家教委颁布了《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引起社会各界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广泛关注。半年多过去了,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特别是教师资格过渡工作进展如何?请介绍一下有关的情况。答:《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颁布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实施《教师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工作对待。现全国已有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和本省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地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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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信息     
日前,河南省教委发出通知,全省开始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和身份,标志着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须的品德、知识和能力。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教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的要求,我省首先开展在职教师的资格过渡工作。 申请教师资格过渡的,必须是《教师法》施行之日前已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及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教育职员。 依照《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分为: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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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依据《教师法》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同年12月28日,原国家教委颁发《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对1993年12月31日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进行教师资格的过渡工作,于次年开始,到1998年初基本完成。为了切实做好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自1998年4月开始,在上海、江苏、湖北、广西、四川、云南六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市开展了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将于1999年第四季度起在全国逐步开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认…  相似文献   

8.
教师朋友们,《教师咨询》栏目又和大家见面了。一年来,我们收到了很多教师的来信,询问有关教师的切身利益问题。本期,我们先就"代课教师是否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问题,请教育部有关部门答复如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依据《教师法》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同年12月28日,原国家教委颁发《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对1993年12月31日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进行教师资格的过渡工作,于次年开始,到1998年初基本完成。为了切实做好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自1998…  相似文献   

9.
信息传递     
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面启动 我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3月起全面实施,在职教师的认定将首先进行,预计到6月全部完成 我省颁发的《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省凡是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要求的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  相似文献   

10.
《陕西教育》2007,(5):9-9
为贯彻落实《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行政许可法》,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制度(试行)》(陕教师〔2004〕66号,以下简称《认定制度》)规定,2007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哪些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通过考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近,一些教师来信询问,哪些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通过考试?现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现答复如下: 根据《教师法》授权、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规定,符合教师资格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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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视野     
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分三步进行 《教师资格条例》近日由国务院颁布施行。《教师资格条例》是依据《教师法》、《教育法》制定的。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项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准备进入教师队伍,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的基本要求,教师资格制度规定了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后,只有具备教师资格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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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教师法》规定了获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教师资格的认定和丧失的原则以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基本程序。国务院和教育部也相继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教育资格制度正式启动,它对我国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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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杨云慧)从今年起,云南教师资格认定范围进一步扩大,中等师范学校及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也可参加教师资格的认定。据了解,3年来,云南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首先完成了1994年以来进入教师队伍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去年开始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为拓宽非师范毕业生就业渠道和教师来源渠道,特别是为广大应届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条件,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今年开始,在继续做好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认定范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云南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扩大!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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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颁布,我省的教师资格认定过渡工作和全国一样正在逐步展开。根据省教委教师资格认定过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内试点校的经验,市教委近期对全市教师资格过渡工作做了统一部署。鉴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广大教师乃至全社会对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资格认定过渡工作还不甚了解,我们特请市教委人事监察科就有关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有关问题做以解答,以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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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市教委正在抓紧制定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的实施细则。今后凡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国公民.都应当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是一种社会性的认定。根据规定,教师资格将每年受理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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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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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决定 ,从今年10月开始 ,我区的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就面向社会了。  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不仅包括在校从事教学工作人员、非教学工作人员及在校的应届毕业生 ,也包括社会人员。凡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均应依法予以受理 ,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和《教师资格条件》等规定的权限认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相应的教师资格。  为确保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开展 ,在认定过程中 ,需要强调几个问题 :   1 已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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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2018年修订)》,其中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的认定标准引发了讨论。笔者将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新教师[2002]3号)进行了对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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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也明确规定:“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我国各地在实施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都进行了考试,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教师资格的质量。但是,从教师资格认定的考试实践来看,目前存在很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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