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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美国职业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开发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对美国职业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开发状况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美国是最早通过电视转播职业体育赛事的国家,巨额电视转播收入成为美国职业体育赛事的重要基石。美国职业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开发可分为萌芽期、快速增长期、缓慢增长期、全面繁荣期等四个时期。美国职业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主要开发策略有:建立赛事竞争力平衡机制;电视转播权的整体出售;建立电视转播权联合购买机制;电视转播方式多样化等。  相似文献   

2.
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研究   总被引:36,自引:0,他引:36  
为开发我国“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无形资产,运用文献研究的方法,对中外体育赛事“电视转播”及“电视转播权的营销”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国际上,电视转播体育赛事和营销转播权经历了萌芽、争议犹豫、初步探索和繁荣发展4个历史阶段;当今世界营销转播权有多种模式;国际上各体育组织营销转播权多得到一定法规条例的保护;我国体育组织对赛事电视转播权的营销刚萌芽,需要加快立法,加速体制改革,创造条件,繁荣体育赛事电视转播营销市场。  相似文献   

3.
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营销策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邹玉玲 《体育学刊》2001,8(3):10-12
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销售价格迅速上涨,销售方式多样化,电视转播权的销售收入成为大型体育比赛以及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高水平体育赛事的主要经济来源。在初步了解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销售基本状况的基础上,对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价格定位及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销售方式进行探讨,为我国体育市场的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奥运会确立了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有偿转让的制度,随着体育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需要加强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转让的立法与规范。而进行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转让的立法,必须考察其转让的法律关系,包括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转让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转让的主体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客体是具有表演权性质的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内容是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置与安排。  相似文献   

5.
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开发与思考   总被引:13,自引:1,他引:12  
在综述国内外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开发的历史与现状的基础上,对其迅猛发展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在我国开发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6.
随着体育赛事的商业化,体育赛事转播权成为体育产业商业开发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国虽对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权利属性有所争议,但对体育赛事转播权作为一项待确定的权利或是一种反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应该受到保护则普遍认同。通过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从法律视域探索世界各国在保护体育赛事转播权方面的经验,并对体育赛事转播权的主体认定、电视播放者的邻接权保护、对新型传播技术的规制及对赛事转播权合理使用的界限等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希望为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法律保护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7.
体育赛事电视转播的发展促进了电视传媒与体育产业的共同发展.国际大型体育赛事电视转播发展迅猛,有的甚至出现了过度开发的现象.而我国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开发还有待提高,主要取决于体育竞赛表演业水平的提升和打破电视垄断.  相似文献   

8.
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等,对电视转播权价格、过度商业化、汇率、互联网、赛事播出时段等在电视转播权收入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源进行研究.电视转播权收入是大型体育赛事的主要收入之一.为了降低电视转播权收入中存在的风险,增强体育赛事的抗风险能力,需要找到那些会造成电视转播权收入减少的风险源,并对其引发的电视转播权收入减少的过程进行分析,为赛事管理者监管这些风险源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9.
电视媒体买方垄断是制约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有效开发的瓶颈,反电视媒体垄断是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有效开发的条件之一,但学术上对反电视媒体垄断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从而忽略了反电视媒体垄断所面临的操作困境.通过分析体育赛事的属性和中国电视媒体的目前状态,依据福利经济学和博弈论建立模型进行深入探讨,认为在体育比赛承办方具有上游垄断属性和电视媒体具备下游垄断状态条件下,走体育赛事承办方与电视媒体联合道路不仅可以减少反垄断至福利最大化时的反垄断成本,还能增加体育赛事承办方的收益.  相似文献   

10.
运用文献资料等方法,从体育赛事职业化发展的角度,对我国羽毛球超级联赛在联赛制度、电视转播权以及联赛赞助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现有的职业体育赛事发展经验与羽毛球的项目发展特点,探讨羽超联赛的发展路径。建议羽超联赛完善联赛制度及制度的实施细则,加强联赛电视转播权的开发与相关的媒介化运作,提升联赛商业赞助的专业化程度等。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体育节目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欢迎,大型体育赛对电视体育市场有显著的拉动作用。足球是世界上最受观众喜爱的体育运动,在欧洲、南美和亚洲地区足球赛事的收视率占绝对优势地位,F1赛车是欧洲观众除足球外最喜欢的赛事;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观众往往更热裒于本土的体育赛事,而对足球赛事兴趣不大。冬季运动在北欧、东欧、北美等气候寒冷的地区受到了欢迎,俄罗斯、美国是其中的代表。亚洲电视体育市场缺少本土品牌赛事的强力支撑。重大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费用呈大幅攀升的趋势;电视转播权销售方式呈连锁化、捆绑销售的趋势;电视转播权产品类型呈细分、分类出售的趋势;重大赛事收视全球化的趋势明显。  相似文献   

12.
在体育赛事直播侵权纠纷中,法院跳过体育赛事权利而径行分析体育赛事节目或画面保护模式的通常做法欠妥。明确体育赛事财产权的性质可以使赛事直播在权利基础上正本清源,并统一赛事直播侵权纠纷的司法保护标准。理论上否定体育赛事可版权性的理由并不能统一适用于所有赛事类型。一些具有美感性和艺术性的体育赛事可解释为舞蹈作品或杂技艺术作品,从而获得版权保护。将来的《体育法》修订应当明确规定"体育作品"。非作品性体育赛事应当通过数据财产权加以保护,这既符合国际发展趋势,也符合国内产业导向,同时与保护客体的性质相适应。在现行法律体系之下,体育赛事数据财产权的保护可以通过适用《民法典》关于民事权益保护的一般条款,或者关于习惯作为法律渊源的条款得以解决。在《体育法》修订中,我们需要明确规定体育赛事数据财产权,其具体内容包括数据采集权、数据传输权、数据使用权、数据处分权和数据收益权。  相似文献   

13.
论述了版权法和专利法中与体育有关的主要内容:版权保护;版权所有者的权利;版权的合理使用及权利的限制;版权中电视和收音机传播,并在此基础上着重分析讨论了与体育赛事有关的版权和专利问题。比赛中新的技战术没有专利;体育赛事本身没有版权;体育赛事转播具有版权,著作权的归属由赛事主办者与电视台通过合同约定。  相似文献   

14.
2000-2004年间我国电视体育节目收视状况的解析与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运用文献资料、比较研究等方法,对2000-2004年间我国体育节目收视状况进行了研究。2000-2004年间体育节目年播出量比较稳定,但不同年份体育节目供求关系很不平衡。大型体育赛事对体育节目收视有巨大的拉动作用,受大型体育赛事周期性举办的影响,体育节目收视呈周期性波动特征。重点城市体育节目收视也呈周期性波动特征,且波动规律和全国市场波动规律基本一致,重点城市体育节目供求关系与全国体育节目供求关系也相近。发达地区体育节目收视状况一般优于不发达地区,体育节目收视状况与城市现代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呈正相关,但这种关联很不稳定,说明影响体育节目收视的因素很复杂,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5.
Radio broadcasts brought fans into the drama of the football match in real time for the first time. The indelible impact of radio shaped the development of football fandom in the early to middle 20th century. While television is now the biggest financial supporter of top-level football, owners used to worry that TV would diminish gate receipts. Mass media are often suspected of contributing to social alienation, this chapter shows how fans use television broadcasts to create social events. This essay discusses various viewing contexts such as pubs and fan clubhouses in order to illustrate how media is used by fans to create social bonds.  相似文献   

16.
体育赛事组织者是指组织、策划体育赛事,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个人或组织。传播技术的发展使体育赛事的观众规模迅速扩大,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让体育赛事组织者面临权利保护的难题。鉴于我国当前无明确保护体育赛事组织者传播权的法律,以往的相关判决中常用体育赛事组织的章程证明体育赛事组织者对其体育赛事享有传播权。体育赛事组织的章程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由于赛事传播权属于绝对性权利,而体育赛事组织不具备立法主体资格,其章程规定不能作为体育赛事组织者享有赛事传播权利的法律依据。对比他国采取的保护模式,认为我国可在《体育法》《著作权法》上明确对体育赛事组织者传播权的保护,同时权利人还可借助《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其对体育赛事节目享有的控制权。  相似文献   

17.
大型体育赛事赞助合同排他性权利的法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赛事的商业化离不开赞助商的赞助,为吸引赞助商则需要保护赞助商的利益.在大型体育赛事赞助合同中约定适用排他性原则,可保障赞助商在赛事市场开发中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在对大型体育赛事、体育赛事赞助、体育赛事赞助合同进行分析之后,对大型体育赛事赞助合同中排他性进行解释,继而对大型体育赛事赞助合同中排他性权利的含义和特点进行研究.按照权利的构成要素,对体育赛事赞助排他性权利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进行分析.最后,在研究排他性权利的法源、排他性权利状态和排他性权利效力的基础上,提出排他性权利的保护策略,以保护赞助商权益,推进体育赞助和体育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通过文献资料、专家访谈、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探讨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垄断问题。研究发现我国体育赛事转播过程中主要存在使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集中销售与联合购买,使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主要原因为我国特殊国情、体育赛事转播的经济性、赛事媒体转播机制以及反垄断法律法规的缺失等;提出健全中国体育赛事转播权反垄断法律法规,重构中国体育赛事转播权收益分配制度,规范中国体育赛事转播相关市场行为等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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