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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我国国情,阐明在城市周边进行村镇住宅建设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但是应采取渐进性的策略,并且在建设中应注重可持续性的发展战略。 相似文献
2.
湖南村镇住宅产业化发展战略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住宅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目前湖南省村镇住宅建设仍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实现村镇住宅产业化,促进湖南村镇住宅产业的发展,有助于拉动农村经济。 相似文献
3.
从村镇银行运营的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政策及法律制度障碍入手,对影响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性发展的因素做分析研究,提出实现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一些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生态住宅建设的发展必须继承我国传统民居的生态观,大力借鉴国外生态住宅建设的丰硕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运用国外的先进的生态技术,在此基础上的创新是我国生态住宅建设及发展的根本出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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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航 《商情·科学教育家》2013,(35)
由于农村现有的金融机构没有真正解决农村贷款难的问题,这就迫切要求建立新型的金融机构即村镇银行.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指出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因素,探讨了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趋势,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金融监管方式、发展金融产品等措施,对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方向起到了进行了深入的探究. 相似文献
6.
建筑节能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国建筑围护结构技术、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利用技术和地源热泵技术在城市建筑的应用上有了较快的发展.常熟地区的村镇经济发展迅速,但村镇建筑节能存在围护结构能耗过大、新技术应用过少、节能推广力度不大等问题.村镇建筑节能发展的对策,需要从落实国家节能政策、履行政府职责、产学研相结合等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节能服务公司对建筑节能发展的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村镇银行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核心力量,但是由于其自身发展不完善以及农村现代信用意识淡薄等原因,使信用风险成为村镇银行现阶段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从村镇银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出发,结合其自身的特点以及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特殊现状,分析和探讨村镇银行信用风险存在原因,力求为我国村镇银行信用风险的防范,提出有效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金融的支持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制度的完善关系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从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的价值出发,通过对我国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和研究,比对《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与现实运行的差距,并在吸收国外村镇银行法律制度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为我国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可行的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9.
王敬联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26(9):70-72
我国自2007年开始批准建立村镇银行,经过三年已有很大的发展,截至2009年3月份村镇银行的数量已达到97家.但在村镇银行的发展中仍有许多问题,尤其是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易偏离服务“三农”目标,支农性制度构建有待完善,这些已成为村镇银行发展的瓶颈.在我国大力进行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关键时刻,村镇银行如何更好地服务“三农”,解决农村新民居建设中的资金问题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将通过法律的视角分析村镇银行的支农性在农村新民居建设中的作用及建议. 相似文献
10.
多元法学视角下的村镇银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目标定位、发起人资格限制、法人治理、经营环境等多方面的问题,要解决以上问题,需要从村镇银行的法律性质、财政税收法、担保法、公司法、监管法等多个法律入手,创新出适合村镇银行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通过对我国农村宅基地与房屋转让的现状及允许农村宅基地与房屋转让的理论分析,提出应建立我国农村宅基地与房屋有条件的转让制度,以及规范该转让制度的若干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2.
冯淼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9,29(1)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沿袭的城乡二元体制的限制,农房作为农民的一项主要资产,并不能通过流转充分实现其财产价值,法律或者政策对自发形成的农房流转市场缺乏必要的规范与管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这一法律问题理解各异,判决也千差万别.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立法现状,合同效力及其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判决执行的困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变堵为疏,建立完善的农房管理法律法规;城乡房屋实行统一登记;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放宽对流转方式的限制,创新流转模式;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回应发展等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3.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之下的宅基地的特殊性。从合同法领域考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宅基地的特殊性并无必然联系。考察现阶段认定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均不符合合同法立法精神和《合同法解释(一)》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在现行制度框架下,以一户一宅为前提,以法定租赁权为核心,构建农村私有房屋买卖问题的解决之道实有必要。 相似文献
14.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其立法基础和标准不统一,导致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相互矛盾。我国应确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期限、有偿使用制度,在条件成熟时以立法形式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15.
朱凌珂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12(3):30-35
现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分别以财产流转性收益和农村金融市场扩展为抵押主题,采取农民房屋所有权并附属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抵押二种模式,多种类型.试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存在抵押权合法性、抵押物处置效力的法律风险.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应遵循合法性途径,完善抵押登记制度,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应市场化运作,其受让后的宅基地使用权期限可界定为30年为宜. 相似文献
16.
方金华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25-28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其立法基础和标准不统一,导致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相互矛盾。我国应确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期限、有偿使用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应以立法形式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17.
农家乐是乡村旅游发展的物质载体和主题依托,其空间分布差异影响区域旅游发展格局。青海农家乐的发展已初具规模。通过基尼系数、地理集中指数、点轴理论及运用ArcGIS,分析了青海星级农家乐空间分布特征。结果显示:在空间上呈点一轴布局模式;从基尼系数来看,青海各分区的星级农家乐分布集中度比较低,分布均匀度较高;从地理集中指数来看,二星级农家乐分布最集中,其次是四星级,再者是三星级。从空间分布来看指向景区;从区域分布来看,海东地区最多,其次西宁,之后是海南州、海北州、海西州、黄南州,而玉树、果洛所在的青南地区农家乐呈现空白。 相似文献
18.
张保军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29(6):173-175
新型"农村住宅社区不是"新地"农村住宅社区,我们要正确理解"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的内涵,不能以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为理由,就突破可耕土地红线,而进行占用可耕土地。建设农村住宅高层单元楼房,让农村城市化,使新型农村住宅社区没有了田园特色,也就失去了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的初衷。新型农村住宅建设,应该在科学规划确保耕地红线的基础上,以旧村改造,废弃地利用为重点,实行一户一宅的小高房建设。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城中村改造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城中村改造缺乏法律依据,城中村违章建筑严重、房屋产权不明晰,村民思想上对改造有很强的抵触情绪,农村基层组织及其体制难以发挥作用,城中村改造和社会保障很难统一进行。改造工作难以进行的原因是城中村土地权属的变更,城中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改造后农民利益的保护,各方利益的分配。对此,我国应尽快完善城中村改造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努力消除农民的抵触情绪,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创新资金筹措方式,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强化服务,加强监督。 相似文献
20.
甄进平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3(1):121-124
基于大量现场调研资料,对芦山地震引发的各种破坏类型农宅进行了原因分析,对占有较大比例的、遭严重破坏的砖混农宅提出了施工简单、造价低、质量易保证、易于农民掌握的3种加固技术,同时提出了农宅灾后加固实施管理新思路,对灾后家园恢复有一定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