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物权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物权纠纷,同时也规定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能够产生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效力。物权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以行使物权确认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物权法》已经开始施行,但是仲裁解决物权纠纷所面临的困难是亟需解决和认真对待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苑书涛 《红领巾》2004,(4):47-50
物上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者有被妨害之虞时,物权人为排除妨害或者防止妨害的发生,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得对现为妨害或者将为妨害的人请求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其性质是以物权为基础权利的独立请求权,可适用于债的履行或给付的规定.物上请求权既适用于所有权、他物权,也适用于占有,其类别有返还请求权、妨害除去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三种.根据物上请求权的性质和内容,不能一概肯定或者否定物上请求权适用消灭时效.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强调了物上请求权的民事责任性质,但是物上请求权的完善,应该不是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所能够容纳的.由物上请求权的性质所决定,我国应当在物权之下建立独立的物上请求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传统物权法的界定中,对于"返还原物"义务的客体不仅强调其有体性,更纠缠于原物的形体上的唯一性,认为只要原物的既有的或初始的特定物理形体不复存在,则物权也不复存在,由此陷入一种"物在权在,物灭权亡"的误区。事实上,在无权占有他人之物所生的返还义务中,返还的客体在本质上不是原物的形体或载体本身,而是原物所蕴含的特定财产利益。因此,"返还原物"的"物"应界定为"特定主体所直接支配的特定财产利益",且原物返还义务的客体与返还请求权不应当限定于原物既有的、初始的形体或载体本身,而应扩张及于该物的变体物。  相似文献   

4.
无效合同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旨能否有效发挥,与其时效规则的适用紧密关联。无效合同时效规则的适用主要涉及确认合同无效以及无效合同确认后请求权两个方面,但目前我国法律对此却付之阙如。从解释论的角度分析,对确认合同无效予以一定除斥期间的限制较为合理。无效合同确认后主要产生返还原物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和赔偿损失请求权,关于其相关时效规则的适用,则要区分原物是否存在以及请求权的性质分别对待。  相似文献   

5.
我国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使我国的物权保护能力得到强化。但,进一步充分发挥物的效用,推动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还应充分吸取古今中外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积极完善民法对物权的确认,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修理、重作、更换或恢复原状,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等请求权的具体保护措施,科学构建民法的现代物权保护制度,使民法的物权保护机制更加适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请求权是指当事人依据某种法律规范,向对方当事人得以主张的权利。请求权基础是指可供一方当事人得以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的法律规范。请求权得以主张是基于法律规定,而同一法律事实在同一当事人之间依据不同法律规范可以产生两个以上请求权,但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这就产生请求权的竟合问题。不当得利作为一种能够引起债发生的法律事实,可以产生不当得利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可以与其他请求权产生竞合,如所有权返还请求权、合同履行请求权等。本文试图从一实例出发,探讨不当得利和违约请求权能否产生竞合、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产生竞合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文章着重论述了因合同不成立、无效引起的“返还财产”及因合同被撤销引起的“恢复原状”与不当得利的关系。在对理论上的各种观点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文章基于物权变动具有过程性、区分正向物权变动和反向物权变动以及物权变动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认为:合同法规定的“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并不是创设了一项独立的合同法上的请求权,而是用阐释性条款的立法技术说明了合同失效时的请求权的基础所在,即:要么是不当得利请求权,要么是物上请求权。  相似文献   

8.
作为物权的留置权的法律性质,我国学术界主要有几种不同意见,但笔者认为更能全面体现我国《担保法》中所规定的留置权的法律性质,应为如下六性:担保物权性、法定性、占有性、二次效力性、替代性、可分性。 一、担保物权性 首先,留置权为物权。从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中可以看出留置权的物权性体现在:它是直接以物为标的的权利,其效力直接及于留置物;留置权人得排他地占有留置物,其不仅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返还请求权,而且可以对抗一般第三人,具有物权对世的效力;留置权人于一定条件下可以直接支配留置物,可以直接从留置物的价值优先受…  相似文献   

9.
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物权制度,进一步充分发挥物的效用,推动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还应充分吸取古今中外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积极完善民法对物权的确认,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修理、重作、更换或恢复原状,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等请求权的具体保护措施,科学构建民法的现代物权保护制度,使民法的物权保护机制更加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知识产权请求权是绝对权请求权的一种,知识产权是其权利基础。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决定了知识产权请求权不同于其他的绝对权请求权而具有自身的特征。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最根本的法律特征,知识产权请求权也因之而具有与物权请求权所不同的内容。知识产权请求权和知识产权侵害赔偿请求权是在知识产权遭受侵害时的两种救济手段,二者产生的基础、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都不相同。  相似文献   

11.
所有权     
所有权是“财产所有权”的简称。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 (财产 )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 ,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是最具有重要地位的物权 ,又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它具有物权的一切法律特征 ,以此同其他物权以及债权、知识产权等相区别。所有权的取得、转移与行使 ,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并不得违迫社会道德准则。传统上将所有权分为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 ,这一区分在法律上仍有重要意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 ,按所有制的性质与主体的不同 ,分为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权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 ,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个体劳动者所有权…  相似文献   

12.
将物权包含的内容用债的方法进行保护不尽合理,物上请求权应是我国民法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此相对应,在知识产权领域,亦应建立知识产权请求权制度。知识产权请求权与侵权赔偿请求权是知识产权所有人手求法律保护的两种不同的救济手段,其性质和功用不同。必须对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在知识产权侵害领域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3.
房产交易中,众多主体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权利义务相互对应,房屋产权在一定范围内是自物权,同时又含有一定的他物权;必须切实划清房产市场中各个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的界限;以用益权为导向,明确所有权人与所有权各权能的分离和产权分割的法律性质,全面加快房产法制的建设。  相似文献   

14.
关于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学术界有不同观点,我国学者普遍认为其是一种特别请求权,但这样会使该权利的性质依然不明确,实务中无章可循,没有实质意义,将其界定为不当得利请求权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5.
本文认为通常情形下所说的预告登记的性质实际上是指的预告登记所保全请求权的法律性质。本文比较分析德国法上的相关规定和我国学者的诸多学说,认为应当将预告登记的法律性质定性为债权内容和物权效力的结合体,本质上仍为债权,仅仅是由于进行了登记而从立法技术上赋予了其某些物权性的效力。  相似文献   

16.
保护物权是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定分止争,创造社会财富充分涌流局面的必然要求。我国古代法通过对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建立了与当时当地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物权保护制度。西方传统民法在发展中逐步建立了物权保护机制,尤其是德国民法典确立了"基于所有权的请求权",奠定了整个大陆法系近代私法与近代物权法的基础。现在,我国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物权保护能力得到强化。但进一步充分发挥物的效用,推动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仍应充分吸取古今中外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完善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的具体保护措施,科学构建现代物权保护制度,使物权的法律保护机制更加适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不论是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的存废,还是权利性质,又或是利益的返还范围,国内学者对此制度的批判和质疑不断。其中“,票据记载事项欠缺“”票据保全手续欠缺”均无法作为我国票据法上的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成立要件。为了使利益返还请求权具备更强的制度价值,应厘清该项请求权与民事权利之间的关系,不能将其评价为不当得利之债权,而应将该项请求权界定为我国票据法上的特别法定权利。同时,在承认现行票据法之利益返还范围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当将相应的利息和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所支出的费用排除在返还范围之外。为平衡公平与效率,有必要维护我国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但应做适当修正以消除体系上的矛盾。  相似文献   

18.
租赁权作为一种债权,开始仅具有使用、收益的功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租赁权被赋予了新的生机--具有了损害赔偿请求权和妨害排除请求权,这使得租赁权具有了物权化的概念."租赁权物权化"受到人们的推崇,成为主流学说.但随着"所有权利用中心论"的发展,该学说逐渐暴露出其理论上的局限性.为纠正"租赁权物权化"学说的本质错误,本文从该学说的缺陷入手,针对性地提出了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并且阐释了租赁权的性质,从而将租赁权还原为物权.  相似文献   

19.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法定之权,有一定的专属性;它是一种在行使上附条件的形成权,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它是一种期待权,只有在出卖人出卖其财产时才有可能将可能的利益变为现实的利益;它是一种物权请求权或带有物权性质的请求权,可以对抗第三人;它还是一种限制权。对于房屋优先购买权的冲突,分析法律设定几个“优先购买权”目的及其性质,仍可以作出合理的裁决。  相似文献   

20.
作为物权保护的重要制度,物权请求权历来备受关注,我国学界对物权请求权的性质一直存在诸多争议.其原因在于以往对物权请求权仅作形式逻辑上的分析。受形式逻辑的束缚,众学说不仅自身论证过程存在逻辑矛盾,而且无法解释其观点与民法其他制度的冲突。本文通过对各争议观点进行分析和比较,在评析中引出对物权请求权价值的思考,并换用价值分析法探究物权请求权之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