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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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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瑞典药品平行进口的实证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余翔  武兰芬 《科研管理》2007,28(1):147-155
本文首先概括总结瑞典药品平行进口的特性,从药品价格、制造商定价、药品研发和人均医药消费支出四个角度考察瑞典药品平行进口对瑞典药品市场的影响,最后分析开放平行进口对我国药品市场可能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2019年中国武汉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被世界卫生组织评估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该事件对中国政治经济生活等各方面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掌握应对疫情的特效药是应对这一疫情的关键,而围绕抗疫药品所产生的知识产权问题更是需要中国政府积极应对。我国应当制订从微观药品专利申请到宏观制度层面分层次、分步骤的解决方案。从内源动力来看,掌握药品的完全或部分专利有利于与外国企业实现交叉许可和相互制衡;从外源支撑来看,落实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确立药品平行进口制度将有助于提高抗疫药品的可及性。从多方面共同努力,为我国应对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争取更有利的机会与地位。  相似文献   

3.
新冠肺炎疫情引发了我们关于公共健康需求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思考。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符合专利制度的内在发展逻辑,是现代人权理念的必然要求,从理论到制度都具有充分的正当基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在南非、巴西和印度等发展中大国已经有较为成熟的适用经验。在我国法律体系之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应同时适用于传染病和非传染病防治的公共健康需求,关键在于药品的可及性。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申请主体为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实施主体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价格和管理条件。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期限和范围应根据疫情或相关疾病的变化而定,许可使用费可以采取UNDP模式或分层使用费率。疫情状态下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应建立快速审查和决定程序。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良好实施还有赖于相关的协作机制,包括仿制药企业的经济激励机制和仿制药上市快速审批程序,鼓励平行进口和限制反向支付,加强政府与专利药企的价格谈判,以及拓展药品的公共研发系统。  相似文献   

4.
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对于延长药品专利权人的专利保护期限、提高药品专利权人的市场预期效益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但该制度将推迟仿制药进入市场的时间,对公民健康权益的保障而言可能产生弊端。我国实施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是一种必然选择,它既是激励本国药品技术创新的法律手段,也是参与国际药品谈判的重要条件。我国可以通过内部制约要素的完善和外部制约机制的调整,对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可能产生的弊端予以规避或消除,使该制度在我国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  相似文献   

5.
在全面暴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当下,中国工程院发布具有专利权的西药瑞德西韦有望用于对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本文以此为话题起点,通过讨论公共健康安全威胁与专利保护制度之间的冲突,引出专利许可制度(TRIPS协议第31条)及《多哈宣言》;通过回顾历史著名的药品强制许可案,讨论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局限性,以及分析我国当前在国际中所处的形势,重点阐述了专利强制许可目前的困局,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三种解决的建议,即通过引导专利权人达成专利当然许可意愿,通过专利研发和合理布局形成专利交叉许可局面,通过技术研发寻找非专利药品或自主知识产权药品。  相似文献   

6.
李艳  朱雪忠 《科研管理》2023,(9):152-161
“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的特点,使医药创新尤为依赖专利保护。我国药品发明专利“授权难、无效易”,是否与专利制度激励创新的目标相匹配?以我国市场上创新药企为研究单元,以其被提过无效请求的药品发明专利为样本,使用2SLS工具变量法回归分析专利无效对其他主体后续创新的影响。结果显示,我国市场上创新药企的药品发明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的比例之和高达86%,表明专利无效宣告制度发挥了剔除错误授权的作用。但与基于美欧研究结论非常不同的是,在本土主体创新能力受限的新兴市场环境中,创新药企的药品发明专利权能够发挥“鲶鱼效应”,激发行业内其他主体的后续创新;而被宣告为无效降低了对行业内其他主体后续创新的激励作用,给搭便车进行低水平重复仿制留下了空间。在理论层面上,揭示了专利制度激励创新目标的实现,亦会受原始创新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创新能力距离的影响;在实践层面上,启示政策制定者不仅应从专利无效宣告制度控制专利质量的初衷,亦应结合专利制度激励创新目标及原理的视角,综合全面认识专利无效对创新的影响,为优化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如“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提供来自我国现实国情的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7.
姚颉靖  彭辉 《现代情报》2012,32(5):118-121
在医药技术、医药经济和医药产业倍受关注的今天,药品专利保护所具有的激励研发创新、提升科技竞争力、促进信息技术公开的基本功能已经成为医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力保障。根据药品专利保护是立法强度与执法强度两方面综合作用的原则,本文对1986-2009年中国和澳大利亚的药品专利保护强度进行了测算,结果发现:一是两国药品专利保护强度的变化曲线相类似,二是执法强度差异是造成两国药品专利保护强度差距的主要原因。基于此,提出加强药品专利立法保护和优化药品专利执法保护环境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今年夏天,一部《我不是药神》的电影在国内大热,也由此引发了人们对于药品专利的保护与合理实施的讨论。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作为限制专利权的制度,是对于专利药物的创新保护与公共利益矛盾解决的平衡机制,各国应当就TRIPs制定的法律框架之下,合理改变与采纳相关理念,健全医药专利机制。我国目前暂时没有一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案例,而相比之下印度就本国公共健康利益的考虑,曾多次实施专利无效及专利强制许可,本文将从中国专利制度的设置与历史沿革和国外的专利许可制度的实施,探讨我国对药物专利实施的可能途径。  相似文献   

9.
本文利用贸易引力方程及1996—2014年的面板数据,研究TPP12国药品专利保护对中国医药产品出口产生的影响,结果表明:TPP国家药品专利保护水平对中国医药产品出口的影响系数为0.4898;人均GDP、地理距离、人口规模、共同语言、相邻这5个因素对中国医药产品出口贸易影响力系数均高于药品专利保护强度;是否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对医药出口的影响系数为0.3762。为促进中国医药产品的出口,建议在与他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中应有医药品关税的实质性削减,通过技术合作提升医药创新能力,研发专利密集型药品,扩大中国传统中医药市场份额。  相似文献   

10.
对中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设计进行研究,其目的在于全面了解该制度的设计理念、运行机制、实施现状以及当前制度设计对各个权利主体的影响,并以此为药品行政主管或监管部门和行业利益相关方提供指引,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中国药品专利链接体系。着眼于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一方面,我国当前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存在诸多可改进之处;另一方面,原研药企需要借助药品专利制度对自身利益予以保护。因此需要基于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现状予以应对,通过完善专利信息载体,细化专利争议解决机制和填补法律规定的空白,以实现原研药企和仿制药企之间的利益平衡,达成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最初的设计目标。  相似文献   

11.
药品注册中的“专利链接”制度在我国已施行多年,但由于相关配套体系不完善,实际运行效果并不明显。中国急需参照国外“专利链接”方面先进的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完善我国的“专利链接”制度,为我国药品研发和生产提供良好的市场氛围。  相似文献   

12.
医药技术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的特点,为此,各国政府均建立了专利保护制度体系以促进创新药物的研发。与此同时,由于药品与公众健康福利息息相关,政府又不得不采取鼓励仿制药上市、控制药品价格等行政规制措施,以增加药品的可及性。如何在上述两者之间达到一个有效的动态平衡,尤其是在仿制药的注册过程中当面临专利侵权纠纷问  相似文献   

13.
TTP关于药品专利保护期补偿、药品数据保护和药品专利链接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符合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促进医药创新发展的国情需求,对我国医药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将会有较大的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14.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是美国巩固其在亚太地区的地位的重要手段。我们通过分析TPP文本的药品专利保护规则,可知TPP在可专利性标准、专利保护期、宽限期及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方面都强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这表示它进一步强化了药品的专利保护。TPP一旦生效,将可能损害中国的仿制药产业和药品的进出口贸易,提高中国国内医药的价格,影响民众药品的获得。中国应当从自身出发,对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的分享、转化能力,完善强制许可制度,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对外推动自由贸易协定,争取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以应对TPP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因领域特性,医药领域技术与专利之间存在独特的特点,专利价值的评估在不同药品、药品不同开发阶段、专利对药品价值链覆盖程度等因素不同决定以转让为目的的药品专利评估价值不可能相同。为拉近药品专利转让双方的预期交易价格之间的距离,本文基于现有不同类型专利价值评估方法的特点,综合给出专利转让价格参考区间,并将部分未知而有争议的交易价格推到药品开发的不同里程碑时点,将有利于药品专利转让促成。  相似文献   

16.
经量化分析发现,我国现行医药专利审批制度仍存在一些不足需予以完善医药专利审批制度是由医药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涉及的一系列相关法律规定、指导性标准、审查指南等构成,是医药知识产权创造政策的核心内容。医药专利审批制度对创新药物研发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  相似文献   

17.
仿制药注册中专利链接制度的设计,实质上是对原研药制造商、仿制药生产商和大众患者三方利益进行衡量的结果。专利链接的制度设计应在尊重专利权的基础上,促使仿制药尽快顺利上市,以提高药品可及性。在激励我国药品生产商研发新药的同时,对促进仿制药顺利进入市场的专利纠纷提前解决机制进行设计是当前最急需的。不应限制仿制药注册申请时间,在CFDA审查符合规定后即可核发批件,批件的生效时间为被仿药品专利期满的第二日。CFDA应当承担对已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的登记和公示义务,并承担将仿制药注册申请信息即时告知专利权人的义务。  相似文献   

18.
2020年签署的中美经贸协定引入了专利链接制度,但从多个国家移植该制度的经验观察中发现,此种旨在"链接"仿制药上市审批与原研药专利保护的早期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延迟仿制药市场进入的效应,而充分和及时的仿制药竞争能够平抑药价、保障药品可及性,产生巨大的消费者剩余。作为极为依赖仿制药的国家,中国务必要警惕专利链接蕴含的竞争风险,应借鉴各国反链接垄断的制度移植实践,通过监督药品专利登记、取消仿制药审批自动暂停、增设损害赔偿条款和严查反竞争和解协议等举措,实现药品竞争和创新政策的平衡,促进仿创双方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19.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源于美国HatchWaxman法案,它建立起了仿制药厂与创新药厂、药监局的行政审查与美国专利商标办公室专利审查之间的桥梁,尽可能地使得创新药的专利期获得保护,同时也防范了仿制药可能产生的专利侵权。针对仿制药的发展与进入市场也采取了鼓励态度,尽可能地使得药品的可及性得到了最大化。然而对这一制度的移植,尽管印欧与美国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但多少反映了贴近趋势,在利益衡量之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无疑是当前最为适合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的制度。当然,我国在移植过程中,尚存在双轨制脱节,缺乏拟制侵权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区医药管理改革的逐步推进,社区医疗机构在药品贮藏、购药渠道、药品票据以及社区诊所药房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只有加强立法与监管、规范购药渠道、完善药品购销发票制度以度坚决杜绝社区医疗机构大药房设置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当前社区医药市场存在的问题,推进社区医药改革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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