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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加入WTO后,竞争立法受到了挑战,凸现现有竞争法律资源尤其是反垄断方面的法律资源的严重不足,完善竞争法迫在眉睫。但是,未来的竞争立法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立法模式,成为我国竞争立法改革应当首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世界各国不同立法模式的特点及其成因的分析比较,揭示我国进行竞争法立法模式选择的理论依据,总结我国制定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践,对正在起草中的《反垄断法》如何与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衔接,以完善我国竞争立法体系,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2.
本文认为,对我国有限的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力度已成为业务之争。其保护方法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驰名商标制度,尽快制定一部专门保护驰名商的单行法规,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维护商标专用权有机结合,建立一系列扩大保护措施,从而实现对驰名商标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3.
对网络直播市场中"恶意挖角"行为,立足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结合网络直播的运营逻辑,从竞争秩序、经营者利益及消费者利益三个维度综合衡量,认为网络直播中"恶意挖角"构成不正当竞争,建议《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规制"恶意挖角"行为时应秉持动态的竞争观、保持谦抑性、建议出台网络直播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类型化规定。  相似文献   

4.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因其产生的危害 ,而被美国、日本等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法律所严格禁止。我国相关法律对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还很不具体 ,亟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随着竞争日趋激烈,网络团购这种新型的电子交易方式开始冲击《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传统交易形式的规制,其中存在一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了竞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功能的发挥,减损了社会整体效益和福利,因此应该受到有效的控制和规范.明确网络团购的表现形式之性质,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竞争机制的良好运行.  相似文献   

6.
行政垄断严重破坏了市场的统一,妨碍了公平与自由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和发展,损坏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我国先后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法律,来规制行政垄断.但在行政垄断法律责任制度、反垄断执法机构权力设置、行政垄断造成的损害赔偿制度等方面仍需完善.  相似文献   

7.
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下,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为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间的良性竞争和市场的长远发展,反对恶性垄断,我国目前施行的反垄断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我国有关市场竞争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同时也规范了市场的秩序。  相似文献   

8.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言论在商业活动中的地位、价值体现更加明显,商业言论的内涵与外延也随之扩张,由此引发的商业言论自由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之间的摩擦愈发严重.商业言论自由本身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商业言论在合理、合法情形下,可以最大程度地提供更为完善的市场信息,有利于良好市场秩序的构建;另一方面,商业言论越过了合法界线,则会形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要使商业言论自由在现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的框架下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就必须进一步明确商业言论在我国的法律边界.  相似文献   

9.
通过对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分析在新法扩大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范畴的基础上,还应将协助互联网企业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其调控范畴,且主体间的竞争关系应做淡化处理。新法12条明确列举的三类行为,并不能对现实中各种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全囊括,实践中依据第12条的"兜底"条款进行判断时对于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应慎重。  相似文献   

10.
我国对商誉权的侵权救济仅局限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而《侵权责任法》对商誉权的保护显得十分微弱,所以确立商誉权的法律地位,明确商誉权的侵权构成,完善法律保护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美国作为反医疗保险欺诈起步较早的国家之一,其反医疗保险欺诈经验丰富,反医疗保险欺诈法律制度完善,对我国有极大的借鉴意义。通过我国与美国在反医疗保险欺诈基本原则、法律体系、法律责任、执法机构及反欺诈措施等五个方面的比较,从而促进构建我国反医疗保险欺诈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在反兴奋剂工作中运动员(即竞技体育运动的参与者)权利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及协调是反兴奋剂规则制定时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反兴奋剂工作中对运动员权利进行干预的合法目的是:保护运动员的健康权;维护体育赛事中的公平竞争;以最小程度干预运动员权利来实现反兴奋剂工作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世界反兴奋剂条例(2021年版)》新修订条款加强了对运动员个人权利的保护:一是将健康促进与运动员权利保护列入了体育功能;二是新修订条款对"受保护人员"的界定体现了对未成年运动员在反兴奋剂工作中的特殊对待;三是新修订条款更强调兴奋剂违规纠纷案的听证程序和审判的公正性;四是新修订条款使兴奋剂违规处罚与兴奋剂违规行为更符合相称性原则;五是新修订条款确保了运动员权利在反兴奋剂工作中受到同等保护。由此,中国政府应当在《世界反兴奋剂条例(2021年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兴奋剂检查程序;与世界反兴奋剂工作接轨,进一步完善国内的兴奋剂违规处罚规定;对中国运动员加强反兴奋剂教育,深化其对反兴奋剂工作的认识;要加强保护未成年运动员在反兴奋剂检查中的权利并要进行特别规制。  相似文献   

13.
21世纪初我国普通高校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通过对我国普通高校的抽样调查表明,多数学校基本符合<条例>的要求,但是仍有一些学校达不到<条例>的要求.产生问题的原因出在知法、守法、执法多个环节,建议加强对体育教师进行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维护学校体育的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贯彻<条例>的检查与评估,确保体育教育法规的贯彻执行,以及有关部门对体育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竞技体育竞赛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防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要运用文献资料法与逻辑法,论述了竞技体育竞赛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内容、特点与危害,分析了竞技体育竞赛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的社会根源,提出应从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高职业道德素养、提高体育防控技术、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对竞技体育竞赛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控制。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过分地突出了行政强制的作用,相对人只是被动地接受处罚,同时对受害者的保护也只能是间接的、有限的。通过法律责任制度设置上的国际比较,可以看出,注重民事责任,较少突出行政处罚更有利于市场主体自觉、自发地遵守市场规则,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
关于教师合法权益保障问题的若干法律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我国教师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一般权利、职业权利、具体权利和精神权益。当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障碍主要有教师权益保障立法不完善 ,有法不依现象严重 ,申诉、复议、诉讼机制不完善 ,维权意识差 ,工会工作不力等。维护教师全法权益应采取以下措施 :不断完善教师权益保障法律体系 ,使其做到有法可依 ;依法维权 ,依法管理 ;加强法制宣传 ,提高教师维权意识 ;完善维权机制 ;各级教育工会要大力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17.
产品包装、装潢的保护渠道涉及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如果产品的包装、装潢没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未被授予商标权,并且也未进行著作权登记,则可以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一兜底法律保护的规定进行保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谊条款规定了产品包装、装潢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条件为:被侵权的产品为知名商品、被侵权的产品包装装潢为特有包装装潢、被侵权产品的包装装潢享有在先权利、购买者对侵权产品和被侵权产品构成混淆和误认或足以构成混淆和误认.  相似文献   

18.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教育服务者在商品领域和教育服务领域出现了竞争。与此同时,其不正当竞争也开始出现,并呈现出多种形式。全面治理教育服务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9.
采取比较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分析英美法和我国法律对体育赛事转播权保护的利与弊:著作权法对体育赛事转播权保护有一定作用,但这种保护无法禁止转播机构未经许可直接对比赛进行拍摄和转播,也不能够对转播节目的内容进行保护;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美国法下“热门信息”的理论对赛事转播权的保护能发挥很大作用,但使用人花精力去收集进入公共领域的赛事转播信息便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搭便车”行为,这是对赛事转播权保护的不利一面;场馆准入限制作为一种合同方式,是禁止未经许可不得对赛事进行拍摄、转播和收集相关信息的有效方法,其弱点是如果比赛在公开场所举办,这一方式便难以奏效.得出结论:不同法律或方式的保护各有利弊,为了有效保护体育赛事的转播权,需采取交叉保护的方式以弥补单一保护的不足.  相似文献   

20.
采取比较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分析英美法和我国法律对体育赛事转播权保护的利与弊:著作权法对体育赛事转播权保护有一定作用,但这种保护无法禁止转播机构未经许可直接对比赛进行拍摄和转播,也不能够对转播节目的内容进行保护;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美国法下"热门信息"的理论对赛事转播权的保护能发挥很大作用,但使用人花精力去收集进入公共领域的赛事转播信息便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搭便车"行为,这是对赛事转播权保护的不利一面;场馆准入限制作为一种合同方式,是禁止未经许可不得对赛事进行拍摄、转播和收集相关信息的有效方法,其弱点是如果比赛在公开场所举办,这一方式便难以奏效.得出结论:不同法律或方式的保护各有利弊,为了有效保护体育赛事的转播权,需采取交叉保护的方式以弥补单一保护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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