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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从我国城市私有房屋买卖的现状出发,阐述了我国现行房产过户登记的法律性质及其对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影响。在简略比较《合同法》规定两中不同性质的民事责任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房产过户登记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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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燕红 《濮阳教育学院学报》2012,(6):17-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对行政审批制度下的合同效力做出了特别规定,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未经审批的合同未生效的认定,二是对未生效合同报批条款有效性的规定,而这两个方面分别涉及到合同的效力结构问题和合同效力变化问题。但这些规定造成了合同法理论体系的不周全。对于前者,合同的效力结构需要在理论上予以明确,对于后者,可以通过对合同理论细节的分析得到相对周全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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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瑜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2,(5):63-65
无处分权而签订的合同效力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为待定,然而在《物权法》的善意取得制度下,无权处分行为的受让人却可以依法取得相关权利,从而引起了债权合意的效力未定却可以导致物权变动的奇怪现象。究其原因是我国在制订《合同法》过程中,未区分各个国家之间关于物权变动模式的不同而导致。应当在法律上认定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效力为有效,才能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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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勇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7,27(6):63-64
我国《合同法》明确了交易习惯的法律地位,但对交易习惯的概念理解和法律适用未作具体规定。《合同法》上的交易习惯兼指习惯与习惯法,适用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漏洞的弥补,规范合同行为。交易习惯在《合同法》中的效力主要表现为:补充合同法适用的效力;优先于合同法适用的效力:解释合同标准的效力。 相似文献
6.
围绕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法律后果,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不断。无论是从规范性质角度,还是基于第16条的规范意义来认定违反第16条的公司担保合同的效力都是片面的。《公司法》第16条应当作为公司担保法律行为的直接裁判依据,而公司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应当通过解释和适用《担保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加以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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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英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5):443
随着城镇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房屋买卖愈来愈成为普遍现象。房屋买卖本来是极其普通的民事行为,城市房屋买卖只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然后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机关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但是由于法律对于农村房屋买卖的程序和效力等相关规定比较模糊,使得农村房屋买卖成为司法实践的难题。在调查研究了大量农村房屋买卖的案例,笔者认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平公正的关键就是解决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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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霞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3):47-50
适用《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规定时,应对强制性规定作限定性的解释和具体分析,真正从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维护合同自由、鼓励市场交易出发,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各种因素去设定合同的效力,应尽量减少无效合同的认定,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私法精神。 相似文献
10.
汪奠才 《孝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4):74-76,39
在国际国内贸易合同磋商过程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针对某一要约的承诺是可以撤回的。那么在承诺撤回之后,原要约是否仍然具有效力?关于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没有做明确和具体的规定。文章用类比推理的方法说明撤回的承诺不影响要约的效力。 相似文献
11.
冯淼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9,29(1)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沿袭的城乡二元体制的限制,农房作为农民的一项主要资产,并不能通过流转充分实现其财产价值,法律或者政策对自发形成的农房流转市场缺乏必要的规范与管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这一法律问题理解各异,判决也千差万别.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立法现状,合同效力及其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判决执行的困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变堵为疏,建立完善的农房管理法律法规;城乡房屋实行统一登记;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放宽对流转方式的限制,创新流转模式;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回应发展等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2.
林旭霞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47-51,63
从私法角度确立土地权利规范,建立土地归属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将时效取得作为确定土地所有权归属的重要制度,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针农地使用驻与承包经营相分离,并区别于承包经营权,使其成为真正物权意义的权利,是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发展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13.
周贤日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28-33
在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合同法》、民事立法、行政立法、相关司法解释的关系,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劳动合同立法中的私权救济和公权干预、自治性和强制性、事先规制和事后处罚等关系。只有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使劳动合同立法更加符合我国的劳动立法和司法需要,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发挥应有的法律功能。 相似文献
14.
宋代的土地制度与以前的土地制度相比有所变化,在土地制度方面采取"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政策。宋代承认并保护土地私有产权的合法性,保护私人对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宋代土地私有制下的财产流转加快,土地可卖、可典、可租,形成错综复杂、交织重叠的多方面的法律关系。宋代政府制定了大量的关于土地交易的法律法规。宋代土地制度的突出表现就是宋代土地契约制度的完善,包括土地流转中的形式,绝卖、典卖、租佃契约的法律规定,还有田宅买卖契约制度中的亲邻优先权制度、官版契纸、印契、契税、过割、离业制度等。 相似文献
15.
由于商品房认购书在法律上的性质、效力都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实践中产生许多问题。认购书是独立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合同,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预约和本约的关系,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具有连续性,双方当事人都有以最大诚信和认购书中约定的条件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 相似文献
16.
汪银涛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2(3):24-26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在性质上系请求权,是基于房屋租赁合同衍生的法定请求权。当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条件成就时,出租人相应负有强制缔约的义务。但在出租人直接向第三人出售房屋而未对承租人履行通知义务时,承租人是否有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之权利,以及房屋租赁合同在登记的条件下是否具有对抗包括买受人在内的第三人之效力,需从法理上进行认定。此外,房屋转租情况下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尚有待进一步确定。 相似文献
17.
王江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1,3(1):76-80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单一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平均联产承包家庭责任制,缺乏具有经济推动力的农地流转集中机制,加之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兼业化存在,致使农地利用时,很难在农户之间适当拉开距离,形成大、中、小适度有别的农地规模。本文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现状为立足点,从法律角度多层面加以剖析,进而提出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构想。 相似文献
18.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房屋权属的规定,引发了激烈的争论。随着解释的实施,人们的择偶观、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了变化。应当正确看待《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效力、实施与作用,司法解释的适用应建立在正确、全面把握《婚姻法》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的基础上。最为重要的是,婚姻当事人需要加强自身的道德约束,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认真、严肃地对待婚姻家庭关系。 相似文献
19.
刑法解释的制度设计与体制重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刑法解释中,有权解释是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这两种法定的解释构成我国刑法解释的二元体制。但由于法律解释权的二元分立,造成刑法解释体制在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的冲突。重新定位法律解释,并建构科学有效的刑法解释体制将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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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制度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奚凤鸣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0,14(1):46-49
科学地设立地规范不安抗辩权法律制度,能有效地促进和保证市场交易的安全公平,充分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以《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以《美国统一商法典》为代表的英法系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不安抗辩权制度均作了不同程度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合同法首次对不安抗辩权制度进行了系统的规定,但是由于其规定仍具原则性,给实际操作必将带来一定的困难。鉴于此,目前通过最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