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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公司清算制度做了一些较为具体的规定,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清算制度仍然不能有效地迫使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后及时退出市场,应当寻求新的途径,杜绝空壳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设计需要确立"利益平衡"的理念,进行体系化设置,并且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进一步强化清算义务人及清算人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当前的公司终止过程中,公司的股东不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终止有关程序对公司进行清算,逃废债权人债务的行为屡禁不止,公司法对股东不履行法律义务却没有相应的制裁措施。本文认为:建立公司特别清算制度,是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法律程序上的保障。本文尝试设计这一程序,对特别清算程序的启动主体、条件、步骤、内容以及股东财产责任的承担都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性质及其后果一直存在争议,《公司法》在修订过程中考虑了该问题,现已明确吊销营业执照是公司解散的原因之一,而不是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标志,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仍具有法人资格,直至清算结束,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后公司消亡,法人资格消灭。  相似文献   

4.
公司的解散清算是公司退出的重要环节,在实践中,我国清算制度存在的问题颇多,特别是公司清算法律制度在许多方面存在漏洞和空白。本文围绕着公司清算问题,在批判地吸收以往“人格消灭”论等四种观念学说的基础上,明确界定了公司清算期间的法律地位,提出了新的“清算法人”说,认为公司在清算阶段,其法人的主体资格发生变化,转变为清算法人资格,清算法人丧失其经营主体资格,但仍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解散后清算制度之规定高度概括,造成司法实践中公司的清算处于虽有立法但不完善且难以操作的状态,以致公司解散时不能有效清算,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公司法人制度的积极意义,损害了公司运行、尤其退出的正常秩序。因此,全面健全公司清算法律制度乃司法体制改革必要。文章立足实际对公司非破产清算制度存在之缺陷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完善公司非破产清算制度提出见解。  相似文献   

6.
有限责任制度是现代公司的一大特点,它降低了投资的投资风险,保障了投资的利益。但交易中的风险并没有消灭,而是转嫁给了公司的债权人,即增加了公司债权人的交易风险,如果平衡二的利益关系,大多数国家的公司立法中都作出相应的规定,对此,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也规定了一些保护制度,如公司资本制度,债权人异议制度,公司债持有人的保护和公司破产清算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非破产清算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存在许多疏漏之处。这种制度上的缺陷导致在清算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保障格局难以达到平衡,债权人成为公司非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当然弱势方,其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因此,完善公司非破产清算制度,加大对债权人利益的制度保障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结合现行立法和公司实践分析公司非破产清算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完善非破产清算制度和进一步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8.
《民法总则》第70条首次在民商事一般法的层面上规定了法人解散之清算义务人及其清算责任。在《公司法》对公司清算义务人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公司法解释(二)》第18条至第20条在实质意义上规定了公司清算义务人及其责任,却与《民法总则》第70条不一致,有违反上位法之嫌。但是该司法解释并未明确提出清算义务人概念,其所谓清算义务人责任的相关规定并非全部依据清算义务人之法理而做出,可以继续有效适用,亦可迎合《民法总则》第70条的规定而进行适当修改后继续适用。  相似文献   

9.
公司法规定最低资本制度的价值仅仅在于防止公司的滥设,以有利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最低资本额对债权人的保护仅仅在公司法相关的制度保障下才有意义。我国公司法规定较高的最低资本额使中小企业组织难以进入市场,不利于搞活市场。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应制定及完善相关制度以确保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严格分离,并保证股东的人格与公司的人格独立。  相似文献   

10.
针对我国公司普通清算制度立法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借鉴外国立法上一些做法,提出了理清清算组织与清算前公司的关系、清算组织由谁组织较合理及加大对违规清算的处罚等建议。  相似文献   

11.
公司自治与我国公司法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自治是社会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真正实现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件:一、公司法律人格独立;二、具有相应的法制保障。但在我国,公司法律人格难以真正独立;非国有公司与国有公司法律地位不平等;公司法重强制性、实体性规范,轻任意性、程序性规范。因此,为保证公司自治,必须对公司法作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12.
随着经济发展,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愈发引起法学界的关注。文章拟从人格滥用之背景出发,根据新公司法的精神界定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并对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进行必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本文所称的法人主要是指赢利的企业法人.法人的人格权是与法人的财产权相对应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可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法人的人格权遭受侵害会对法人产生巨大的、潜在的、持续的甚至致命的影响.因此应从我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实际的实际情况出发利用财产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来共同实现对遭受侵害的法人人格权的救济,以全面保护法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不法侵权行为,维护稳定的社会经济秩序,保证法人正常的社会活动和商品经济活动的进行.  相似文献   

14.
我国自引进公司法人制度后,公司法人格被滥用现象层出不穷,严重破坏了公司法人制度的生存环境。而当前我国司法对此尚未形成系统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规则,为完善现行《公司法》,有必要揭开公司的面纱,对我国现行公司法人制度进行补充、完善。  相似文献   

15.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作为一种事后的法律救济手段,是在个案中,基于特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就具体的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的法律关系,揭示出公司在此特定情形下已不具备公司人特性的真实状态,从而否认公司立法人资格,并直接追索公司背后股东的法律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其法律价值目标与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法人原则一样,都是为了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因而,它不是对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否定,而是对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修正和维护。  相似文献   

16.
肯定法人的一般人格权,承认法人存在精神利益是法人获得非财产损害赔偿的理论前提,对法人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侵害即是对其精神利益的侵害。现阶段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趋于保守,法人的精神利益在实际诉讼中无法得到保护,这实质是对法人一般人格权的侵害。与传统的精神痛苦不同,法人精神利益不应要求法人具有事实上的感官与痛苦,它在客观上应主要表现为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法人针对精神损害提出了赔偿诉求,完善相关规定使其在法律上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主体资格显得尤为迫切。  相似文献   

17.
民办高校在现行法体系中享有法人地位,但在法人类型的归属上存在争议,在实践中可强制归类于事业单位法人。民办高校在法律地位、独立责任和财产的最终归属、营利和赢利区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理论困惑。  相似文献   

18.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法律经济,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已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研究外国公司法律顾问制度的先进经验入手,对我国公司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沿革及现状进行了介绍、剖析,在研究了发达国家公司法律顾问制度的经验和认识我国目前该制度实施的现状后,对如何完善我国公司法律顾问制度,从六个方面提出设想。  相似文献   

19.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其法理依据在于:一人公司符合单位犯罪主体资格法律确认;一人公司刑法单位人格不同于自然人人格;一人公司单位意志与自然人个人意志相区别和一人公司为单位谋取利益与股东利益之界分等。同时,对于一人公司刑法单位人格否定情形,不再以一人公司单位犯罪定罪处罚,而直接追究相关自然人刑事  相似文献   

20.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公司的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防止公司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在个案中对公司的法人人格予以否定的制度。中国的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承担连带和赔尝责任。新《公司法》旨在促进我国的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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