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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入高中语文课本第三册的《论语两章》中的《荷 丈人》一文,在教课中对一些注释颇多疑惑。查检古书古注,也多有歧说。自己也有一些想法,记于此,以见教于方家。   1关于“ ”字   课文中注释“以杖荷 ”是“用杖肩挑着耘田用的竹器”。《四书集注》中朱熹也释为“ ,竹器。”《十三经注疏》引包咸注:“竹器也。”   但是,从造字上讲,明明是草部字,怎么又成了竹器呢 ?为什么不可以是铁器或木器呢 ?让人疑惑不解。且竹器的说法,作为除草的器具,缺乏实际生活依据。   查《说文解字》,“ ”字下:“ , 田器,从 攸声,论…  相似文献   

2.
“植其杖而芸”,是《论语·微子篇》中的一句。杨伯峻《论语译注》196页,根据孔安国“植,倚也”的训释,译道:“扶着拐杖去锄草”。把“植其杖”理解为“扶着拐杖”,既不符合原意,也没有可靠的训诂根据。 一、同章上文是“子路从而后,遇文人,以杖荷蓧”。既然这个隐士可以“用拐杖挑着除草用的工具”(杨伯峻译文),那末,锄草时当然不必也不会“扶着拐杖”。  相似文献   

3.
《论语·微子》中"丈人荷蓧"的"蓧",历代的注释有"芸田器"(锄)和"盛种器""艸田器"(箩筐类器物)两派观点。陈士元、阎若璩、程大中等为代表的"芸田器"之说不可取,包咸、王筠等释义为长,"蓧"应是"草田器"。《汉语大词典》对成语"杀人如麻"中的"麻"释义不确,"麻"当是"被沤在水泽里的成捆的生麻"。"杀人如蓺""杀人如蒿"应是临时的比喻用法,不能看成等同"杀人如麻"的成语。  相似文献   

4.
"以杖荷蓧"出自《论语·微子》,其中"蓧"字历来争议颇多,笔者综合各家观点,认为"蓧"应该释为"一种盛器"。  相似文献   

5.
现行的高中语文课本第三册(必修)中的《荷蓧丈人”(选自《论语·微子篇》)第一段的原文如下: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子路拱而立。止子路  相似文献   

6.
高中语文第三册载《论语·微子》中《荷蓧丈人》一文,本文有句话:“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这里所出现的问题是如何认识荷蓧丈夫对子路说的话,即荷蓧丈人的话是用来指责谁的?关于丈人的话指责谁有三种权威的说法。一、吕本中《紫微杂说》:“四体不勤二句,丈人自谓也”。清人俞越《古书疑义举例·助词用不字例》中说:“‘丈人盖自  相似文献   

7.
《论语·微子篇》:“子路从而后,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 这段对话,历来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以为是荷蓧丈人责子路或隐讥孔子之词,持此说者以朱熹为代表;另一种则认为乃荷蓧丈人自谓之言,盖丈人自谓年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尔之师为谁又安能知?持此说者以宋吕本中为代表。 以上这两种解释,都不能令人满意,一经推敲都成问题。对此早已有人提出过疑问,例如清人俞樾在他的《古书疑义举例》一书中,对朱熹的这种解释就曾提出过质疑云:“若谓  相似文献   

8.
《归去来兮辞》中“或植杖而耘耔”一句注释说 :“有时到田里除草培苗。植杖 ,倚着手杖。耘 ,除草。耔 ,培苗。”其中关于“植杖”一词的解释欠妥。陶渊明倚着手杖怎么除草培苗呢 ?古代文人习惯于拄着手杖 ,主要是表明自己身份 ,和近代上层人士拄着文明棍以显示其绅士风度一样  相似文献   

9.
"植杖"的"杖"辨析对陶渊明《归去来兮辞》"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一句的理解,历来意见很不一致,主要集中在对"植杖"的理解上。人教社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五)"或植杖而耘耔"注:"有时扶着拐杖除草培苗。植,立,扶着。耘,除草。耔,培苗。"(2006年版27页注[20)]把"植杖"理解作"扶着拐杖"已经广为认可。徐中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也释"植杖"作"把杖竖立在地上"(上海古籍1987年版,三册,372页),冯其庸《历代文选》作"插杖于田边"(中国青年1997年版,360页),《中华活页文选》作"把杖放在一边",并注"植,同‘置’"(中华书局1962年版,663页)。  相似文献   

10.
"植杖"释义勘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是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的两句话。对“或植杖而耘耔”一句,人教社高中《语文》第二册(必修本)课本作了如下注释:“有时在田里除草培苗。植杖,把手杖立在一边,一说倚着手杖。耘,除草。耔,培苗。”笔者认为.无论将“植杖”释为“把手杖立在一边”,还是“倚着手杖”,都有困难。  相似文献   

11.
关于《荷蓧丈人》的中心内容,第三册的课前“自读提示”是这样说的:“他(孔子)认为不逃避现实,积极行道是为人臣应尽的责任。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态度,比起隐士来说是积极的。《荷蓧丈人》章中就表明了这样的政治态度。” 由此不难看出,编者认为本文孔子批评的是隐者,依据是从开头到“行其义也。”但令人费解的是编者对本文最后一句“道之不行已知之矣”的翻译是:“道不被当政者采用。已经知道了。”把矛头又对准了  相似文献   

12.
初中语文第五册《公输》“请献十金”句,课本的注释是:“金,古代计算铜质货币的单位,一斤为一金。”我以为这个注释不妥。《正字通》:“或曰,史记注,臣瓒曰,‘秦以一镒为一金,汉以后一斤为一金,盖汉以前以镒名金,汉以后以斤名金也。镒者,二十四两;斤者,十六两也。’”(见《康熙字典》)《孟子》:“于宋,馈七十镒而受。”赵岐注:“古者以一镒为一金,一金是为二十四两也。”《墨子》与《孟子》均先秦作品,据此,“请献十金”句中的“金”字,应该用汉以前的货币计算单位去解释,即“一镒为一金”,这样才符合原意,与作品的时代特点相吻合。  相似文献   

13.
《中学语文》1995年第7期发表了成永笔同志《〈信陵君窃符救赵〉注释辨正》一文。该文对《信》文注释作了3条辩正。其实,《信》文注释还有一条很值得商榷。课文对“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注为“拿出袖子里笼着的铁锤,一锤打死晋鄙。前一个‘椎’是名词,后一个‘椎’是动词。”该注释译文不准确,后一个“椎”注解不对。原句应对译为“袖子里笼着四十斤铁锥,用它打死了晋鄙。”原句虽采用意译,但差别较  相似文献   

14.
杜甫《春夜喜雨》诗的头两句是“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课本把“发生”注释为“指‘发生’雨,就是下雨的意思”。笔者认为,这条注释是值得商榷的。(一)从释词的角度来看:这条注释最根本的错误就是对“发生”的误解。把“下雨”说成“‘发生’雨”,不要说古代,在现代汉语中也没有这样的说法。看样子,注者是把这个“发生”等同于现代汉语中的  相似文献   

15.
丈人·夫子     
《论语·微子》:“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这里有“丈人”“夫子”两个称谓词。“丈人”即老人,此盖取义于持杖。老者必持杖,崔瑷《杖铭》:“年老力竭,非杖不强。”《淮南子·道应训》高诱注:“老而杖于人,故称丈人。”然则“丈”通“杖”“丈人”犹言“杖人。”按照社会礼  相似文献   

16.
统编教材初中《语文》第五册选了《捕蛇者说》一文,注者把“当其租入”一句注为“抵他的税收。当,抵。”这种解释,我认为欠明确。《语文月刊》一九八三年第十一期,程瑞君同志的《初中语文第五册文言文注释商榷》一文,就上述注释提出了不同意见,把“租入”解作“租税”,认为“‘租入’在这里不是一个词,‘租’是名词,租税;‘入’也是名词,同样是租税”,“‘租入’在句中是同义词连用,以凑足音节,增加  相似文献   

17.
《廉颇蔺相如列传》中“(秦王)召有司案图”一句,中专各类专业通用《语文》第一册对“有司”的注释是:“官吏的通称.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所以称官吏为‘有司’.”这个注释与《辞海》、《辞源》基本相同(前者见缩印本162页;后者见1476页).《现代汉语词典》释为:“指官吏”.《新华词典》注:“旧时指官吏.”但均未说明这样注释的理由.笔者以为上述注释欠妥.  相似文献   

18.
读书偶记     
一、释《种树郭橐驼传)的“皆争迎取养”句 “皆争迎取养”,是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中的一句。清代吴楚材、吴调侯编选的《古文观止》注云:“争相迎取驼于家而养之”,把“养”解释为养郭橐驼。当代选本对该句的注释莫不  相似文献   

19.
初中二册语文志南《绝句》中“杖藜扶我过桥东”一句,其中的“杖藜”课本上注解为:“[杖藜]拄着拐杖。杖,拄着。”(见课本296页注⑥)显然是把“杖藜”当作动宾结构了,这是不对的。其实,“杖藜”在这里就是“藜杖”的意思,这是为了符合绝句对平仄的要求而故意颠倒了两个词的词序。“杖”是名词,“藜”乃是它的后置定语,两者实质上是定语与中心词的关系。“杖藜”就等于“藜杖”,它是句子的主语,不过诗人运用拟人修辞手法把“杖”人格化了。“扶”是句子的动  相似文献   

20.
《论语》(二则)注释“植其杖而芸”说:“把他的杖插在地上就去锄草。”虽然这个注释是有所本的,例如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植,立之也。”《四书白话注解》:“说罢,他就插了杖在田中。”山东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老人把杖插在地上……”等,但笔者以为不如解为“搁置”的好。植,《说文解字》:“户植也。”何为“户植”?即今川东北一带方言中的“门方”。由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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