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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从受教育与义务教育之间的关系来看,我国教育理论界对义务教育的性质多界定为既是受教育的权利又是受教育的义务,这主要是受宪法“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影响,这种权利义务一体化的理论,一方面混淆了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关系,引起权利理论的困惑和混乱;另一方面影响义务教育立法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的选择,给保护受教育权的司法和执法工作带来困难。笔认为,站在“以人为本”的视野下审视,基于对“以人为本”不同维度的理解,应明确接受义务教育只是受教育的一项权利,而非义务。  相似文献   

2.
受教育权在我国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受教育权是指公民在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这也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在我国《教育法》第九条中更明确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发展教育,保护好公民的受教育权已不仅是一种富国强民的手段,更是一个时代的课题。不仅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而且世界各国也都趋步亦同。…  相似文献   

3.
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义务教育是依照国家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一种国民教育。这是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也是他们的一项基本的社会权利。  相似文献   

4.
与普通公民一样,儿童乞丐也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对国际法和我国现行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分析表明,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国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受教育权分为抽象意义上的受教育权与具体的义务教育中的受教育权。我国应按照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义务的精神对现行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进行修改,重新确立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5.
我国在1982年宪法颁布以前制定的三部宪法均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但1982年宪法却做出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宪法规定上的上述转变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社会背景的,它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的平衡问题.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受教育的法律性质有可能再经历一个由"权利和义务"到权利的转变过程.  相似文献   

6.
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而非义务;义务教育是国家与父母或者监护人的义务;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关于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规定应从保障人权及人格自由发展的视角来理解。  相似文献   

7.
《教育与职业》1997,(4):32-34
《职业教育法》讲座(四)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本刊编辑部六、公民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职业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有依法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我国《宪法》和《教育法》都有专门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第四十六条...  相似文献   

8.
论公民的受教育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教育义务是各国公民的一项普遍义务.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国家逐渐建立了义务教育制度,对公民实施一定阶段的强制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公民既有受教育权,又有受教育义务,从而与国家形成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教育义务,是公民对国家所负的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相似文献   

9.
一、恰当进行政策思想定位调整,将就近入学政策视为公民平等受教育权利的“最低保障” 义务教育之所以为“义务”,不仅在于国家有提供这种教育的责任和人民有接受这种教育的义务与权利,而且也在于国家有这样的权力要求所有人接受这种公共性的教育和道德规范,以及人们有义务接受这种公共性的教育,并遵守这些共同的道德规范。义务教育是一种培养社会和国家合格公民的教育,同时它也是社会和国家为了实现和保证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关系及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民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接受一定阶段一定形式的教育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人权。我国宪法将受教育权规定为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①但是我国公民究竟应享有哪些受教育权呢?是不是任何公民都有接受任何阶段任何形式教育的权利呢?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的性质如何,...  相似文献   

11.
学者们对于接受义务教育是受教育者的权利还是其义务,有着不同的观点,在认识义务教育的法律性质方面存在着误区。从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权利的特征来看,义务教育应属于权利的范畴,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公民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把接受义务教育当作公民的一项法律权利有利于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公民权利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教育平等权是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在知识型社会生存权的基本保障。文章以现实社会生活中学校盲目追求升学率和划分等级制度为切入点,以义务教育存在的隐性违法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为原则,对公民平等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中隐藏的深层次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平等的享有教育资源是平等享有受教育权的前提条件,并进一步探讨了这个问题对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以及对社会稳定的意义,最后提出了对其进行改进完善的解决之道——教育评价体系的重新建构。  相似文献   

13.
义务教育在其近200年的实施过程中,其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最重要的一个变化就是从开始的“要我上学”变为“我要上学”。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个人在社会中地位的提高以及由此而来的人们对教育问题的重视,受教育开始由一项它赋的权利转变为自赋权利。从上个世纪的50年代开始,受教育权利与良好工作权利、化参与权利、健康保障权利以及社会保障权利等一起,被写进了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成为不客剥夺的公民权利。从这个时候开始,人们更多地把受教育看作是一项普遍的公民权利,并要求国家主动承担义务,积极作为,保证教育的普及和受教育机会的均等。这就使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开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强调个人的义务转为强调政府在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要求政府举办足够的学校,培养必要的师资,实施统一的办学标准并创造必要的条件,使所有的人都可以进入学校接受法律规定的教育。  相似文献   

14.
义务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义务教育权兼有自由权与社会权的双重属性.虽然义务教育权的社会权性质愈加浓厚,但是其自由权性质也应当受到重视.义务教育权的实现需要国家、教师与家长三方共同行使相应的义务,但家长的选择权应当受到尊重.宪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目的在于充分保障公民义务教育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合法权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是,由于现行义务教育法只有十八条,内容较少,太笼统,还远远不能解决义务教育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难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大批的农民工拖家带口地来到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难的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据来自江苏的代表朱善萍介绍:现在全国有2 0 0 0万左右的农民工子女是处于流动之中,那么,这当中有…  相似文献   

16.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国家、社会教育资源和国家、社会提供的受教育机会的权利.作为学生的公民,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具有其合法性.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公民择校权是政府的责任,主要从确保受教育权的宪法救济;规范学校行为,合理限制学校权利等方面,以保障公民在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的自由选择权.  相似文献   

17.
受教育权的理论内涵与现实边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教育权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用法,与教育权及学习权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作为我国宪法确认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公民,义务主体是国家.我国教育法确认并保障的受教育权包括免费义务教育、教育机会平等和教育选择自由,权利内容具有法律确定性且有待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18.
受教育的权利,是指公民有在国家和社会创办的各类学校和机构中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文化素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权利。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是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也为公民实现受教育权提供了有力保障。现代社会重视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受教育权正是发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体现在:第一,接受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任何社会的发展,都是以人的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前提的,而人的文化素质的提高又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来实现的…  相似文献   

19.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0.
义务教育是权利。义务教育权是公民发展权的核心内容,是基本人权的组成部分。《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宣称:“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作为一种社会动物,人只有经过教育才能实现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化,才能继承人类积累下来的社会经验并推动社会向前发展。教育,是人类社会延续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现代社会再造的奠基工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尊重并保证人的基本教育权利,就是保证并推动现代社会发展。义务教育是过程。它是现代公民成长与发展必然的经历,一段生命旅程,是现代公民生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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