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应收账款担保是《物权法》规定的新型权利质押,其本质是一种金钱债权担保,不同于其他权利质押、债权让与和保理,将应收账款纳入权利质权标的范围的举措具有合理性。收费权不具有债的相对性和确定性的特点,收费权质押有独立于应收账款质押的必要。《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初步建立起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但理论和实践方面均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2.
票据质押是我国<担保法>和<票据法>明示规定的质押方式,是兼跨<担保法>和<票据法>的法律问题.但<担保法>和<票据法>对这个问题又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致使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了矛盾冲突.由此,笔者探讨票据质押的有关问题,对我国票据法律的发展与完善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3.
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分析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应收账款可以出质,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应收账款质押在本质上属于金钱债权质押。与其它权利质押、债权转让和保理不同,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收费权质押有独立于应收账款质押的必要,而不能将其笼统的纳入应收账款质押的范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设定的登记制度仍存在缺陷,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4.
本文对收费权及收费权质押做出阐释,探讨了收费权质押的现实意义,并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在收费权质押立法方面的不足,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完善对策,以期促进我国收费权质押制度的完善发展。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股权质押的规定过于简单.并且不同的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相互冲突,严重影响股权质押制度的价值功能的发挥。本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借鉴其他国家的成熟经验,从股权质押的法律概念、设立、效力以及股权质押的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完善股权质押制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在司法实践中承认质押转质制度,但对承诺转质和责任转质采取不同的态度,该文从转质的法律基础出发讨论我国建立责任转质制度和完善承诺转质制度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质押是债的担保形式之一。质权的法律特征是物权性、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优先受偿性、移转质物的占有性及客体的特定性。司法实践中认定质押担保效力时,应结合质权的特征并注意质押合同成立与生效、出质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及流质契约效力认定三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动产抵押和质押都是担保物权重要的部分,动产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在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而对于此类现象在我国的法律中规定还存在着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笔者就这些不完善和漏洞做一些分析,并提出一些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9.
宋希凡 《河西学院学报》2005,21(6):29-30,40
“存货质押”作为一种面向中小企业的新型融资方式,其法律地位及法律性质并不明确。在考察“存货质押”业务流程及其法律特征,比较其与典型质押制度后,可知“存货质押”虽名为“质押”但与我国《担保法》所规定的典型质押方式不一致,而是在实践中对非典型担保制度——让与担保的一种再创新。  相似文献   

10.
我国在司法实践中承认质押转质制度,但对承诺转质和责任转质采取不同的态度,该从转质的法律基础出发讨论我国建立责任转质制度和完善承诺转质制度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股权质押作为现代社会的新型担保物权,在非上市公司融资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目前我国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设立制度伴有诸多缺陷,相关法律存有空白且已有规范中存在矛盾,加之粗糙的登记与管理制度以及职能部门力量保障的缺失,这些问题均严重阻碍了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设立。因此,需要进一步出台与完善关于股权质押设立的法律条文,特别是对于影响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设立的内部表决程序持否定态度,同时改善股权质押登记的审查形式与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我国非上市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2.
权利质押是物权的一种担保方式。《物权法》将应收账款明确列入了可质押权利的范围,但对于应收账款质押的性质以及范围等问题还存在争议。在对权利质押的含义及可质押权利的种类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文章就应收账款质押的独立性以及收费权质押的归属问题进行了论述,提出应收账款质押独立于债权转让,收费权质押应以收费权的性质不同讨论其是否归属于应收账款,并对应收账款设定质权应满足的条件进行了明确。最后结合实践对我国权利质押制度中的应收账款质押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构建我国《担保法》完整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3.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了应收账款的出质资格,但对应收账款的概念以及范围未做明确规定。应收账款质押较动产质押有其自身的特征,因此在适用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并在登记机构登记,但将登记作为应收账款质押设立的公示要件却受到颇多争议。另外在质权实现和通知第三债务人等方面都未尽完善,为了体现应收账款质押的功能,应摒弃登记生效主义在该质押上的适用,并构建质权实现的通知第三人等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4.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的现有法律规制及实务中登记状况为出发点,结合股权质押基础理论,重点分析股权质押登记当事人、登记启动程序、审查形式等现实中存在问题,尝试结合不动产登记相关制度设计,以登记行为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为依托阐释登记救济途径的选择,以期能够通过借鉴与讨论为进一步完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制度提供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前不久,我老伴突发脑溢血去世,我和子女在整理老伴遗物时发现一张10万元的存单。于是我们拿着身份证以及老伴的存单、死亡证明到银行支取存款,银行却以手续不全拒绝付款,请问,我们该如何支取这笔存款?  相似文献   

16.
股权质押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企业制度的广泛推行,使得社会生活中的股权质押越来越多。相对于动产质押,股权质押理论上的研究还有待深入。股权质押在质押标的、公示方式等五个方面不同于动产和普通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质权的生效。我国《担保法》没有对两者进行区分,建议进行必要的修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时,没有必要设置“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前置程序,文中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质权人主要享有优先受偿权、股权代位权等六项权利,并承担妥善保管出质股票等项义务。本文对于完善股权质押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7.
作为权利质押之一种的股票质押。其标的物范围经常出现争议。股权质押,对有限责任公司来说体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证明书质押。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体现为股份质押或股票质押。法律禁止转让的股份并非绝对不能质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其出资自由地为其他股东设定质权,但股东以其出资为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设定质权时不需要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其拥有的股权设立质押。必须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且用于出质的股权必须是已经实际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也可作为质押的标的。其为权利质押。  相似文献   

18.
物流企业开展质押监管业务意义重大,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风险。本文介绍了质押监管的含义及意义,阐述了质押监管模式,对照物流企业在质押监管业务中的工作内容,提出了物流企业开展质押监管业务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为企业融资开辟了一条新途径。然而无形资产种类较多且特性各异,并不是所有的无形资产都适于质押,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充当担保标的。无形资产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用于充当担保标的权利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该标的为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二是该财产权应具有可转让性。当然对于具体的无形资产是否适于质押,还需要进行具体分析。我国《担保法》中规定可用于质押的无形资产种类太少,范围过窄,有较大的扩充余地。  相似文献   

20.
王磊 《现代企业教育》2006,(22):133-134
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为企业融资开辟了一条新途径.然而无形资产种类较多且特性各异,并不是所有的无形资产都适于质押,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充当担保标的.无形资产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用于充当担保标的权利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该标的为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二是该财产权应具有可转让性.当然对于具体的无形资产是否适于质押,还需要进行具体分析.我国《担保法》中规定可用于质押的无形资产种类太少,范围过窄,有较大的扩充余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