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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国新《联邦职业教育法》的译文说明今年4月1日德国颁布并实施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该法将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的基本法《联邦职业教育法》与1981年颁布的职业教育的配套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合并并加以修订,成为德国应对新世纪挑战、进一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纲领。为便于读者理解该法的内容,现将涉及德国教育立法的一些背景以及对一些概念的解释,做一简要说明。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享有文化主权,所有的学校包括中小学、职业类学校和高等学校均属于州一级的国家设施,故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立法权在州这一级(如州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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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是成人职业教育高度发达的国家。现在,各种成人职业继续教育已成为德国公民的终身需要,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如果一个人无一技之长,就难以在德国这个高度竞争的社会里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因此,接受职业继续教育是德国现代人学会生存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人的现代化过程的自我完善;是每个德国公民义不容辞的、终身的义务和权利。目前,德国的成人职业教育已有法律作保证,德国先后已发布了周多部有关成人职业教育的法律和规定,各州也有自己的法规。如《联邦基本法》明确提出了德国公民接受成人职业教育的权利;《联邦职业教育法》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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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多样的德国成人职业教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德国是成人职业教育高度发达的国家。现在 ,各种成人职业继续教育已成为德国公民的终身需要。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 ,如果一个人无一技之长 ,就难以在德国这个高度竞争的社会里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因此 ,接受职业继续教育是德国现代人学会生存的重要标志 ;是实现人的现代化过程的自我完善 ;是每个德国公民的义不容辞的终身义务和权利。目前 ,德国的成人职业教育已有法律作保证 ,德国先后已发布了30多部有关成人职业教育的法律和规定 ,各州也有自己的法规 ,如《联邦基本法》明确提出了德国公民接受成人职业教育的权利 ;《联邦职业教育法》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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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译者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大源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10):71-88
2005年4月1日德国颁布并实施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该法将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的基本法《联邦职业教育法》与1981年颁布的职业教育的配套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合并并加以修订,成为德国应对新世纪挑战、进一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纲领。为便于读者理解该法的内容,现将涉及德国教育立法的一些背景以及对一些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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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德国《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可以在各种生产企业中,在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以及在职业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之外的其他职业教育机构中进行。这一规定,为德国职业教育教学场所的设置提供了法律基础,并由此决定了德国职业教育的教学场所必然具有多样性的特点。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为分类标准,德国职业教育的教学场所结构由企业教学场所、职业学校教学场所和跨企业教学场所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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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各种成人职业继续教育已成为公民的终身需要。越来越多的人深刻认识到,如果一个人无一技之长,就难以在德国这个高度竞争的社会里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目前,德国共有30多部有关成人职业教育的法律和规定,各州也有自己的法规。如联邦基本法明确提出了德国公民接受成人职业教育的权利;联邦职业教育法对成人职业教育的管理作了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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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许多发达国家在建立法律体系、培养规模、层次结构,以及培养体系、政策法制环境、政府投入和考核认定制度方面,均有一些较成熟的经验,具有明显的培养特色和一定的借鉴作用。一、德国职业人才认定制度完善在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作为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法,规定了职业教育的定义、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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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美国为了培训企业适用职业技术人才,普遍实行了“工读课程计划”合作教育。早在1962年,美国曾成立了全国半工半读合作教育委员会。1963年美国颁布了《国会职业教育法令》,明确规定联邦政府要资助中学的半工半读教育。1968年,美国又颁布了《职业教育法修正案》。其中规定:“合作职业教育是一种由学校与企业合作进行的职业教育计划,学生通过轮流在学校中学习和企业中工作的方式,接受必修的普通科目和职业科目的教育,学生的学习计划和工作计划由学校与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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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句话叫"活到老,学到老"。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为了在全球竞争中争得先机和保持优势,当今许多国家都在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建设终身学习体系,并将其列入基本国策。美国在1976年就通过了《终身学习法》,日本1990年制定了《终身学习振兴法》,韩国在1999年颁布了《终身教育法》,德国的基本法也把终身教育确定为国家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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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强依法治教推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启迪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20):8-9,11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这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职业教育法》以我国《教育法》和《劳动法》为基本依据,对职业教育的地位作用、体系结构、方针原则、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等都做出了基本规定,以法律形式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固定下来,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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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是联邦政府颁布的培训职业,它们有统一的培训条例。《联邦职业教育法》和《手工业条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下青年接受职业培训时,其培训职业只能是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在“双元制”职业培训冲,所有培训职业均是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一、国家承认培训职业的设置众所周知,职业教育是以为社会生产培养合格技术人才为目的。因此,人才培养的根本原则应该是“适销对路”。那么,这就首先要求培训的职业具有针对性,培训职业的口径和范围必须紧密结合职业工种的实际要求,使受培训的青年就业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胜任对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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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的高等职业教育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基本特点 坚持以法治教、以法促教。发达国家都普遍重视职业教育立法工作,用法律促进职业教育 的 健康稳定发展。1862年,美国国会就通过《莫雷尔法案》,促使职业教育成为美国高等教育的 一个组成部分;1963年,美国制定了《职业教育法》,保证职业教育的地位和范围;1994年, 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分别签署了《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和《学校──工作多途径法 案》,以推动美国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德国1969年颁布《职业教育法》,以规范各类职业学校 的设置标准,1976年颁布的《高校总法》,明确规定高职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1981年又制定 《高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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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职业教育法》是德国职业教育界的最高法律。研究《联邦职业教育法》对深层次了解德国职业教育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一方面可以从该法律的规定上了解德国行会对职业教育的贡献,另一方面可以明确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大作用的职业教育在德国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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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技术教育》1993,(4)
德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和现代化[德国]吉塞拉·迪鲍斯基在过去多年,德国的职业教育系统象许多国家一样。更注重职业资格和就业问题。国际比较研究表明与其之欧洲发达国家相比,德国青年的失业率是相当低的。这主要归因于德国职业教育的双元制──这种制度将在职的培训与部分时间的学习结合起来。因为多种因素的发展(如人口因素、新学习场所的出现、新的经费来源等),德国职业教育系统,特别是近十年来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但其显露出的危机已成为改革的出发点。一、构成和运行方式德国的职业教育系统总的可分为三个分支:企业内的在职培训;部分时间制职业学校;全日制职业学校。在职培训是以企业为基础的培训,是青年人获得初级职业资格的主要途径。根据1969年《职业培训法》的规定,18岁以内的青年只能到300余个“已得到承认的需正规培训的行业”中的一个去接受职业培训。大多数行业的培训需3至3.5年。职业培训的视导、期中与期末考试的管理由地区行业协会负责。这种协会是作为该地区本行业各企业的负责机构。这些行业协会内建有职业培训委员会,其成员由各雇主、雇员组织的代表组成,起咨询的作用。培训费用(学费、教材费、教师报酬、学员费等)由实施培训的企业承担。只有少数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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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法是规范与调整职业教育活动的基本行动准则。面对社会阶层固化、职业教育发展不均衡及企业差异化制约办学质量的困境,德国于2019年颁布了新版《职业教育法》。此研究以德国《职业教育法》(2019版)为研究对象,运用LDA模型对德国职业教育法案主题关键词、热度、强度、聚合程度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结构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发现,该法案围绕着职业教育考试、职业教育规划、职业教育管理与监督机制开展、职业教育学习者以及职业教育保障与决策五大维度展开,主题热度与强度聚焦于解释职业教育中学习者与提供者之间的关系,主题关联性则紧扣职业、教育、主管与考试四方面。德国《职业教育法》(2019版)对我国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启示:培养具有生命自觉的职业人,建立知识与实践相统一的职业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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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终生学习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震环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3,(23)
韩国于1999年颁布了<终生学习法>,该法第六章"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规定:"(一)职业教育训练:为提高所有国民的素质,激发兴趣,提供职训以提高职业教育水准,制定积极的教育政策;(二)对于职业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多样的认证制度,为了研究、开发、评价职业能力认证制度,建立职业能力开发院;(三)各级学校和终身教育机构有资格实施学分认定和同等学力认定;(四)对相当教育的师徒生可赋予学历认定;(五)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可发展民间教育训练、研究、开发课程,以提供知识、资讯,促进人力开发事业;(六)为促进公民的终身教育,采用对学习经历进行综合性的累加管理的教育账户制.以便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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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末1902年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1904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开始,中国开始了现代职业教育法制化的进程。1912~1913年,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公布了《学校系统令》及各学校令和规程,又称壬子—癸丑学制,其中包括《实业学校令》和《实业学校规程》。1922年,壬戌学制由民国北京政府颁布,以综合的形式规定了职业教育学制。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戊辰学制,基本上延续了壬戌学制中关于职业教育的规定。1932年2月17日,国民政府颁布《职业学校法》,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职业学校规程》和《职业补习学校规程》。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南京国民党政府颁布了比较完善的职业教育法规和措施,基本上形成了旧时中国职业教育的法律和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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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任重道远张志君张志刚有一个西方国家,在二战的废墟上迅速崛起,在别人问及原因时,这个国家的领导人说他们有一个“秘密武器”,这个秘密武器就是职业教育,早在1969年,德国就颁布了《职业教育法》。我们的东邻日本更在1951年就颁布了《产业教育振兴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