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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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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我国大陆的婚姻法律制度来讲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无疑是一种崭新的制度 ,虽然这种制度在外国法制史上早已存续。而这种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婚姻当事人中无过错方权益的保障和法律公平、公正的维护。因此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不足与完善就成为值得理论上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主体范围过小、构成要件内涵不明确、缺乏程序上的保障等问题,应当将主体范围拓展到特定条件下的“第三者”和离婚无过错方的继承人。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有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有直接因果关系、有过错四个构成要件进行重新界定,赋予他们确定而新颖的内涵。协调理顺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互关系,为当事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构建程序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3.
试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大进步。本文认为,离婚损害赔偿是对侵犯配偶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应以受害方配偶、子女和与配偶共同生活的任一方配偶父母为请求权主体。同时,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还应扩大到第三者。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保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决有了法律的依据。但这一制度在实务适用中仍存在不足,需从损害赔偿适用范围、条件、义务主体、请求时效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空白。如何完善这一制度为法学理论界所关注。文章就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等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婚姻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其民事责任的构成须同时具备有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有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不仅关系到如何运用这一法定权利,而且关系到损害赔偿的结果.针对目前学界的观点,本文就离婚损害赔偿的这些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7.
邓志由 《南平师专学报》2005,24(3):130-133,115
修正后的《婚姻法》首次在婚姻家庭领域中正式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填补了我国在离婚过错责任方面的立法空白,进一步保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此项制度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缺乏操作性,本文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提高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操作性。  相似文献   

8.
《婚姻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其民事责任的构成须同时具备有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有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不仅关系到如何运用这一法定权利,而且关系到损害赔偿的结果。针对目前学界的观点,本文就离婚损害赔偿的这些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9.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种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请求权。在责任认定上必须把握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目前仍然存在不少缺陷,因此,在程序上,应明确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项实体权利;对因婚外同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赔偿性质、标准、幅度、责任主体范围等尽快做出明确规定;从法律上对无过错方的举证责任适当放宽条件,或者在特定的情况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措施预防逃避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婚姻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其民事责任的构成须同时具备有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有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不仅关系到如何运用这一法定权利,而且关系到损害赔偿的结果。针对目前学界的观点,本文就离婚损害赔偿的这些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1.
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通过对夫妻中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的救济,给与受害方必要的保护和补偿。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给他方造成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损害,更严重的是给无过错一方及子女带来的精神上的创伤可能是永远挥之不去的。因此,受害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之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体现了现代婚姻家庭法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维护了婚姻家庭的平等和稳定。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引入法条,不能不说是一重大举措,但是在实务上和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并没有因此迎刃而解,仍有待研究和论证。本文拟从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请求权主体及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及立法建议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完善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提供一些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12.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意义甚大。但是该制度涉及实务适用中的一些问题,在理论界存有争议。笔者就婚姻法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了分析与探讨,提出了一些看法与建议。  相似文献   

13.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新增设的一项法律制度,它的确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民事法律体系.由于婚姻法的规定过于简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称<婚姻法解释一>)的颁布,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其内容仍有缺陷:离婚损害赔偿法定过错情形范围;损害赔偿的范围模糊;请求权主体"无过错力"的规定;把"第三者"排除在过错赔偿的承担义务主体之外;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损害赔偿中无证明标准的规定;离婚损害损害赔偿仅适用于诉讼离婚.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探讨,以期对民法典亲属编的制定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修正后的<婚姻法>新增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但是,这一制度仍存在值得商榷与需要完善之处.应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的权利主体、义务主体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离婚救济制度的一种,它是基于公平正义的理念与维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设立的。我国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填补了我国离婚制度的空白,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我们应对其进行立法上的完善,使之能够更大限度的发挥它的价值和作用。  相似文献   

16.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对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但该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一直为法学界所争议。本文通过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深层次的分析,重点就婚内侵权及举例责任问题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的司法实践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7.
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一项空白,但由于规定得比较简单,有些问题尚需进一步明确.本文首先探讨了离婚损害赔偿设立的意义,然后阐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的要件,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的行使和一些相关的问题,最后就第三者是否应该成为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责任主体问题作了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18.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法》修改过程中新增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论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意义及构成要件,并且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适用程序、赔偿金额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韩成军 《红领巾》2005,(1):84-87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实为离因损害赔偿,该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乃侵权行为法之权利.作为一种侵权民事责任,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当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刎系与主观过错四个要件.能够导致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离婚原因行为的立法规定应当采取列举性规定与概括性规定相结合的体例.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义务主体既包括过错配偶方,也应当包括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第三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一种实体权利,既适用于诉讼离婚,也应当适用于登记离婚.  相似文献   

20.
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 ,这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 ,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 ,有四个构成要件 ,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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