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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婚内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婚内损害赔偿应该属于侵权责任的范畴.针对婚内夫妻侵权行为,我国的法律更多的是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婚内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责任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夫妻约定财产的内容、方式和效力等问题,这些规定为婚内损害赔偿提供了可能。我国立法有必要对该制度加以确认,使之与我国婚姻法修正案已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相结合,形成完整的婚姻损害赔偿责任的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2.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孙树桐 《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5(1):15-17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法》修改过程中新增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论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意义及构成要件,并且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适用程序、赔偿金额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陈清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9,25(11):116-118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离婚救济制度的一种,它是基于公平正义的理念与维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设立的。我国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填补了我国离婚制度的空白,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我们应对其进行立法上的完善,使之能够更大限度的发挥它的价值和作用。 相似文献
4.
文章对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对婚姻法的这一重要制度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使其能够更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裴文军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31(8):84-85
离婚损害赔偿的建立是现代婚姻家庭法的必然趋势,我国于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颁布之后,其中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直为法律学者乃至市民百姓所关注。但是该制度在立法上和司法实践中仍然有诸多不足。本文旨在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法律分析,以推动立法的完善和司法的适用,更好的使离婚损害赔偿能在我国予以推广和适用。 相似文献
6.
刘余香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27(2):188-190
家庭暴力是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家庭暴力损害赔偿制度,但该制度在损害赔偿的主体、范围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家庭暴力损害赔偿制度,遏制家庭暴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7.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新增设的一项法律制度,它的确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民事法律体系.由于婚姻法的规定过于简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称<婚姻法解释一>)的颁布,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其内容仍有缺陷:离婚损害赔偿法定过错情形范围;损害赔偿的范围模糊;请求权主体"无过错力"的规定;把"第三者"排除在过错赔偿的承担义务主体之外;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损害赔偿中无证明标准的规定;离婚损害损害赔偿仅适用于诉讼离婚.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探讨,以期对民法典亲属编的制定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米秋花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3(7):61-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保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决有了法律的依据。但这一制度在实务适用中仍存在不足,需从损害赔偿适用范围、条件、义务主体、请求时效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常海霞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1):49-52
文章对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对婚姻法的这一重要制度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使其能够更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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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种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请求权。在责任认定上必须把握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目前仍然存在不少缺陷,因此,在程序上,应明确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项实体权利;对因婚外同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赔偿性质、标准、幅度、责任主体范围等尽快做出明确规定;从法律上对无过错方的举证责任适当放宽条件,或者在特定的情况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措施预防逃避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发生。 相似文献
12.
潘俊 《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12,20(3):73-76
夫妻忠实义务是夫妻之间专一性行为的义务,我国《婚姻法》应当承认夫妻忠实义务的可诉性,将重婚、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之外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情形也纳入损害赔偿范围,同时建构配套的婚内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3.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前不久终于迎来了全国人大的首次审议,从草案可见,将精神损害纳入赔偿范围是这次国家赔偿法修改的核心内容之一.建立和完善我国精神损害行政赔偿制度正是当务之急.本文应用案例分析方法,分析了现阶段我国立法中精神损害行政赔偿制度缺失给行政相对人带来的救济缺失,论证了我国构建精神损害行政赔偿制度的必要性,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精神损害行政赔偿制度的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14.
冉克平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4(2):46-51
《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本质是离异损害赔偿,即离婚时配偶一方对无过错的配偶另一方因离婚这一身份契约的解除所引起的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的赔偿。因而在配偶一方因侵权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时,受害人在提出离婚时,仍然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为了更好的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一方配偶的权利,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外,应该确立夫妻之间侵权的婚内损害赔偿。在构建婚内损害赔偿制度时,可以增设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作为基础。 相似文献
15.
国家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家精神损害赔偿长期以来一直是学术界争议的一个话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制观念的加强,国家赔偿法所存在的问题日渐暴露出来。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可以看作是民主法治进程的标尺。本文从国家赔偿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开始讨论,从法律上提出了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论证了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和局限性。 相似文献
16.
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乐平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6,23(6):74-75
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空白。如何完善这一制度为法学理论界所关注。文章就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等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整个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关键 ,关系到请求权主体和保护客体的确定。本文从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研究和分析出发 ,针对当前我国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不足以及如何完善 ,作了试探性的界定. 相似文献
18.
钟云萍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27(10):182-184
是否应该在我国国家赔偿法中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存在缺失,笔者认为以人权保护为出发点,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中应确立国家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求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地保护公民的权利,构建更为和谐的法制社会。 相似文献
19.
冯阳阳 《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14,(2):79-85
2010年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在实际的法律适用中面临着新的需求和挑战.现实的基本应用对国家赔偿特别是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提出了更为明确具体的指引需求.精神损害的适用范围、赔偿标准等问题都存在模糊之处,在法理和应用中都亟需进一步的探索和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