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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的商事立法一直采用颁布单行法的模式。但实践表明,仅具有个别领域特征的单行商事法律不足以适应调整商事关系的需要,还需要具有一般性调整特征的商事法律,即商事通则。它是规定调整商事关系的共同性规则。商事通则的体系结构应根据我国现实的理论、立法和实践来确定。  相似文献   

2.
论商法价值取向对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与商法的区分及关系问题,除要考虑法律的调整对象之外,立法价值取向的差异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民法以公平为最高价值取向,立法采公平优先原则;而商法以效益为最高价值取向,立法采效益优先原则。对商法价值取向的内涵及其与民法价值取向的区别进行分析比较可知,我国商事立法的合理模式应为:实行实质商法主义的民商分立,采取《商事通则》与单行商事法律相结合的商事立法基本形式。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有关商事通则的探讨大多集中在宏观层面上,仅仅将商事通则的必要性停留在纸面上而忽视商事通则的制定所面临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上困境。在这些问题尚未得到适当地解决之前,目前我国还不适宜制定商事通则,而应维持既有的民法典与商事特别法的立法模式不变。  相似文献   

4.
本文认为,正确适用商事责任形式,对于维护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恰当地制裁商事违法行为,维护商事法律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情况,对商事责任的形式及如何运用这些形式,从理论上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目前学术界对于我国应当采取何种商事立法模式有着三种典型的主张,本文试从商事立法的目的来分析民商合一立法模式的内在缺陷,从法典化的困惑来论述绝对的民商分立模式的不可取,最后通过对折中主义模式的考查,论证了我国制定《商事通则》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6.
清末的商事立法是清末法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法律从形式、体例到内容都具有创新性,符合中国法制近代化的需要。清末的商事立法具有盲目照搬西方立法成果、脱离具体国情、应急等不足,并未发挥实际效用,但这些立法成果是此后中国商事立法的基础,在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历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对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在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通过对我国一些学者所持观点进行评析,可以发现适合我国的商事立法模式——民商分立,制定《商法通则》,以实现商法体系自身的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8.
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分是极其必要的。事实上,与民事代理相比较,商事代理具有营利性、原则上的营业性、代理权权源的单一性、代理形式的灵活性、有偿性、代理效力确定上的宽松性、责任承担上的独立性和严格性等特征。当然我国应该在立法理念、价值取向、立法体例和内容设计上对商事代理法律制度有所完善。  相似文献   

9.
随着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商事公示制度的适用效率在商法实践层面显示出极大的生命力。运用法律条款分析与价值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审视,我国商事公示法律制度在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各个操作层面上都表现出一定的问题和缺陷,严重影响了商事公示制度的适用效率。只有对法的价值给予应有的关注,不断修正法律规范本身的逻辑自足,才能引导商法不断更新,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我国商事公示制度适用效率的关键途径,在于确立正确的法律价值导向和适当利用内生性法律理论。  相似文献   

10.
商法立法模式是我国商法学界争论的热点问题,学界提出了多种不同的观点。综合比较各种学说及对我国现实进行分析,同时从理论和实践上作充分比较和论证,文章认为我国商法立法选择实质商法主义的民商分立法模式是适合我国现实需要的一种创新,具体而言,就是《商事通则》与单行商事法律相结合,它将是我国商法立法的理想模式之选择。  相似文献   

11.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对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是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两种选择,根据这两种模式的历史、根源及现状,我国商事立法在当前应确立民商分立的模式,即民法典和商法典自成体系,分别立法,各自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中的民事关系与商事关系。  相似文献   

12.
由于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存在许多差别,简单笼统地将商事代理适用民法中的代理制度存在诸多不适,致使在立法上与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这使得有必要对商事代理进行界定。将具有营利性的代理划为商事代理的范围进行统一调整。基于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的差异性,在立法上明确区分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具有必要性。商事代理的根本标准是营利,商事代理制度的构建包括立法模式与具体制度两个层面。  相似文献   

13.
国际条约,国内立法和仲裁实践是国际商事仲裁协议适用的基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仲裁地法或裁决作出地法的适用和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等是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的具体规则。如何正确适用这些规则,是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关键。  相似文献   

14.
张晨艳 《华章》2007,22(9):68-68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发生在侵权领域,但是《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却规定了违约责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对各个国家立法状况和司法实践的分析,本文得出违约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是具有合理性的结论,并对其进行了法理分析.《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这方面的规定是具有突破意义的.  相似文献   

15.
商事登记作为商事信用的表征,在商事活动的开展以及商主体立法中所处地位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从我国立法和实践的现状来看,作为商事登记两个组成部分,商事主体资格登记和商事营业资格登记却存在定性不明、混淆不清、操作不统一的情形.学者对其的讨论也大多集中在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等实践性问题上,针对商事主体资格的定位以及商事登记立法模式的分析略显不足.因此有必要从我国商事资格登记流程的法律分析入手,找到现存立法模式症结之所在,通过从准统一到分离主义立法模式的构建和登记行为公私法性质的解构还原商事登记立法模式的应然形态.  相似文献   

16.
论商事公告     
商事公告是一种具有私法性质的商行为.我国在商事公告的主体、方式、效力、责任和救济等程序上还存在缺陷,可按照法定、效率、比例原则构建我国商事公告立法,以加强立法的层次感,完善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17.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把合同或财产权争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一种协议,具有契约性质,是仲裁机构对涉外民商事法律纠纷行使管辖权,排斥法院管辖权的意思表示。仲裁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受到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案件的可仲裁性和仲裁协议的形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仲裁机构或法院审查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时应适用何种法律显得非常重要。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直接关系到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本文主要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概述、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原则以及我国现行立法及实践有关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现状及对其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建立完善的商事账簿制度,不仅可以维护商主体自身利益,也可使社会公众利益和社会交易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然时至今日,我国仍没有统一的商事账簿立法。文章主要通过对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商事账簿的设置原则和立法模式的对比,指出我国现行立法的不足,并对完善我国商事账簿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作为将来立法实践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9.
我国法学界关于商法的立法模式历来存在着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之争,在对这两种商法立法模式的优劣进行学理评析的基础上,参考学者关于制定《商法通则》的观点,提出了我国应在制定民法典的同时制定《商法通则》的改进立法建议,以规范市场经济中基本的商事法律关系,实现立足现实和着眼未来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20.
社会信用不良的关键是商事信用不良,重建信用的关键是重建商事信用,重建商事信用的重心是对商事信用进行法律规制,而商事信用的法律规制关键存在于以下三个环节:1.树立信用观念,增强诚实守信的意识。2.加强信用立法,修补、完善信用法律制度,健全对背信违约行为的惩罚制度,强化执法力度。3.树立并提高政府信用、法律信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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