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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文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4):89-90,26
遗失物悬赏制度是物权法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法律制度,遗失物悬赏的性质、悬赏广告的法律属性、遗失物的"侵占"之概念等,都是需要辨析清楚的。 相似文献
2.
拾得他人遗失物的归属问题 ,不仅是道德问题 ,也是法律问题。将拾得遗失物交还给失主 ,是一种拾金不昧的美德 ,但将拾得物藏起来 ,不找失主 ,也不向有关部门报告。不仅是不道德的 ,更是违法的。但拾物人将拾得物返还失主后 ,是否有权向失主索求一定的报酬 ;遗物人通过新闻媒介或其它方式发出寻物悬赏广告取回遗失物后是否要履行其在广告中的承诺。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随着悬赏广告的广泛使用 ,由此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引起人们普遍的思考和关注。一、关于寻物悬赏广告中报酬性质的认定前不久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 相似文献
3.
桑萍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4(2):35-37
本文从悬赏广告入手,通过我国与外国两个遗失物案例的法律分析对比,对我国与外国关于遗失物民事立法制度进行探究和评析,指出了前者存在的种种弊端。建议在我国民事立法上确立遗失物拾得制度,对遗失物的归属和返还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4.
随着社会生活中悬赏广告的日益增多,因悬赏广告所引发的纠纷不计其数.虽然我国法律确立了悬赏广告的合法地位,但是对其性质及构成要件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主要由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来进行自由裁量,从而导致了悬赏广告在法律适用和裁判上的不统一.一旦出现有关悬赏广告的纠纷,往往导致相关各方的无所适从.因此明确悬赏广告的性质和构成要件是解决相关问题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5.
随着社会生活中悬赏广告的日益增多,因悬赏广告所引发的纠纷不计其数.虽然我国法律确立了悬赏广告的合法地位,但是对其性质及构成要件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主要由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来进行自由裁量,从而导致了悬赏广告在法律适用和裁判上的不统一.一旦出现有关悬赏广告的纠纷,往往导致相关各方的无所适从.因此明确悬赏广告的性质和构成要件是解决相关问题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6.
李成杰 《延边教育学院学报》2010,24(6):24-26
在市场经济日趋发展的背景下,悬赏广告的社会应用越趋广泛,种类也日益增加,但是我国尚无专门对悬赏广告的立法规定。本文对我国悬赏广告制度的构建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报酬权的取得、悬赏广告撤销、优等悬赏广告等。 相似文献
7.
悬赏广告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但对于其法律性质却存在着契约说与单独行为说的激烈争论。从法经济学的角度用谈判理论和激励分析考察悬赏广告的大量存在及其功能,分析法律的不同认定对当事人的不同激励以及对他们福利的影响,并对争议较多的遗失物悬赏广告的效力用同样的方法做出一些分析。 相似文献
8.
遗失物拾得人报酬请求权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娄仲俊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4):46-49
本文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拾得人报酬请求权制度缺失,造成法的效力和功效的统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完善及发挥民法定纷止争功能等方面的不利影响。通过比较当今世界各国的立法体例,认为在我国物权法中应确立遗失物拾得人报酬请求权制度,并对报酬数额、悬赏广告、有价证券及请求权的限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构想。 相似文献
9.
最新审议通过之《物权法》虽肯定了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但仍旧未赋予拾得人报酬请求权与附条件先占取得权,并仍规定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此举违背民法的市民法与权利法的本质以及权利义务均衡原则,有必要加以修正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钟桂荣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04,5(1):21-22
悬赏广告是特定行为人以广告的形式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不特定人,给付广告中声明的报酬的意思表示行为.我国法律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已有相关的判例.目前有合同说和单独行为说两种观点. 相似文献
11.
我国法律对于遗失物拾得制度的规定,还是比较全面的。但是,过多地强调了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而忽视了其该享有的权利,表现出有失公平的现象。法律规定应当在遗失物权利人和拾得人的权利与义务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通过增加遗失物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和在一定条件下的所有权,来平衡拾得人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12.
自古罗马法诞生以来,世界各国的民法就对遗失物拾取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但立法的体例和具体的内容各有不同。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此也作了规定。由于我国民法中有关遗失物的规定过于简略。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本文将在对大陆法系的各国立法例对遗失物拾取的法律效力进行详述的基础上。为我国拾取遗失物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3.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物权法草案,规定拾得人归还遗失物后有权获得保管费或报酬。这使遗失物拾得中实现道德理想的愿望与世俗利益需求之间存在着的价值冲突显现了出来。本文通过对物权法草案中遗失物立法制度进行反思,并参照国外立法,对如何构建遗失物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4.
论文明确了遗失物的概念,结合民法基本原理和各国立法经验指出我国《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存在不足,给出完善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5.
16.
王明中 《贵州教育学院学报》2006,22(6):62-64
有关遗失物拾得制度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各国物权法均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在我国物权立法中,此制度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分析比较了古罗马法、意大利法、德国法等国家关于遗失物的相关立法规定的基础上,检讨我国该制度的立法现状,阐述了我国遗失物立法可以选择的立法路径。 相似文献
17.
王松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1):13-16,30
《物权法》明确规定了遗失物拾得制度,但存在着很多明显的缺陷,包括在权利人追回遗失物时向受让人支付的费用范围不具体、拾得人或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义务履行不明确、遗失物的保管方式与处理方法不科学等问题。因此,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通过司法解释加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8.
钟才成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3(2):39-41
悬赏广告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民事行为。由于没有法律的规定,对此问题的认识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形成完整的系统理论,笔者试从悬赏广告的含义,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及存在价值等四个悬赏广告所涉及的基本方面进行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丰华涛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2):111-113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悬赏广告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悬赏广告广泛存在于社会实际生活之中,为此而诉诸法庭也屡见不鲜,因此,对悬赏广告的概念、性质、法律效果等加以研究和探讨,早日确立悬赏广告制度就颇有必要。 相似文献
20.
论悬赏广告之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允来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77-78
悬赏广告之法律性质目前学界主要有这两种观点,即“契约说”与“单独行为说”。对于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认定,应在未来的《民法典》总则部分或债权法部分明确加以规定,将符合契约特征的悬赏广告以合同来对待,将不符合契约特征的悬赏广告以单独行为视之;亦可直接在《民法典》或《债权法》中单设一节对涉及悬赏广告的方方面面一一予以明确,而不管它是契约也好单独行为也罢,统统将它们视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这样将会更有利于悬赏广告中各种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