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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电视节目版式能否构成作品多年来一直争议不断,笔者认为一档综艺节目完全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汇编作品,故而可由版权法对其提供保护。而对独创性相对低一些的可以尝试增设一项专门保护节目版式制作者的邻接权来保护其权利。  相似文献   

2.
正中医药产业涉及很多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对中医药而言,需要法律保护的是配方和处方,而对中医药产业而言,需要法律保护的是制药方法和关键技术。但是,目前我国实施的知识产权法律对中医药产业的保护存在短板。比如《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不保护作品反映的具体内容。而中医药需要保护的就是其内容。比  相似文献   

3.
正自人工智能蓬勃兴起,开始出现在新闻写作、视频音乐创作等领域后,有关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问题就一直困扰着学界,争议颇多。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率先给出了司法方面的答案: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这一由腾讯公司状告"网贷之家"未经授权许可,抄袭腾讯机器人Dreamwriter撰写文章的案件,为人工智能写作领域第一案,以腾讯公司胜诉告终。作品有独创性著作权法都会"罩着"  相似文献   

4.
著作权法的基本精神,是通过赋予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作品的专有权利而鼓励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科学、文化和艺术的进步与繁荣。维护著作权人与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是著作权法制度安排的基本出发点。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法这一精神并没有发生变化。网络环境下使用、传播作品以及技术措施的保护行为,在处理著作权保护与信息传播的关系上,仍然适用利益平衡原则。  相似文献   

5.
许多电子游戏画面由于自身具备独创性可以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因而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在对涉案电子游戏画面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判定时,可以借鉴"抽象—过滤—比较"的方法将电子游戏画面中的表达提取出来并一一比对,从而做出是否侵权的认定。  相似文献   

6.
关于"技术标准"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问题,学界意见不一,实务部门把标准作为作品给予著作权法保护。由于除企业标准以外的标准是由行政主体制定,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应该属于其他规范性行政文件。依据《著作权法》第五条关于著作权客体的除外规定,企业标准外的标准不应该受著作权法保护。况且,它不具有作品的属性,标准的非著作权法保护及公开符合《著作权法》及《标准化法》的立法目的和精神,也符合利益平衡原则。如果给予标准予著作权法保护,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由此,对企业标准外的标准进行出版就不存在专有出版权,行政主体对于制定出来的标准应当予以行政公开。  相似文献   

7.
网络游戏整体画面是网络游戏动态的组成部分,具有可著作权性。网络游戏整体画面符合汇编作品的独创性要求,而汇编作品是《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9类作品的兜底条款。在网络游戏整体画面可能构成类电影作品的情况下,难以纳入汇编作品予以保护。网络游戏整体画面是否构成类电影作品,需要检视游戏玩家在形成整体画面时的独创性贡献大小。独创性越大的,网络游戏整体画面可能构成演绎作品或者独立作品,反之,可能构成类电影作品。  相似文献   

8.
随着海外引进电视节目模式在国内的热销,引进节目模式联合打造成为了电视产业的竞争新手段。但由于节目模式所涵盖的内容较为广泛,对其性质和范围的定义有些模糊,导致法律对于电视节目模式的保护与适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节目模式的保护上,由于其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则可以将其认定为作品,实务上则考虑其特殊性,可以借助影视戏剧的保护形式将其列入戏剧著作、试听著作的范围。在法律实务中,国际国内都较多主张以《著作权法》对其进行保护,文章对此进行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9.
著作权法的发展史与科技进步具有十分紧密的关系。随着科技的发展,人工智能创作物高度类似于人类作品而引起广泛关注。面对人工智能创作物出现的新问题,要求著作权法进行回应和创新。本文首先介绍学界对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热议;然后从作品属性及独创性等视角,分析现阶段人工智能创作物获得版权保护的多重障碍;最后分析对人工智能创作物保护的必要性,并分别对保守型保护模式和激进型保护模式进行深入论述。  相似文献   

10.
虽然目前我国著作权法等相关的法律在违禁作品方面有不少的规定,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笔者认为应着手制定相关的法律,特别是出版法,使对违禁作品的认定和保护能够进一步有法可依,使有关部门能够依据法律确定违禁作品的具体范围并行使相关的审查权。本文从违禁作品的范围入手,分析了著作权法修改后在违禁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方面可能面临的新问题,提出了违禁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相对应的解决措施以及相关的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11.
增强著作权意识 杜绝一稿多投   总被引:5,自引:3,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根据我国1991年6月1日开始实施、2001年10月27日修订的<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著作权法就是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正当权益,调整因创作、传播、使用作品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一种专门的民事法律;其制订的基本原则是:保护作者的权利,促进社会公益,尊重国际惯例.  相似文献   

12.
论数据库的版权保护   总被引:4,自引:6,他引:4  
对数据库版权保护的法律依据、保护范围、判断标准和保护对象等四方面作一探讨分析。对数据库版权保护归入汇编作品予以版权保护;保护范围是以“若干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为内容的数据库,而且“内外有别,外优于内”;判断标准是“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的独创性;保护对象是数据库对内容的选择和编排,而不延及数据库的内容和操作数据库的计算机程序。上述体现了我国数据库版权保护的弱保护性,应尽快修改现行版权法体系。  相似文献   

13.
创意的著作权法保护问题一直以来都受到著作权法上的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阻扰,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创意常常被归入了思想的范畴而排除在著作权保护范围之外。从创意的概念及其特征入手,介绍目前创意的几种法律保护模式及其弊端,进一步阐释著作权法保护创意的必要性,并通过对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的重新解读,为创意纳入著作权法保护范围提供法律依据。最后,为创意设计特殊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以期望为将来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建筑设计图、建筑模型及建筑物应该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即建筑作品受著作权法律保护.建筑作品从整体上讲属于事实和功能类作品,其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性"艺术性表达必须达到一定高度的创造性,且不属于功能性之必然要求.建筑作品"实质性相似"侵权认定标准宜严格,应该采用部分比较法分析,以追求保护著作权人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之平衡.  相似文献   

15.
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为社会各领域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向当前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在表现形式上与人类创作的作品极为相似,是否以法定作品形式适用现有著作权对其进行保护引起了学界的争议。本文介绍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与作品的独创性标准的差异,并探讨了对人工智能技术中因劳动投入产生的效用价值的邻接权保护路径。  相似文献   

16.
有创意的产品说明书符合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特征,它是对产品信息和产品客观评价的一种表达方式,在内容的表达、版式的构思设计、文字的修饰组合等方面均具有独刨性,并可以复制和广为传播,能够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抄袭使用产品说明书的行为构成了著作权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7.
关于专利说明书的著作权问题,国际上存在着截然相反的立法例,学术界的认识亦远未取得统一。专利说明书满足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且不属于"官方文件",理应获得著作权的保护。给予专利说明书著作权保护,具有多方面的实益。专利说明书不同于普通作品,承载着进行科技情报交流的使命,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故其著作权的行使理应受到相应的限制。在科技情报交流的目的范围之内,专利说明书的著作权不得行使;于此目的范围之外,则应当尊重专利说明书的著作权。  相似文献   

18.
值得重视的期刊著作权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针对期刊出版的权益问题,结合学习《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阐明作者对期刊编辑执行著作权法中的几个问题,诸如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修改权、分清期刊著作权和作品著作权、了解期刊使用作品的法定许可、区别期刊出版权转载权及入编上网的数字化期刊与印刷期刊的著作权关系等问题的认识和见解,以加强期刊编辑对执行著作权法的重视。  相似文献   

19.
论数据库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刘志贤 《情报杂志》2001,20(10):17-18
阐述在法律上数据库的含义及其法律性质,并从数据库的形式与内容和数据库的独创性两方面论述了数据库应属于版权法调控范围之内,指出建立我国数据库法律保护应用遵循的原则及模式。  相似文献   

20.
长期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标准著作权问题存在很大争议。本文从历史的维度、国际的维度、著作权的维度对标准属性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中国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都属于科技作品,不属于法律法规的范畴,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本文从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分类出发,认为标准应当属于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应当由政府标准化管理部门所有,标准起草人享有署名权。未来,建议参考国外模式,逐步取消标准起草人署名制度、进一步加大标准免费公开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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