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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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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度。法定财产制中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使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还是不够严谨,约定财产制也与其它民事法律规定的内容相冲突。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应该适当缩小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对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作详细的列举,增补法定非常财产制;进一步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构筑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2.
夫妻财产约定制是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较完整地确立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但现行的夫妻财产约定制仍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立法必须不断加以完善,从而更好地避免和解决夫妻财产纷争,保护第三人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3.
对完善婚前财产协议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以后,现实中婚前财产协议的订立日益增多,由于相关立法没有明确规定,从而产生一系列问题有待解决。笔者结合现有法规中关于夫妻约定财产的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生效要件的主体、主观方面、约定的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了分析,并对完善婚前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协议的公示、变更与对外效力等相关立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4.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婚姻法针对原婚姻法规定的不足,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但其内容还是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该制度在约定的范围、约定的时间、约定是否可以变更或者撤销以及对外效力等问题上均存在不足.为完善之,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立法应当取消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种类限制、明确约定的时间、确立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变更和撤销制度、建立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5.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之一。通过对我国现行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评析,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完善约定财产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夫妻约定财产制作为调节夫妻间财产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来决定夫妻双方之间财产所有形式的一种法律制度。通过对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现行规定的分析,发现夫妻约定财产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几点建议,希望以此来促进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完善,为解决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问题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婚姻法》与修订前相比,尽管在夫妻财产约定方面有了相关规定,但与社会现实的需要相比,仍有许多缺陷。本文从约定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理论出发,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指出现行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完善我国约定夫妻财产制的一些立法建议,以期未来能对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已不能调整已经发展变化的夫妻财产关系,本文提出几点修改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看法:一、调整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二、完善夫妻的约定财产制;三、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9.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在法定财产制之外,可依契约的方式选定某种财产形式的制度。我国现行婚姻法强化了约定夫妻财产制在夫妻财产制中的法律地位,充分体现了尊重意思自治的精神,是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但是,现行婚姻法关于约定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仍比较简单,在司法实践中操作存在一定问题。  相似文献   

10.
现行夫妻财产制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在市场经济发展和家庭财产关系日益复杂情况下,其不足之处已经充分显露出来.因此,完善夫妻财产制势在必行.文章从五个方面就此提出了立法思路.  相似文献   

11.
赵惠玲 《培训与研究》2009,26(10):74-77
夫妻财产制是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内容进行了完善,但仍显滞后与不足。目前,《中国民法典》正在制定之中,夫妻财产制是《民法典.亲属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使内地的夫妻财产制日臻完善,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通过对澳门与内地的夫妻财产制的比较与研究,进而提出完善内地夫妻财产制立法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2.
我国夫妻财产制由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部分构成,由于现行婚姻法相关立法存在缺陷,因而给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纠纷的解决带来许多困扰。针对这些缺陷,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9日颁布了新的司法解释。但在司法实践中,应更侧重从法定财产制的角度思考法律制度的修正和完善,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且更具操作性的夫妻法定财产制。  相似文献   

13.
作为一项古老的民事法律制度,取得时效制度由来已久。它起源于古罗马法,并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纳,该制度的优越性不言而喻。我国由于受苏联思想观念和立法技术的影响颇深。只采用了单一的时效制度,并未规定取得时效制度。现已颁行的《物权法》依旧没有关于该制度的规定。学界关于我国是否有必要构建该制度的争论经久不衰。但经济、道德和法律等因素决定我国有构建取得时效制度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相似文献   

14.
新《婚姻法》在确认以往的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的基础上,提升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地位,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缺一不可,但约定财产制具有优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夫妻法定财产制存在严重问题,集中体现在夫妻人身关系的剐体主义与夫妻财产关系的一体主义并行所产生的冲突。建构以分别财产制为基础,吸收共同财产制思想的夫妻法定财产制度是我国婚姻法合理的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16.
约定财产制为婚姻当事人灵活处理夫妻财产关系提供了余地。但是这一本该发挥重要作用的夫妻财产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却比较少见,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约定财产制本身存在诸多问题。现就约定财产制本身存在的不足提出看法和对策。  相似文献   

17.
论取得时效制度的经济根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人类社会古代取得时效制度产生的原因来看,取得时效是统治阶级用来鼓励人们充分使用他人的废弃物,以达物尽其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的一项法律制度。当前我国农村存在的抛荒土地现象是取得时效赖以产生的经济根源。市场经济的秉性要求合符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取得时效制度为微观经济主体提供了一个自发配置资源的自动机械,通过这个机械,闲置的财产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配置到需要它的人手中,以达“物尽其用,财尽其效”,这正是市场配置资源规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基础,我国个人财产的取得时效应该在民事立法中率先确立。  相似文献   

18.
从对相关制度的比较分析中可见:在存在动产善意取得、先占以及对遗失物拾得物的占有取得等诸项制度的情况下,动产时效取得仍有其适用的逻辑空间;以不动产登记为核心的现代财产登记制度亦不能取代取得时效的适用价值;设立取得时效制度符合立法的效率原则.设计取得时效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规范取得时效构成要件.准确界定时效完成后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协调取得时效与财产登记制度、取得时效与物上请求权消灭时效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对隐匿、转移、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本来有利于保护受损方的合法权益.但实施起来却有不少困惑.主要问题是离婚“时”究竟指何时并不明确,别有用心的一方可借此为自己在离婚前隐匿、转移、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进行狡辩.按照立法者的原意.《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不应该只局限于“离婚时”,那么,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匿、转移、侵占夫妻共同财产都应受到处罚。由此可见.《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时间状语“离婚时”是一疏.应作适当的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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