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韩国于2014年3月出台了《推进公共教育正常化及先行教育规制特别法》,目的是促进公共教育正常化,消除"先行教育"对韩国社会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并实现学校应有的教育目标:培养学生之才能、激发学生创造力。此次立法直接禁止公共教育机构进行"先行教育",并改革了中小学考试及大学招生考试制度,但对于私立补习班仅规定不得对"先行教育"进行广告和宣传,未直接禁止其实施"先行教育"。韩国各界对此次立法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评议,担心立法的不完善可能影响法律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3.
张维新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8(2):124-127
对于春秋时期郑国"铸刑书"和晋国"铸刑鼎"两大事件,过去人们一般只关注其"成文法"和"公布"的历史意义。"铸刑书""铸刑鼎"之争的宪政学意义,表面上看,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其深层含义,却体现了早期法家与早期儒家关于法律、国家治理的不同立场。如果说子产的选择反映了现实主义的、政治家伦理的宪政思维方式,那么叔向、孔子的态度则体现了理想主义的、思想家伦理的宪政思维方式。"法究竟由谁控制"的问题以及"所铸之法能否起到理想的治民效果"的问题,是双方争论的两个焦点之所在,也是儒法之争的实质之所在。 相似文献
4.
5.
6.
谢灵运曾是东晋末期谢家子弟"乌衣之游"的重要人物,他在仕途屡遭坎坷后,转而寄情山水,与谢惠连、何长瑜等人结为"四友",共为"山泽之游"。谢灵运在山泽之游中创作了大量情、景、理相融的山水诗,这标志着谢灵运诗歌创作由玄言诗向山水诗的转变。 相似文献
7.
《太原大学学报》2019,(2):34-39
学界以为,现行民诉法第119条起诉条件之规定,未能严格厘清诉讼要件与起诉要件之不同,导致立法误将诉讼要件归为起诉条件之中,前置诉讼要件审查阶段,进而抬高我国诉讼门槛,肇致起诉条件"高阶化"之乱象。然而,虽起诉要件与诉讼要件混同之现状犹存,但以诉之效力位阶理论审慎视之,原告依法提交适法诉状之行为即可产生诉讼系属及后续二重起诉之禁止等多重法律效果,诉讼即已宣告成立,诉讼要件之审查行为实为诉之合法性评价,与前者分属不同位阶。此外,管窥他国,重识起诉条件自身实质或形式条件,均不存虚高之虞,凡此种种于起诉条件之误识表明,起诉"高阶化"之论断实则言过其实。 相似文献
8.
白晓东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73-80
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法律适用采用"重法优于轻法",类似民法上的"向一般条款逃避"。从民刑比较而言,刑法的形式理性更高,刑法适用更应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避";从法律解释看,格式合同尚且作出对提供文本一方不利的解释,刑法犹如国家与国民订立的格式合同,亦应作出对国民有利的解释;从罪刑法定原则看,犯罪构成要件明确性要求刑法适用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避",亦是明确性原则的题中应有之意;可见,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避"亦是刑法的适用铁则。为此,刑法立法上,普通法条应配置较轻的法定刑;司法上,应杜绝随意将普通法条扩大解释,严格普通法条的适用条件,即便例外适用"重法优于轻法",也应当以刑法的注意规定为限。 相似文献
9.
翻译的过程中,"异"与"同"矛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异同之间,体现的是翻译的方方面面。对翻译中"异"与"同"矛盾之辩证关系进行论述,分析文化视阈下对"异"的思考。当前全球经济趋于一体化,各国间文化交流非常频繁,译者应把握时机,正确对待"异"与"同"的矛盾关系,积极发挥创造性,做文化传播的使者。 相似文献
10.
王黛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2,(6):131-133
以《萤窗异草》为例,探讨对"情"和"痴"的思考以及对自由人生和本真状态的追求。《萤窗异草》在"情"这方面既肯定和赞美情爱领域内的情,主张"凡人有情";又将情扩大到人的欲求领域,认为"情"是欲望的根源,只有突破情关,才能获得自由状态,主张"圣人无情"。在"痴"的方面有三个层面,一般意义上的傻、智障;出自肺腑的天真和善良;绝无所欲,绝无所求,是纯天然没有经过世俗污染的一块心灵净土。 相似文献
11.
詹中华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4,(9):105-107
通过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对上海市中学体育课中所存在的"温室化"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结果表明:上海市中学体育课负荷偏低,教师"避重就轻";学生厌恶体育教师严格指导,偏爱"温室化"体育课;学生家长忽视体育课运动负荷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2.
法律视域下的“985”“211”高校分类,致使教育资源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公平现象,而且通过实证分析发现选调生招考中“985”“211”高校门槛的设置造成了就业歧视后果的产生。这些不仅有违法理上的公平原则,且与《宪法》之平等原则、《劳动法》之禁止就业歧视条款、《就业促进法》有关就业公平的规定以及《公务员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等法律规范相冲突。质言之,“985”“211”高校分类背离了当时设立的初衷,理应被废除。 相似文献
13.
在现代高中地理教学中它是以高中地理教师用"问题来引导";学生用"问题来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本文对高中地理"问题导学法"的定义;"导"与"学"的关系;理论依据和基本特点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4.
《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16,(2):128-131
中职数学教学有"同"与"异"两个方面特征,"同"的方面包括学生数学基础普遍薄弱,数学课程的辅助地位,教材、教学内容,教师的状态;"异"的方面包括学生差异、专业差异。处理好中职数学教学的"同"与"异",要化"同"为"异",要"异"途"同"归。 相似文献
15.
韩国于2014年3月出台了《推进公共教育正常化及先行教育规制特别法》,目的是促进公共教育正常化,消除"先行教育"对韩国社会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并实现学校应有的教育目标:培养学生之才能、激发学生创造力。此次立法直接禁止公共教育机构进行"先行教育",并改革了中小学考试及大学招生考试制度,但对于私立补习班仅规定不得对"先行教育"进行广告和宣传,未直接禁止其实施"先行教育"。韩国各界对此次立法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评议,担心立法的不完善可能影响法律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16.
教育人工智能伦理研究的“原则方法”旨在通过伦理原则的构建与教授消解教育领域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出现的伦理风险。然而,当前教育人工智能伦理原则存在有限性,制约了其对教育实践的影响力。就自身而言,教育人工智能伦理原则在构建过程中忽略了其在不同行业领域、不同教育应用甚至同一框架内的个性特征或关系。就实践而言,教育人工智能伦理原则既无法提升目标对象将伦理原则付诸实践的意愿,也缺乏强制其遵守这些价值观和规范的机制。教育人工智能伦理原则有限性的消解需要在完善原则自身的同时引入美德与法律,进而构建“原则-美德-法律”框架。这一框架的构建要义是使原则、美德、法律三大层次针对且有效地应对伦理原则有限性的各个方面,做到确定可靠切实的伦理原则、开展明确可行的美德培育、构筑稳健有效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7.
古代法律将父母等长辈面向子女后代开展的教育活动称为“教令”,并且形成了明显偏袒于长辈的法律制度。根据古代法律规定,父母等长辈在家庭教育活动中具有绝对权威,子女等后辈违背“教令”是犯罪行为。在这一法律体系之下,子女不遵从父母教育,动辄触犯法律。在古代法律影响下,传统家训涉及道德规矩、伦理思想的内容也得到广泛尊重与传播。当涉及古代家训的现代价值讨论时,必须充分考虑古代法律背景以及与之相应的社会伦理背景。 相似文献
18.
"茧"指人的手掌或脚掌等部因摩擦而生成的硬皮,在先秦时期称为"胼胝"、"趼"、"茧";两汉至隋唐时期称为"胝"、"胼"、"跰"等,"胼胝"仍占主体地位;宋元明时期"趼""胝"与"胼胝"使用频率相当,"胼胝"的地位开始动摇;晚晴时期,"茧"逐渐取得主体地位;现代汉语中"茧"及其构成的双音词已成为"茧"义词语主导词。 相似文献
19.
20.
李胜辉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4,25(5):125-127
法治的基本含义是法为良法,法律至上.罪刑法定蕴含的法治精神应包括权力分工和权力制衡;惩罚和预防犯罪需要"有言在先";防范法官滥用法律比惩治漏网之罪更重要;公民权利不以法律规定为限.罪刑法定在司法适用中的全部问题都可以归纳为刑法的解释问题.要做到合理解释刑法,应注意解释必须根据成文法作出,且要规避"恶法",趋向"良法";允许扩张解释,禁止类推解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