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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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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且无力挽回,大股东操纵公司无视小股东的权利而损坏其利益时;《公司法》给与小股东解散公司的请求权.小股东行使解散公司请求权应当具备的条件  相似文献   

2.
中外公司法限制股东权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股东权的行使作合理的限制,目的在于防止权利滥用,从而保护小股东、债权人和公司的利益,维护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本文作者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股东行使审查质询权、出席股东会权利、股权转让、股利分配请求权、诉权五方面,考察中外公司法限制股东权的有关规定,揭示出股东权合理限制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3.
“弱势股东”是指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无法决定公司的人事任免,也无法影响公司决策从而权利行使受到限制的股东。弱势股东并不等于持股少的股东,而应理解为在权利行使上受到限制、处于弱势地位的股东,包括持股比例较少的中小股东,有时持股比例相对较大的大股东也可能处于这种弱势地位。如何加强弱势股东的保护是《公司法》的基本目标,因引进了对弱势股东倾斜保护的制度,新《公司法》在这方面可以说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仍有必要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股东知情权是全面保护股东权利的重要一环,但民事权利所具有的相对性观念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样已为法律和现实所确认。公司的股东与公司自身以及董事会之间可能存在一种内在的利益冲突。为了减少这种冲突,应当在制度设计中实现股东知情权与公司权利、董事会权利的相互制衡。  相似文献   

5.
随着小股东利益受侵害现象的频频发生,保护小股东利益已成为各国公司法的中心课题。我国现行《公司法》也对此做出了相关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事前防范机制和事后救济机制,前者具体体现为公司架构内的监督机制,后者主要体现为股东救济权利。但《公司法》在相关规定上存在诸多缺失,使其在维护小股东利益方面的功能难以充分实现。应对《公司法》进行修改,完善我国小股东利益保护制度,以期更好地实现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修订草案)》革新了公司治理范式,公司治理目标和公司治理理念的迁移表明注重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是顺应现代公司治理的态势。而双重股权结构进一步分离了投票权和现金流量权,中小投资者决策性权利和经济性权利受到削弱,尚不完善的配套制度使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面临困境。发挥双重股权结构优势的关键在于确保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困境出路在于完善全过程约束机制以遏制特别表决权股东和大股东权利滥用,事前限制特别表决权股的投票权配置和行使范围,事中从日落条款、信息披露及独立董事三个方面进行调整,事后强化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和完善诉讼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7.
在公司这种现代企业制度中,股权是股东对股份的所有权,是一种物权、财产权。而股东权是区别于股权的一种社员权,是一种非财产性权利。两者既是相伴而生的一对权利,又是相互独立的一对权利。因此,正确理解股权与股东权的性质及其关系对推动我国公司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为保护其在公司中的权益而对公司有关情况行使的查阅权、质询权以及核查权和核查人选任请求权。它是股东依法知晓公司经营的真实信息的权利。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作了比较具体、全面的规定,但还有探讨余地。股东知情权的司法救济,应关注于提起知情权诉讼的主体、目的以及股东知情权诉讼中的被告等问题;股东知情权的司法救济是防范股东风险、保障股东权利最有效的手段。  相似文献   

9.
论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的终局救济性、公司合同集束理论、股东间及股东与董事间的利益衡量共同构成了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理论基础。公司司法解散应既要保证股东的权利救济又要尽量避免公司解散的出现。  相似文献   

10.
股东尤其是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是公司法的核心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表现及其保护的必要性;然后着重从完善小股东权利、扩大其股东权实现途径,建立对大股东的制衡机制、完善小股东权益特殊保护制度,强化小股东股东权的救济手段、完善股东诉讼制度等方面来探讨如何完善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一般来说,控制股东出于资本多数决而对公司享有控制权,因而在公司决策中处于特殊的优势地位。控制股东为了实现自身利益,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在行使控制权时侵犯公司利益以及少数股东的利益,控制股东滥权现象在我国股份公司中十分严重。对控制股东科以法律上的义务,平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护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权利,不仅具备着广泛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同时也是进一步完善公司立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2.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事实,提出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权益的保护问题及相应措施,并为完善我国《公司法》的相关制度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13.
我国《公司法》第110条、第176条规定了股东对公司的相关查阅权和质询权,但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股东行使其权利的时间、地点、期间、内容、程序等。而且由于股东的查阅和质询内容可能涉及到关于公司根本利益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公司法也未就股东的查阅权和质询权作出适当的限制,致使公司因一些恶意股东滥用其查阅权和质询权而蒙受巨大损失。从国外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法律经济学角度来看,我国股东行使查阅权和质询权的相关内容应进一步扩充,而行使条件应得到限制。  相似文献   

14.
股利是公司以股东的持股份额为基础从净利中支付给股东的投资报酬的一种形式,稳定的股利政策对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发达国家的上市公司相比,中国的上市公司在股利分配上存在股利支付率低,不分配或者少分配股利的现象严重;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违反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等问题.这种非理性倾向,不利于上市公司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导致整个市场投机盛行.根据以上分析,提出了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完善法律环境,规范股利分配,促进证券市场良性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物权法》第一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创新性地将传统的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不动产领域。《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较少,有些要件规定不太合理。《物权法》应规定赃物的善意取得,明确遗失物的善意取得规定,不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作为构成要件,应对无权处分及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作出规定,应将其他物权善意取得的规定具体化,还可以规定债权的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16.
纵观我国各部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等方面关于上市公司担保行为的法律规制,其本意都是为了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和担保权人的权益,保证交易安全。但是,由于立法技术不够成熟、司法实践经验不够丰富,加之缺乏相关措施配合,实践中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为此,提出完善对上市公司担保行为规制的四点建议:一是对上市公司担保设定合理的限制条件;二是把握好股东权益保护和债权安全保护的平衡点;三是完善董事的善管义务;四是采取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相似文献   

17.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为了防止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赋予了公司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权利,这是对国外“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引入,也是民法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公司法》中的直接体现。该项规定只是对股东有限责任绝对化的制约,并非对股东有限责任的否认。因此,在实践中应仔细分析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构成要件,非充分满足则不能适用。  相似文献   

18.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各国立法均不断强化董事的忠实义务。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的忠实义务也作了规定,但不够完善,因此,在借鉴外国立法的基础上,针对董事自我交易禁止、禁止篡夺公司机会及竞业禁止等忠实义务进行探讨,提出些许完善之策。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份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原因有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滥用、中小股东普遍存在投机性和“理性的冷漠”、“董事会中心主义”盛行。依法保护股份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在于事先防范与事后救济并举,如推行累计投票制、规范关联交易等公司行为、征集投票权、提出临时提案、股东派生诉讼等。  相似文献   

20.
董事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公司法》对此缺乏一般性规定,这对于未上市的股份公司的第三人利益保护是非常不利的。分析我国股份公司董事对第三人赔偿责任立法现状及其不足,认为应当通过公司法做出诸如股份公司董事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第三人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性规定、区分不同种类董事的赔偿责任以及改进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完善股东诉讼机制和导入债权人派生诉讼制度等措施来适度强化董事民事责任,保护第三人利益,实现公司相关者利益的合理平衡,最终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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