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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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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于2021年3月1日正式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但教师在运用教育惩戒权的过程中仍然面对诸多问题.通过借鉴国外施行教育惩戒权的经验方法,并总结国内实施教育惩戒权的现状,提出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必要性、行使的原则和方法以及合理实施教育惩戒权的策略,为我国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实施以及惩戒体系的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2.
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则》首次定义了教育惩戒的概念,明确了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 当今社会,赏识教育、鼓励教育成为主流,其意图是呼唤和要求主体教育的回归.然而,在教育实践中时常被作为一种教条推进.人们把注意力过于集中在"正面教育"之上,除指责惩戒以外,还会把惩罚与人格对立,且常常冠以教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的缺失,使得教师们陷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境地.教育必须是润物无声、和风细雨地进行吗?惩戒是否和"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背道而驰呢?作为一名教师,在学校教育中应该如何把握教育惩罚的界限、掌握教育惩罚的尺度,已是教育界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王林发 《师道》2021,(4):9-10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内容随着教育现代化的推进,中小学教育惩戒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今年3月1日,《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开始实施。目前我国的教育惩戒仍处在探索和初步实践的阶段,顶层设计虽然在逐步完善,但就教育教学实践而言,许多学校管理者、教师在认识和实施教育惩戒上都存在不少问题。中小学教师该如何界定教育惩戒;如何权衡教育惩戒的刚性和弹性;实施教育惩戒怎样接受制度的监督和管控,谁来做监督和管控的主体,监督和管控的力度如何把握等问题,都有待解决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教师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拥有教育惩戒权,而未回应幼儿教师的教育惩戒问题。是否应赋予幼儿教师教育惩戒权,与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正当性基础的认识有关。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正当性基础之一来自于经验理性。鉴于教育惩戒在古今中外幼儿教育历史中占有重要地位,赋予幼儿教师教育惩戒权具有良好的经验基础。教育惩戒的另一正当性基础来自于逻辑理性。摒弃了体罚和强制的教育惩戒,是通过说服和矫正幼儿不当行为来贯彻幼儿教育意图的重要手段,赋予幼儿教师教育惩戒权能帮助教师更好地组织集体活动和教学游戏,具有现实必要性。当前我国在幼儿教育立法中缺乏对教育惩戒的规定,可能限制幼儿教师的教育手段并最终不利于幼儿教育目的之全面实现。因此,可在《教师法》中增补幼儿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内容,同时在《学前教育法(征求意见稿)》中细化幼儿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条件、行使内容以及法律责任等规定。  相似文献   

5.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对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协调家校关系等具有重要意义。在推动教育惩戒从制度走向具体实践的过程中,班主任要从执行教育惩戒的现状出发,合理把握教育惩戒的温度、尺度、效度,让教育惩戒成为班级管理的“助推器”,学生健康成长的“护航灯”和学生、家长心中爱的“保鲜剂”。  相似文献   

6.
叶冬桃 《师道》2021,(4):10-12
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教育惩戒已成为颇受关注且存在争议的一种教育手段。2016年发布的《关于防止中小学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首次正式提出“教育惩戒”概念;2017年山东省青岛市颁布的《青岛市中小学管理办法》以地方规章的形式将“惩戒”入法;2019年《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惩戒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2021年3月1日,《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惩戒权既已得到法律支持,施用教育惩戒为何存在争议?  相似文献   

7.
2019年11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以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保障安全为原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违规违纪学生予以纠正,使学生认识并改正错误的行为,惩戒权是教师基于特定职位所拥有的法定职权.惩戒权入法有助于树立教师权威,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重塑规范行为,让教师更好地审视自身的惩处行为.惩戒权的顺利落实,需要以政策为依托,合理把握实施"度",搭建家校互联平台,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建立双向申诉渠道,完善师生救济机制,发挥媒体的监督引导功能,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风气和政策的宣传推广.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首次对教育惩戒权予以法理规定,为教师行使惩戒权提供了切实保障。法理规定只是前提条件,其实践效果如何,取决于教师在实施惩戒时的心理状态、育人动机与方式选择。从实际情况看,教师在惩戒过程中长期面临着在惩戒前“不愿惩”、在惩戒中“不会惩”、在惩戒后“不评惩”等问题。根据教师在实施惩戒过程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明确了惩戒的规范要点,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9.
英国教师惩戒权的发展从探索到日趋完善经历了全面禁止体罚、恢复教师惩罚权力、出台《2006 年教育与督学法》和出台《学校中的行为与纪律》四个阶段。然而在我国,教师惩戒权的实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使用的过程中也面临着滥用教师惩戒权和教师惩戒权缺失两大问题。对比英国教师惩戒权的发展,吸收其经验教训,我国教师惩戒权的发展在制度、实施、管理和使用层面必须做到明确立法、完善程序、灵活惩戒和沟通合作。  相似文献   

10.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权力,是从教师的教育管理权中演化出来的教师的职权之一.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大类正确的惩戒形式与错误的惩介形式.教师要正确把握正确惩戒形式与错误惩戒形式之间的界限,以法执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正>在我们的教育中,不能排斥"惩戒",但如何把握惩戒教育的度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教师来说,把  相似文献   

12.
<正>一、原因分析案例中最大的矛盾点:数学老师的做法是教育惩戒还是体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对教育惩戒的定义明确告诉我们,教育惩戒不是体罚,而是一种教育方式。《规则》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指明了教育惩戒权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表现。  相似文献   

13.
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终于出台了,这对于解决教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不意味着教师从此可以像法官那样对照规则轻松地解决教育惩戒问题。许多研究都证实,“一张明确而具体的规则和后果的清单将会导致一种相互对立的氛围”(埃尔菲.艾恩《奖励的惩罚》,2006)。当成年人使用包括“高度控制”“强力推行”或只是简单惩罚等各种惩戒性措施时,一些孩子会变得更具有破坏性和侵略性,并更加充满敌意。不当惩罚的最大问题是孩子自主意识,特别是自我管理能力的丧失。由此可能带来的后果是“盲从”“计算风险”或“逆反”。要想尽可能减少教育惩戒的这些负面效应,教师就要将教育中的惩戒与社会中其他类型的惩戒区分开来,全面提升教育惩戒的教育性特征。  相似文献   

14.
惩戒是教师依法对学生不合规范的行为施以否定性的制裁,以促进其合规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利,它与体罚有根本的区别,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在实施惩戒教育过程中,要注意了解惩戒的代价和风险,把握好教师惩戒的权限,并遵循有关的原则施教,才能发挥惩戒教育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韦姗姗 《林区教学》2022,(8):108-111
中国古代社会,教育惩戒被看作是教育的一部分,其主要原因是封建社会制度赋予教育惩戒合理化。进入现代教育以来,在素质教育背景下教育惩戒权一度失落,一味推崇激励教育而出现的对学生纵容问题层出不穷,社会呼唤教师惩戒权的回归。《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颁布,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惩戒权,让许多教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缓解一线教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状。教育惩戒权的回归,是教育活动顺利、有效开展的保障。  相似文献   

16.
教育惩戒是复杂而敏感的教育议题。我国《教育惩戒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教师法》相关条款的修改在即,教育惩戒权的法理基础仍需探讨。明确教育惩戒权的性质,区分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主体,是正确看待教育惩戒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教育惩戒权既要有教育基础,又要有法律依据,需要法律的确权和赋权。用法律制度来规约权力、保护权利已成为新常态,教育惩戒权应明晰其法律属性。教育惩戒权体现出很强的权力与权利的双重属性和权义复合性。教育惩戒权可分为学校惩戒权和教师惩戒权。高校教育惩戒权与中小学教育惩戒有所不同,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现代学校教育秩序的构建,应通过“良法”之治和人治结合,实现教师惩戒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7.
教育惩戒作为学生良好品行养成和完整人格培育的教育措施,是教育职责的重要构成部分。但由于教育惩戒标准的缺失,近年来引发诸多争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颁行正是对实践需求的及时回应。该《规则》明确了教育惩戒制度的性质,肯定了教育惩戒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框定了应予教育惩戒的违纪违规行为,并规定了教师、学校的教育惩戒职责和手段以及教育惩戒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该《规则》旨在通过教育惩戒标准的全面建立,将教育惩戒导入法治和理性轨道.确保教育惩戒的合理实施,服务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相似文献   

18.
顾聪  张洁 《教育评论》2023,(10):130-134
教师教育惩戒观念是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为实施教育惩戒、指向学生社会性发展的主体性认识,体现着教师对教育惩戒本体育人价值的把握,是教师教育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知识理论、认知图式理论与符号互动论分别诠释了教师教育惩戒观念的基本来源、生成方式与发展样态。澄明教师教育惩戒观念的价值意蕴,探析其价值向度及指向,契合我国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刘宁  刘扬 《教育发展研究》2021,41(20):59-66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不确定法律概念+空白要件"的形式为教育惩戒权行使留出较大的裁量空间和判断余地.教育惩戒裁量基准是指对《规则》中裁量事项的具体化,旨在为学校和教师在作出惩戒决定时提供判断选择标准.教育惩戒裁量基准发挥着为惩戒权行使提供具体化裁判标准、为受教育权提供能动性保护和实现惩戒权自我约束的多重功能.教育惩戒裁量基准应遵循过惩相当、平等对待和明确性的法治原则.建构教育惩戒裁量基准制度,应厘清裁量基准的创制主体与效力位阶,引入情节细化和效果格化的二元技术框架,并完善教育惩戒裁量基准中的程序性规则.  相似文献   

20.
<正>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英国教育部发布的《学校中的行为与纪律:给校长和教师的建议》(以下简称《行为与纪律》),对教育惩戒权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提出了管理和惩戒学生的官方建议。《行为与纪律》的根本目标是规范行使中小学教育惩戒权,包括明确教育惩戒权主体,依法保障学校教育惩戒权;界定学校法律责任,既对学校行为准则进行界定,又明确学校、教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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