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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个人信息保护法》在第24条规定了包括免于自动化决策约束权在内的诸多对抗算法的请求权类型。但本规范存在法律性质不清、概念内涵模糊、利益关系失衡以及程序性救济手段缺失等问题。第24条兼具禁止性规定和权利性规定的性质;就具体规范内涵而言,其中“重大影响”限于对信息主体之权利义务存在实质性负面影响;“用户画像”不仅限于基于个人信息的个体用户画像,而且也包括基于相同或者相似群体的用户画像;“决策公平合理”要求数据处理者在数据处理过程中承担合理分析义务;另外,个性化推送也应当纳入广义自动化决策的概念之中。在此基础上,从实体层面和程序层面继续完善自动化决策请求权对抗体系。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平台、数据和算法是数字经济的三要素。平台通过算法应用数据来实施其商业行为,算法构成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力所在。算法促进了平台企业的发展壮大,繁荣了数字经济,但算法据以运行的数据深度挖掘也引发了个体的隐私担忧。算法自动化决策行为已广泛而深度地嵌入我们的私人生活。基于这样的现实,为有效规制算法、保护隐私,需要做到两个平衡:一是,重新厘清隐私、数据与个人信息三者之间的关系,扩大隐私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赋予数据主体数据隐私权,平衡算法自动化决策使用者与相对人不对称的“权力-权利”关系;二是,通过制度设计和技术手段,平衡隐私保护与数据使用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算法有关的法律问题成为热门研究课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算法知情权和算法解释权。目前,算法知情权与算法解释权并未在立法实践中获得同等地位。本文认为,相较于算法知情权,算法解释权因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的不足而受到质疑,尚未见诸法典。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不能共存,通过明确算法解释的不同内涵,以算法主体区分算法知情权和算法解释权,也不失为一种进路。  相似文献   

4.
算法推荐具有收集、筛选、推送信息和记录的“权力”,具有技术属性,同时因智能传播时代下算法决策取代了人工决策,算法推荐技术又充当着传统媒介中的人工价值判断角色,具备了价值负荷属性。算法推荐的双重属性不仅形成信息茧房及衍生回音室效应,加剧社会价值观的分化,且催生了圈层区隔,导致群体极化滋生和信息操纵风险蔓延,扰乱网络信息的生态场域。摆脱算法推荐在智能传播时代的负面效应,必须构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算法推荐模式:智能媒体平台应强化社会责任,加强算法的“自我规制”;政府需加强算法监管,形成算法安全治理格局;用户应享有算法解释权,塑造“算法协治者”形象。  相似文献   

5.
在数字技术的升级迭代中,自动化决策系统被广泛运用于各类平台。自动化决策在提高经济效益、帮助资本逐益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平台或疏于对自动化决策的管理,导致违法违规现象泛滥,或过度使用自动化决策,使得平台用户权益和个体价值受损。为了营造一个公开透明、安全稳定的平台环境,应当明晰自动化决策的本质以及法律规范沿革,分析平台自动化决策中存在的恶性竞争、不当行使私权力、治理具有滞后性以及治理目的存在偏差等问题,明晰平台治理者的责任边界,理解现有法律规范,在此基础上,制定法律规范的配套规则,并在多个主体共同合作下形成良性的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6.
为制衡算法权力,在相对人获取算法相关信息方面的“赋权”总体上分为两种进路:一是改良知情权,二是构建算法解释权。为寻求可行的最优答案,可知算法知情权是目前立法中主流角色,而解释权为边缘角色。并结合理论研究中对算法解释权的功能证成与质疑进行观察,发现算法解释权独立成权不周。因此,可以初步获得选择答案——改良算法知情权。接下来,需要发掘算法知情权具体改良路径,改良的第一步就是吸收“可理解性”,第二步是建构理论层面环节化的算法知情权权利束。以期为算法知情权保护所触发的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守法(企业自律)提供可操作性指引。  相似文献   

7.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决策的基本程序、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意见》的颁布,对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范决策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运用AHP进行群策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关于决策算法的研究是决策系统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大多数关于决策的研究都是以方案形成及评价选择为研究内容的,它们从不同的角度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广泛的研究,但还远远没有消除这方面研究的困难.研究的重点是群体决策,提出了集结群体意见并对决策对象进行优劣排序的方法,是一种基于AHP的多目标群体决策.  相似文献   

9.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基本法》第158条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该条的理解一直存有争议。结合《基本法》的指导思想——“一国两制”原则,笔者认为:《基本法》的解释权首先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享有全面的最终的解释权。在此前提下,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才可以对《基本法》的部分条款进行解释。这种解释主体的双重性和解释权的分割是“一国两制”在《基本法》解释权上的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10.
部分可观察马尔可夫决策过程( Partially Observable Markov Decision Processes, POMDPs )是动态不确定环境下序贯决策的理想模型,但是现有算法都陷入“维数灾”和“历史灾”问题,造成理想的POMDPs模型无法在实际工程中得到应用.本文首先详细分析了POMDPs精确算法的复杂度,阐述问题求解的难点;然后比较分析现有基于点的离线算法和在线算法两类算法的算法思想和时间复杂度,指出两类算法的优缺点;最后简介POMDPs实际应用情况和未来的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11.
进入数字社会以后,算法逐步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深度交融,形成了一种大数据加持、自动化决策和场景化驱动的独特运行逻辑。这对法律价值提出了严峻挑战,它在很大程度上挑战着主体的自由空间、个体的平等机会以及社会的制度正义。然而,无论是诉诸算法公开的规制模式,还是以个体赋权为核心的回应模式,都未能对法律和科技之间的关系展开更深层次的分析,在技术理念、制度设计和治理效能等方面存在法理难题。科学化解算法诱发的价值挑战,需要能够包容多元治理主体、平衡各方利益,实现激励发展与合理规制相协调的包容性治理框架。主体层面的包容共治和工具层面的多元互补,共同构成了包容性治理的治理结构。在这一治理结构下,未来应当在主体机制上促进多元主体的包容共治,在实施机制上强化算法治理实施工具的系统性,在保障机制上通过算法的可信控制来确保算法符合人类社会的“共同善”。  相似文献   

12.
算法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技术之一,更是一切程序设计的灵魂和基础。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出现将算法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案例,足以可见算法的商业价值得到了认可。然而,算法的研发和运行作为商业秘密,受到各个企业的保护,具有“黑箱”性质,因而导致算法歧视、信息操纵等现象时有出现,因此对算法进行法律规制显得尤为必要。文章认为,公众利益及私权保护视角下,限缩对算法作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具有正当性。文章在讨论法律介入算法的正当性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对现有的算法规制框架进行分析,并从商业秘密的属性出发,通过多种维度探讨法律规制算法的依据,从而提出了算法公开以及算法解释权等具体的法律规制路径。  相似文献   

13.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的司法解释权是全国人大授予的,但由于全国人大授权不明,导致常常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越权解释或滥用解释权或使解释范围扩大等,从而严重损害了全国人大的权威,为此,作者认为应当取消“两高”的司法解释权,通过完善全国人大制度和确立判例的约束力等方式来加强全国人大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功能。  相似文献   

14.
依托框架优势、机器优势和嵌入优势的全新算法,将会随着数字平台的搭建、数据资源的挖掘、“人–机”交互的设计,由单纯的计算工具向事务运行规则转变,进而演变为教育数字化转型中不容回避的权力议题。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算法权力既有益于管理风险、规范行为和辅助决策,也可能由于自身的局限以及它与教育之间的冲突,导致教育的风险异化、行为降格和决策失衡。要将算法权力规制到安全、可靠的“笼子”之中,除借助算法目标的教育审查、算法设计的教育解释、算法运行的教育监管、算法应用的教育鉴别、算法信息的教育备案、算法责任的教育认定,以构建从背景、过程到结果的规范机制;还应诉诸教育之于算法的祛魅、平衡与扬弃,以凸显“入乎其内却又出乎其外”的制衡思想。  相似文献   

15.
算法决策的高速发展与其模糊的归责机制和相对后滞的裁判标准间形成了巨大鸿沟。文章认为:在侵害形式上,智能化算法可能通过算法标签、算法歧视、算法操纵等形式对用户个人和社会整体造成严重损害。在主观意志上,智能化算法控制者知晓算法要达成的目标,且可以干预算法的决策进程,此外还能够预知算法的逃逸风险。但算法黑箱的存在使智能化算法的运行过程存在不可知性,因此,一般侵权责任条款不能解决智能化算法的侵权责任认定问题,但由于智能化算法具备产品的属性,因而可以通过产品责任规则来认定智能化算法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6.
大数据算法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惠泽各方;另一方面,算法黑箱的不透明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给个人大数据、社会大数据和政府大数据也带来诸如算法杀熟、信息同质、交易不公等风险。立足国情,完善算法公正规范体系,健全算法风险法律防控,从而平衡科技创新与价值权益,使算法能客观公正地支撑大数据技术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17.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为此,应加强“环保工作,‘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的领导制度”、“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环境与发展科学咨询制度”、“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制度的建设。  相似文献   

18.
决策支持是决策体系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高校决策是一个“循证”、“偱规”、“循境”的复杂过程,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尤其需要决策支持。高校决策支持大体可划分为日常事务管理的决策支持、重大事项管理的决策支持和组织变革、转型发展谋划的决策支持三种类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决策支持发展变化大体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前三十年、1978-1998年、1998年至今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各自的特点。但总体来说,决策支持仍是高校管理中一个被忽视的领域,存在的问题包括决策支持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职能部门成为决策支持的主体,数据分析系统不健全,没有建立科学的决策支持平台等。深化决策支持,要加强决策制度和组织文化建设,加强院校研究,加强对决策支持的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9.
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时代背景下,海量数据以及算法自我学习能力的不断迭代更新使得算法技术被广泛应用于诸多领域。算法正在无形地重塑我们的世界。个性化新闻推送、信贷评分、搜索排名,甚至行政决策,这些以数据为驱动要素的算法正悄无声息地内嵌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成为资源的分配者。算法技术的应用极大地便利了人类社会生活,提高了社会工作效率。但是算法的不透明性和自主性,使得其渐渐脱离了工具化的范畴,在应用过程中反客为主,渐渐成为算法权威深刻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进而产生被人们所诟病的算法歧视问题。日趋严重的算法歧视会危害民众的合法权益,故亟须规制。作为技术领域的法律问题,针对算法歧视应当构建起涵盖法律、技术、伦理规范等在内的多元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20.
论教师教学决策的问题及改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课程改革赋予了教师课程开发与教学的决策权,但教师从课程与教学的被动“消费者”到主动的“决策者”的转换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教师经验主义的教学决策。这一现象表现为教学决策的经验固化、教学决策并化、教学决策依赖等方面。有效的教师教学决策应走向交互性的师生协商决策;增强教师的教学决策意识;通过反思促进教学决策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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