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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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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人侵权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补充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第40条承继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学校对第三人侵权学生伤害事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判决是判定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定学校承担"补充责任"的判决,也没有真正适用补充责任的规则。《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的实施,应当明确"补充责任"的适用范围与规则。  相似文献   

2.
我国在处理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分担时,存在专门立法层级低且适用依据不完善,中小学校承担补充责任有争议,监护人过失视为被侵权学生过失,受害学生自杀、自残时学校责任确定不清等问题。应确立符合我国实际的中小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担规则,以正确处理中小学校的替代责任和过错教师的最终责任、中小学校的补充责任、中小学校因被侵权学生过错的分担责任,以及第三人、学校和被侵权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三方责任分担问题。  相似文献   

3.
新近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其它国家则通常要求安全保障义务人与第三人承担按份责任或连带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补充责任实现了当事人间利益的平衡,解决了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中最终责任份额的适用困境.它是一种后位性的补充性责任,是不真正连带责任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侵权责任法>明确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的依据在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体现了过错认定的客观标准,同时强调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是相应的补充责任,应根据未尽义务的程度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汽车已是普通民众的代步工具,随之而来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成为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人身损害侵权类型。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立法机关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开始高度关注,相继建立起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责任形态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则,对不同的情形适用不同归责原则,建立了区分处理的模式,这样的规定一定程序上保护了受害人的权利,但还是有其弊端,应当采用统一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5.
浅析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产品责任从最初的合同责任发展到现今的特殊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也经历了合同责任原则、过失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的不同发展阶段。这些责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表明了在不同社会时期法律的价值取向。我国对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对销售者适用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相结合的综合归责原则,笔者对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提出了承担严格责任的主体应扩大到销售者及以市场份额补充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汽车已是普通民众的代步工具,随之而来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成为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人身损害侵权类型.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立法机关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开始高度关注,相继建立起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责任形态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则,对不同的情形适用不同归责原则,建立了区分处理的模式,这样的规定一定程序上保护了受害人的权利,但还是有其弊端,应当采用统一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侵权领域内规定“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司法解释的规范依据。但是,理论界和审判实践对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问题存在争论。应正确认识与运用补充赔偿责任,将补充赔偿责任的研究定位于侵权法领域中。本文结合司法案例,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指出补充赔偿责任适用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8.
《侵权责任法》就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责任从归责原则和补充责任两个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就归责原则而言,该法针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分别施以学校承担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原则。补充责任是学校就校外人员对学生造成伤害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该法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法律效力层次、内容、适用范围、归责原则上存在差异。学校应当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应对,为学生在校学习创造良好的环境。  相似文献   

9.
《太原大学学报》2015,(4):59-63
未成年人侵权是侵权法中特殊而又重要的问题,近些年未成年人恶性侵权案件多发,现实的需要凸显出立法的不足,我国对未成年人侵权的立法存在诸多问题,甚至并没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可以作为侵权责任的主体。法律应当明确未成年人可以作为侵权责任主体,并适用自己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立法要在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和兼顾作为特殊侵权主体的未成年人之间寻找平衡点。  相似文献   

10.
我国法律对监护人责任的规定独树一帜,更有利于对受害人的保护,但是由于立法中未予明确监护人的责任类型,缺乏对相关概念的进一步界定,对被监护人的规定有违公平原则和责任自负原则,不利于被监护人的成长,导致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其理解的混乱,不利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本文对学理上与监护人责任相关的责任类型概念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的监护人责任是一种新的责任承担方式,其兼具自己责任、替代责任和补充责任的一些特点,同时对其不足之处进行简要评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1.
我国有关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侵权责任的立法存在法律效力较低、责任不明确、免责事由和归责原则不统一等问题。《侵权责任法》的出台为此种侵权责任的承担提供了最高法律依据,并对责任确定、归责原则、补充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的处理应明确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和过错原则以及法定的免责事由,有关的地方性立法应作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我国法律对监护人责任的规定独树一帜,更有利于对受害人的保护,但是由于立法中未予明确监护人的责任类型,缺乏对相关概念的进一步界定,对被监护人的规定有违公平原则和责任自负原则,不利于被监护人的成长,导致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其理解的混乱,不利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本文对学理上与监护人责任相关的责任类型概念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的监护人责任是一种新的责任承担方式,其兼具自己责任、替代责任和补充责任的一些特点,同时对其不足之处进行简要评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3.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在侵权领域内规定"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的制定与实施,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司法解释的规范依据,但是,理论界和审判实践对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适用存在争论,本文特对如何正确认定学校在此类案件中的过错进行深入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4.
补充赔偿责任的性质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来源于大陆法系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学说。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之前,我国民法领域在侵权法方面对多人侵权责任中的补充赔偿责任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补充赔偿责任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一种特殊形式,和不真正连带责任之间有一定的区别。  相似文献   

15.
<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条对于学校补充责任的规定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正确理解该条规定的意旨所在,从而正确地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则是实务中面临的关键问题.从该条规定出发,以学校补充责任的内涵为切入点,对学校补充责任做一简要要件构成分析,同时对学校补充责任适用的若干问题做初步的解答,以期对指导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6.
实现国际接轨以来,我国立法也在不断吸收借鉴外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但在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这一领域中,关于是否应该适用严格责任,以及是否可以用严格责任来替代无过错责任的争议日益激烈,而学者们对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态度,决定了未来侵权责任法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7.
我国《侵权责任法》确立了饲养动物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和动物园动物侵权的过错推定责任。然而现代社会纷繁复杂的情况却不能完全纳入其中。尤其是动物园开放或半开放的野生动物侵权责任适用。本文从动物侵权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等方面来分析动物侵权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18.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应的,环境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即是指行为人的环境污染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除法定的免责情况外,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对损害结果负责。目前我国学界对环境侵权的归责应否采用无过错原则存在较大争议。这里从对环境侵权行为的多角度分析入手,认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实现社会本位的现代社会发展理念;同时,在适用这一原则时应加以必要的限制,以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实现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9.
间接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并未直接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而是为该直接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或者造成了直接侵权行为的扩大或者有教唆的行为,行为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了侵权行为从而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间接侵权行为是直接侵权行为的继续或实现条件.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应当类型化,脱离共同侵权制度,间接侵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对间接侵权实行过错和过错推定相结合的双重归责原则,在间接侵权的责任承担上,依照间接侵权与和其相对的直接侵权的关系,分类处理.  相似文献   

20.
从比较法视角来看,世界范围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经历了一个由过失责任原则、担保责任原则到严格责任的发展历程。我国《产品质量法》按责任主体不同,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对销售者适用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相结合的综合归责原则。完善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应该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统一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以市场份额补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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