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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应的,环境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即是指行为人的环境污染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除法定的免责情况外,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对损害结果负责。目前我国学界对环境侵权的归责应否采用无过错原则存在较大争议。这里从对环境侵权行为的多角度分析入手,认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实现社会本位的现代社会发展理念;同时,在适用这一原则时应加以必要的限制,以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实现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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