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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政策破融资坚冰--境外资本进入对民营电视公司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建青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5,(5):54-55
2004年11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开始实施。2005年1月1日施行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首次放宽了外资准入范围,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和电影制作列为对外开放领域。与以前的广电政策相比,《规定》第一次提出允许境外专业广播电视企业与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国内其他投资者可以合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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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电视公司面临重新洗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11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开始实施。2005年1月1日施行新的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首次放宽外资准入范围,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和电影制作列为对外开放领域。《规定》第一次允许境外专业广播电视企业与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国内其他投资者可以合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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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我国第一家社会节目制作公司是1994年11月在北京成立的打着广告旗号制作电视节目的民营电视企业——嘉实广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①回顾我国社会节目制作公司走过的11年,可以看出,社会节目制作公司的发展与国家广电政策密切相关。1995年9月原广电部颁布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5条规定:个人、私营企业原则上不设立影视制作经营机构。2002年广电总局颁布公告,社会节目制作公司经过批准可以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2004年先后颁布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与《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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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学刊》1997,(9)
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广播电视活动的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近日由国务院颁布出台,并于9月1日正式施行.新颁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共分六章55条,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广播电视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条例》现定,各地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站,设立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制作、播放、传输、接收、交流交易、进口出口广播电视节目,都应当遵守《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法制局局长杨景宇认为,《条例》不但是促进我国广播电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全体广播电视行业人员的工作行为规范.自1949年新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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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对农节目的制作和播出,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的顺利实施,浙江省广播电视局专门出台了《浙江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考核办法》,并于2008年11月中下旬,对今年全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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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8,(12)
11月13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出《关于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进行2008年度业绩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说,广电总局决定自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对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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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思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5,(1)
外资进入广电节目制作经营门槛降低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44号《中外合资、合作产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自2004年11月28日起正式施行。44号令第一次提出境外专业广播电视企业可以与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境内其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合资、合作设立专门从事或兼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业务的企业,并对合营企业的设立和管理做出了具体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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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在高等教育领域以培养专业人才为己任,为从事艺术实践的艺术家们获得相应的文化认同搭建了一座桥梁。作为艺术硕士实验教学的任课教师,深刻体会到艺术硕士的培养模式不能围于现状,特别是广播电视领域。本文意在以笔者的主讲课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音频制作》为例,探索艺术硕士在教学模式上所具有的问题以及应有的创新与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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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于2011年10月、11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这两个被坊间称为"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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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界》2004,(2):95-95
外资有望入股内地电视制作长期被外商视为投资“禁地”的国内广电系统,已开始将其紧闭的“大门”慢慢打开。在国家广电总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允许境外有实力、有影响的影视制作机构、境内国有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合资组建由中方控股的节目制作公司;允许各类所有制机构作为经营主体,进入除新闻宣传外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而电台、电视台和广电集团(总台)内重组或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在确保控股的前提下,可吸收国内社会资本探索进行股份制改造,条件成熟的广播电视节目(包括电视剧)生产营销企业经批准可以上市融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广电总局首次以总局令的形式对广电广告的内容、播放总量、广告插播、播放监管等进行全面的规范。《办法》明确要求各级广电播出机构及其管理部门都应建立社会监管。广电广告播放总量过长、在电视剧中随意插播广告、在就餐时间播放容易引起群众反感的广告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