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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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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年11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开始实施。2005年1月1日施行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首次放宽了外资准入范围,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和电影制作列为对外开放领域。与以前的广电政策相比,《规定》第一次提出允许境外专业广播电视企业与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国内其他投资者可以合资。  相似文献   

2.
民营电视公司面临重新洗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11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开始实施。2005年1月1日施行新的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首次放宽外资准入范围,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和电影制作列为对外开放领域。《规定》第一次允许境外专业广播电视企业与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国内其他投资者可以合资、  相似文献   

3.
短波     
《视听界》2005,(1)
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合作领域为适应中国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需要,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和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接受采访时  相似文献   

4.
广播影视     
《传媒》2009,(5)
《广播电视节目审议规则(建议稿)》发布4月28日,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发布了《广播电视节目审议规则(建议稿)》。《审议规则》共分6章48条,是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对广播电视节目进行播前审查的标准,以及广播电视行业组织处理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后因节目内容产生的相关问题的依据,适用于公共广播电视频率或频道,公共广播电视频率或频道以外的广播电视节目参照执行。中国广播电  相似文献   

5.
天下视听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2004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放宽了外资准入的范围,广播电视制作、发行和电影制作首次被列入该目录。在此前的2004年10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商务部已共同发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44号令)。《规定》说,从2004年11月28日起,外资媒体公司可以入股国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这是中国第一次允许外资通过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电影技术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公司。新法规降低了对外资进入国内媒体公司的要求,但同时也对外资…  相似文献   

6.
周建青 《视听界》2006,(4):87-89
一般认为,我国第一家社会节目制作公司是1994年11月在北京成立的打着广告旗号制作电视节目的民营电视企业——嘉实广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①回顾我国社会节目制作公司走过的11年,可以看出,社会节目制作公司的发展与国家广电政策密切相关。1995年9月原广电部颁布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5条规定:个人、私营企业原则上不设立影视制作经营机构。2002年广电总局颁布公告,社会节目制作公司经过批准可以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2004年先后颁布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与《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相似文献   

7.
要闻·信息     
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实施〈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据中国广播影视报报道2月25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了《关于实施〈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广电总局和商务部关于《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总局44号令)已于2004年11月28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8.
政策法规     
广电总局禁止广电机构播出《智慧先锋》节目由于有人举报北京声动环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违规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广电总局核查属实后,  相似文献   

9.
荣辱榜     
北京声动环球违规发行广电节目《智慧先锋》被叫停 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北京声动环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规发行广播电视节目的通报》,通报指出,北京声动环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违规发行广播电视节目。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广播电视领域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当今的数字化环境下,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网络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技术一直在迅猛发展,不但使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变得更加快捷方便,也为广播电视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目前,通过各种现代化技术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中的应用,不但有效提升了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质量和效率,还有效降低了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成本。本文就数字化环境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应用作了相关的阐述和分析。  相似文献   

11.
业界动向     
来台大陆出版品规定有所修正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陆委会”依据《大陆地区出版品电影片录像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地区或在台湾地区发行销售制作播映展览观摩许可办法》修正草案表示,未来大陆地区杂志、图书、出版品、电影节目经许可后可到台湾展览、著作财产权授权及转让等交易,申请时间也由过去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放宽为一个月。“新闻局”2004年4月8日曾发布《大陆地区出版品电影片录像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地区或在台湾地区发行销售制作播映展览观摩许可办法》,现在配合修正的《电影法》,考虑两岸影视产业发展现况,及应对相关展…  相似文献   

12.
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广播电视活动的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近日由国务院颁布出台,并于9月1日正式施行.新颁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共分六章55条,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广播电视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条例》现定,各地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站,设立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制作、播放、传输、接收、交流交易、进口出口广播电视节目,都应当遵守《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法制局局长杨景宇认为,《条例》不但是促进我国广播电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全体广播电视行业人员的工作行为规范.自1949年新中国…  相似文献   

13.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对农节目的制作和播出,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的顺利实施,浙江省广播电视局专门出台了《浙江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考核办法》,并于2008年11月中下旬,对今年全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  相似文献   

14.
11月13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出《关于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进行2008年度业绩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说,广电总局决定自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对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进  相似文献   

15.
信息·数字     
外资进入广电节目制作经营门槛降低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44号《中外合资、合作产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自2004年11月28日起正式施行。44号令第一次提出境外专业广播电视企业可以与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境内其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合资、合作设立专门从事或兼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业务的企业,并对合营企业的设立和管理做出了具体规  相似文献   

16.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成立促进了电视节目与广播节目的融合,彰显了新时代国家电视台的新风貌,创造了"听"电视、"看"广播的崭新视听世界。深入研究探讨广播电视节目的融合模式,对广播电视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在阐述广播电视综艺节目融合的现状、分析节目融合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探讨电视综艺节目和广播音乐节目融合模式,并结合中央电视台《回声嘹亮》节目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民歌走天下》融合的节目制作实践,对电视综艺节目和广播音乐节目进一步融合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7.
李江 《新闻世界》2013,(9):316-317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在高等教育领域以培养专业人才为己任,为从事艺术实践的艺术家们获得相应的文化认同搭建了一座桥梁。作为艺术硕士实验教学的任课教师,深刻体会到艺术硕士的培养模式不能围于现状,特别是广播电视领域。本文意在以笔者的主讲课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音频制作》为例,探索艺术硕士在教学模式上所具有的问题以及应有的创新与改革。  相似文献   

18.
《传媒》2017,(11)
本刊讯( 记者 沈金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的通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管党治党十六讲》等6个广播节目、中央电视台《中国诗词大会》等18个电视节目被评选为"2016年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每个广播节目奖励15万元,电视节目奖励20万元.  相似文献   

19.
国家广电总局于2011年10月、11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这两个被坊间称为"限  相似文献   

20.
业态     
《视听界》2004,(2):95-95
外资有望入股内地电视制作长期被外商视为投资“禁地”的国内广电系统,已开始将其紧闭的“大门”慢慢打开。在国家广电总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允许境外有实力、有影响的影视制作机构、境内国有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合资组建由中方控股的节目制作公司;允许各类所有制机构作为经营主体,进入除新闻宣传外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而电台、电视台和广电集团(总台)内重组或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在确保控股的前提下,可吸收国内社会资本探索进行股份制改造,条件成熟的广播电视节目(包括电视剧)生产营销企业经批准可以上市融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广电总局首次以总局令的形式对广电广告的内容、播放总量、广告插播、播放监管等进行全面的规范。《办法》明确要求各级广电播出机构及其管理部门都应建立社会监管。广电广告播放总量过长、在电视剧中随意插播广告、在就餐时间播放容易引起群众反感的广告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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