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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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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偿家教”引起了社会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与争论,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发文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然而禁令仿佛没有效果,“有偿家教”依然火爆。学术界也对“有偿家教”进行了批判与反思,然而并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应当采取何种有效、合理的策略应对“有偿家教”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有偿家教"引起了社会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与争论,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发文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然而禁令仿佛没有效果,"有偿家教"依然火爆。学术界也对"有偿家教"进行了批判与反思,然而并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应当采取何种有效、合理的策略应对"有偿家教"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广东省茂名市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整治力度。  相似文献   

4.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有着存在的必然性,依靠单纯的道德建设难以奏效。面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争歧,一方面应该从制度入手对在职教师私自进行有偿家教明令禁止;另一方面,应该通过向课堂要效益、引入家教服务中心、提供志愿家教服务等路径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辅导需要。  相似文献   

5.
有偿家教是指教师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有偿家教特别是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引起的社会反响很大,有偿家教该禁还是该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相似文献   

6.
《湖北教育》2009,(12):50-50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面向社会公布了《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其中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但就在几天之后。浙江省传出消息,该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一个省份立法禁止,另一个省份则欲立法规范并有条件放开,在职教师能否进行有偿家教的问题再次成了热门话题。  相似文献   

7.
日前,岳阳市教育局出台《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为的规定》,坚决叫停教师有偿家教。针对以往个别教师在双休日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有偿办班等职业行为,该市教育局作出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有偿办班等活动,情节严重者予以记大过、开除留用、开除公职等处分。同时,还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  相似文献   

8.
【事件】南京市教育局近日着手在部分区县、学校进行有偿家教试点,并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任聘学校的学生应恪尽职守;仅限于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从事有偿家教。此外,从教育公正的要求出发,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参加国家、省、市、区(县)各级学科性考试、竞赛命题及担任评委。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一律不得从事有偿家教。——2003年2月14日《江南时报》  相似文献   

9.
2003年春季学期开始,南京市教育局便在一些学校试点有条件开禁有偿家教,尝试对有偿家教进行规范化管理。然而,从目前的结果来看,教师们普遍处在观望之中,对此反响不大。为规范“有偿家教”市场,南京市教育部门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受聘学校的学生应恪尽职责;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应把主要精力投入本职工作,在保证本职工作完成的情况下,仅限于…  相似文献   

10.
教师有偿家教的治理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当今我国教育领域存在争议的热门话题.作为教师管理机构的教育行政机关,个别地区对此推行了适度开禁的措施,例如南京市教育局出台了<南京市有偿家教管理意见>,规范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  相似文献   

11.
本刊讯: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获悉,近日青海出台了《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告》,并向全省发出开展有偿家教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重拳打击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进行家庭小课桌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有偿兼课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相似文献   

12.
教师有偿家教,是指中小学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以各种方式给学生补课、辅导,从而获得报酬和利益的行为。当前,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已经很是流行,家教的方式也多种多样,除了在家里收带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之外,还有多种形式,如在外租房,进行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13.
陈英凤 《湖北教育》2009,(12):51-52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西安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私自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近年来.有偿家教在很多人的反对下,成了“过街老鼠”,甚至被提到违法的高度!可这对教师公平吗?在我看来,禁止有偿家教治标不治本,不仅无助于有偿家教的治理,而且涉嫌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本刊讯西安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新南指出,教育局近期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公办学校教师在奥数奥语班兼职、兼课,甚至有在职老师在自家开办有偿家教班,影响恶劣?教育局4月27日下发《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把治理教师有偿代课等行为与校长目标考评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并将此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  相似文献   

15.
邓玉文 《考试周刊》2010,(21):210-210
家教成为有偿服务行为.引起了广泛的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本文旨在分析“有偿家教”产生的原因,倡导理性对待“有偿家教”问题,建议从立法层面规范“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16.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不满者甚多,赞同者不乏其人。教育部曾明确表示:坚决反对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甚至各校也频频出台禁止有偿家教的狠话狠招,但最后效果都不甚理想。禁止有偿家教,笔者认为应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教师的各项待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文规定:依法保证  相似文献   

17.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耳闻目睹了不少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现象。应该说上级规范文件和处理通报下发了很多,大会小会学习的次数也不少,人人都知道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是不被允许的,但是这一现象仍屡禁不止,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仔细分析起来,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有两种具体的操作形式。一是教师要求学生必须到自己家中或自己办的补习班中补习。家长、学生担心如果不去,就会得罪教师,甚至  相似文献   

18.
时政纵览     
教育部明确反对教师利用职务以有偿家教牟取私利本刊讯10月26日,教育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针对浙江、山东两省对待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的不同态度作出了反应:对于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教育部坚决反对。  相似文献   

19.
岳建军 《教育科学》2012,28(2):37-40
是否应该立法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最近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许多地方纷纷采取立法手段禁止这一行为。本文认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不能够简单的用立法手段予以禁止,而应当对其加以必要的约束和限制,并对于规范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0.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面向社会公布了<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其中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但就在几天之后,浙江省传出消息,该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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