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缔约过失责任为合同责任的重要内容,本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内容及范围、缔约过失责任归责原则、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几种情况作了系统阐述,对缔约过失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运用,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
缔约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特殊责任制度,我国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立法起步较晚,虽然近十多年来缔约过失责任引起了学者的关注,但由于理论争议较大,实践中产生了一些歧异。本文试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适用范围等方面入手进行分析,对我国关于缔约过失责任及法律适用的现状进行反思并提出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3.
缔约过失责任是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一种特殊责任制度,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对各国立法和判例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及新合同法对此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目前理论界争议较大,大致有四种学说: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说。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构成要件、责任类型等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4.
一、缔约过失责任概述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尽的先合同义务,而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撤销或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受损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结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二,缔约过失责任是以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民事责任。第三,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第四,缔约过失责任是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
缔约过失责任最早由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来,其理论基础是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缔约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然而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存在一些不足,尤其是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表现形式、性质等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也不能很好地区分缔约过失责任和非缔约过失责任,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6.
缔约过失责任早在罗马法时期已有所认识。缔约过失责任理论首先在德国提出,并被德国民法确立为一般性原则。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不仅对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产生很大影响,而且也影响了英美法系。英美法没有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的一般原则,而是形成了源于判例、起着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相同作用的允诺禁反言原则。我国民法采纳了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并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7.
文章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构成要件、与相关责任的比较、赔偿损失的范围等方面对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进行了论述,对目前有争议的一些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缔约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特殊责任制度,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及新合同法对此也作了一定的规定。但由于理论争议较大,缔约过失责任的实践产生了一些歧异。依据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和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应当是有一定要求的,包括一定的时间上和一定事项上的要求。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避免缔约过失责任在适用上的误区。  相似文献   

9.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的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包括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和因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并给对方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范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应依照合同法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予以处罚,不应该抛开缔约过失责任而直接援用诚实信用原则。  相似文献   

10.
缔约过失责任是不同于侵权责任的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它与一般的合同违约责任也不相同,它产生的根据是缔约本身带来的缔约泛合同关系。广义的缔约过失责任包含了缔约侵权责任,实际上,真正的缔约过失责任与缔约侵权责任也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11.
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在财产权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主要为赠与人的法律责任,应将此责任认定为缔约过失责任。本文就赠与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依据、含义、构成要件以及责任承担等问题,结合我国立法实践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2.
缔约过失责任一般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可能产生。但在合同有效时也有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因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本质是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在合同的有效时,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情形也可能存在,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也应存在。  相似文献   

13.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事责任制度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各国立法和判例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之间的区别进行系统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全面的总结、概括,从而在实践中正确认定这一责任。  相似文献   

14.
在立法和审判实务中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研究很有必要,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区别、具体的缔约过失行为及责任的范围进行探讨,从而明确缔约过失责任是独立于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之外的、因缔约过程中违反必要的注意义务所承担的一种补偿性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传统契约理论认为契约责任以契约有效为前提,无契约则无责任。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创造了缔约过失责任,从而扩大了合同责任的适应范围,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我国合同法亦确认了缔约过失责任。但当事人基于违反了什么样的义务而承担责任.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基础是什么却存在很大争议。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来源及对各种学说的分析批判中得出诚实信用原则为其请求权基础.  相似文献   

16.
刘爽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1,(7):239+246-239,246
本文针对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确定和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是否仅限于信赖利益,以及合同有效成立是否可以造成缔约过失责任等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违背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对他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责任.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对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类型作出了明确规定,但这些规定还比较抽象、简单,操作性较差.因此,有必要就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特点、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等问题做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民法中产生较晚,最早系统地提出该理论的是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它的理论基础为诚实信用原则。其构成要件有四条,即缔约当事人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有过错;缔约相对人受到信赖利益的损失;缔约过失行为与信赖利益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缔约过失责任一般适用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以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应注意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注意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注意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的认定。  相似文献   

19.
缔约过失责任是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一种特殊责任制度,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对各国立法和判例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及新合同法对此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目前理论界争议较大,大致有四种学说: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说.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构成要件、责任类型等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20.
缔约过失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的“新鲜事物”,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导致对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一种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存在的法律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是否违反诚实信用的主狎是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依据。缔约过失责任的确立对于完善我国民法理论和繁荣社会经济生活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