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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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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内强奸是否应定强奸罪,在学界有否定说、他罪说、折中说和肯定说。否定说的缺陷在于未能认识到,妻子是独立的个体,婚姻不是性权利的让渡,配偶权不能当然实施性暴力,同居权也只是请求权;他罪说未能清楚识别婚内强奸行为的侵害法益——妇女的性的自主权,因而也不正确;折中说额外给婚内强奸增加时间条件,缩小了强奸罪的外延。从犯罪特征看,婚内强奸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从法律原则看,婚内强奸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认定婚内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2.
嫖宿幼女罪,从理论上看,严重冲击中国传统文化,违背了国人的道德底线,侵害了幼女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刑法的基本原则.从立法上看,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客观要件存在着完全或部分重合,客观上赋予了幼女的性自由权,与民法规定相悖.从刑法上看,量刑与罪行相应的刑法原则相背离,司法实践中极易放纵犯罪分子.正确的做法是废除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的行为以强奸罪论处,从而在刑法上给幼女身心健康以最大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婚内强奸"的法理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婚内强迫性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日益突出,丈夫对此是否构成强奸罪并受到刑事处罚?社会的现实告诉我们,公安司法机关对该行为往往要么持否定态度,要么观望.法律的空白使其处于尴尬境地.但从性权利的产生,性秩序的建构与消亡,我们初见端倪:权利与义务相较而言,权利为上.  相似文献   

4.
婚内强迫性行为在刑法上不能认定为强奸,原由在于其并未侵犯妻子的性法益,同时亦不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相似文献   

5.
樊建民 《天中学刊》2010,25(4):29-33
婚内强行与配偶性交的行为一般不构成强奸罪。在夫妻感情破裂且分居多日或妻子有特定原因不适宜发生性行为等情形下,丈夫使用暴力强行与妻子性交的,构成婚内强奸罪。有关部门应尽快做出司法解释,明确婚内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把该罪设定为自诉罪,规定告诉期限,并比照一般强奸罪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6.
嫖宿幼女罪在立法上存在缺陷.从犯罪构成上来讲,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罪(现为强奸罪)、猥裹儿童罪客观要件完全或部分重叠,客观上赋予了幼女的性自主权,与保护幼女权益的立法目的相背离;从犯罪的停止形态上来看,未遂和既遂难以区分;从罪数来讲,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处理原则相冲突;从刑罚上看,配刑不科学,违反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也易放纵犯罪分子.应该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废止嫖宿幼女罪,将其纳入奸淫幼女罪和猥亵儿童罪中.  相似文献   

7.
嫖宿幼女之罪与罚探析——以贵州习水案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习水嫖宿幼女案引起了舆论界和学界对嫖宿幼女罪的再度探讨.从解释论角度看,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构成法条竞合.对与幼女发生性交但无加重情形的嫖宿行为应定嫖宿幼女罪,对与幼女发生性交有加重情形的嫖宿行为应定强奸罪,以性交以外的其他性淫乱方式嫖宿幼女的应定嫖宿幼女罪.从立法论角度看,嫖宿幼女罪不当地赋予幼女以"性同意能力",与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相悖,且其在刑法分则罪名体系中的位置也不符合该罪应有之法的精神.应当取消嫖宿幼女罪,将与幼女发生性交的嫖宿行为与以性交以外的其他性淫乱方式嫖宿幼女的行为分别纳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中规制.  相似文献   

8.
由于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主体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在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夫妻间又有复杂的同居关系,这就使丈夫能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成为一个争议。从学术界对婚内强迫性行为的几种观点出发,结合我国法律对强奸罪和家庭暴力的规定,认为丈夫的婚内强迫性行为应分情况而定,具体来说:在有瑕疵的婚姻关系中应定强奸罪,在无瑕疵的婚姻关系中应归入家庭暴力的范围由《婚姻法》调整。  相似文献   

9.
通过一起案例来分析目前国内外有关“婚内强奸”问题的立法现状及理论争议,阐述了“婚内强奸”犯罪化理由及司法认定与实践原则。  相似文献   

10.
婚内强奸是个值得关注的社会现状,婚内无奸的说法在现代社会是站不住脚的.而且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利,促使妇女自身的独立,有必要确立婚内强奸的犯罪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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