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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在婚姻关系中,由于性自主权与同居义务发生冲突导致了女性的性权利在我国《婚姻法》中缺乏保护。在私法视野下审视婚内强奸行为可以发现其既具有违约性也具有侵权性。为了更好地保护婚姻关系中的性权利,应当完善《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救济措施。与此同时,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也应当明确规定夫妻的权利义务和夫妻间侵权赔偿的相关规定并设置别居制度,尽而更好地保护夫妻间的婚内性权利。  相似文献   

2.
樊建民 《天中学刊》2010,25(4):29-33
婚内强行与配偶性交的行为一般不构成强奸罪。在夫妻感情破裂且分居多日或妻子有特定原因不适宜发生性行为等情形下,丈夫使用暴力强行与妻子性交的,构成婚内强奸罪。有关部门应尽快做出司法解释,明确婚内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把该罪设定为自诉罪,规定告诉期限,并比照一般强奸罪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3.
"婚内强奸"的法理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婚内强迫性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日益突出,丈夫对此是否构成强奸罪并受到刑事处罚?社会的现实告诉我们,公安司法机关对该行为往往要么持否定态度,要么观望.法律的空白使其处于尴尬境地.但从性权利的产生,性秩序的建构与消亡,我们初见端倪:权利与义务相较而言,权利为上.  相似文献   

4.
婚内强迫性行为在刑法上不能认定为强奸,原由在于其并未侵犯妻子的性法益,同时亦不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相似文献   

5.
“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是近年来法学界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文章依据《刑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认为婚内强奸构成犯罪,但必须以此行为发生在法院受理离婚诉讼之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为特定要件。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出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学界的普遍讨论,其中第四条规定的"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某些特殊情形或某些重大理由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规定,打破了人们传统的"同财共居"的观念。婚内析产的概念及特征亟待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婚内析产制度的理论基础需要从理论方面寻找依据。此外,有关婚内析产制度与分别财产制、非常财产制和离婚财产分割衔接的制度设计亦有进一步厘清的必要。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出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学界的普遍讨论,其中第四条规定的“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某些特殊情形或某些重大理由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规定,打破了人们传统的“同财共居”的观念。婚内析产的概念及特征亟待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婚内析产制度的理论基础需要从理论方面寻找依据。此外,有关婚内析产制度与分别财产制、非常财产制和离婚财产分割衔接的制度设计亦有进一步厘清的必要。  相似文献   

8.
尽快在我国婚姻法中确立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针对我国现行婚姻立法中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侵害行为造成损害后果,过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这一问题所存在的法律保护真空,阐述了作者的观点.认为:法律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行为准则,只有对法律关系的最重要主体--人提供合理的行为规范和及时的法律救济,才能算是达到了其应有之功能;并在对"婚内过错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进行社会学和法理上的评析后,提出尽快确立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确有必要.  相似文献   

9.
论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内强迫性行为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对其性质的认定众说纷纭。从现行法律和法学理论两个角度探讨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性质问题,在不同的情况下婚内强迫性行为可以构成侵权,亦可构成犯罪,关键是把握好一定的原则。  相似文献   

10.
完善性权利刑法保护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对性权利保护的规定的滞后性日益凸现。如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的性别限制,对婚内强奸规定的缺失,对猥亵罪犯罪对象的限制等等,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以实现对完善性权利刑法保护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家庭暴力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并随之进入学术界尤其是法学界、社会学界研究的视野。从研究的主题来看,我国家庭暴力研究的核心是婚姻暴力问题的研究。在新婚姻法的修订过程中,家庭暴力尤其是婚姻暴力问题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这些研究涵盖了婚姻暴力概念的理论探讨及其特征与分类、婚姻暴力的成因与表现及其后果、婚姻暴力问题的对策与干预、国内外婚姻暴力问题的比较研究等各个方面。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婚姻多元化趋势不断加强,非传统家庭类型,如非婚同居、同性婚姻等不断出现。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关于非婚同居的界定,只是散见于或隐蔽于相关的一些法律或司法解释。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体系下研究非婚同居者间的暴力问题存在一定的困境。因此,我们应当寻找拓展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3.
"同妻"与"同夫"作为社会边缘群体,在与同性恋者组成的婚姻家庭中是弱者,对于婚姻的维持以及解体都经受着与常人不同的艰辛和困扰。从虚拟人类学的角度考察,无论是婚姻的维持、解体或是再婚,"同夫""同妻"群体都是受害者,然而他们所遭受的困扰与磨难却是有差别的,"同妻"相比于"同夫"有着更为弱势的地位,这与社会性别不平等是分不开的。同情这两大弱势群体的同时也要反思为何已婚同志家庭会不断产生、如何避免此类错误再发生,才能从根本上帮助减少"同夫""同妻"群体的再生;同时更要将男性与女性置于更合理的位置上,减少因性别差异导致的性别不平等与性别歧视,才能帮助"同夫""同妻"群体在已婚同志家庭中受到的伤害尽可能减少。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反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缺乏整体性规范,可操作性不强。2008年试点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而核发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虽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但也给人们带来了困惑。民事保护令制度始创于美国,我国台湾地区引入并加以完善。民事保护令制度能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较传统法律更为快捷有效的救济.并且能减少加害人再度使用暴力的可能性。我国应引入民事保护令制度,以有效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促进家庭与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15.
This research focused on use of power, decision‐making and communication styles of spouses in marital dyads, and the level of marital satisfaction of the partners in these relationships. Drawing primarily on previous work involving Management Communication Style and decision‐making styles in organizational and instructional communication contexts, but also examining directly relevant work within the marital context, three hypotheses and five research questions were advanced. Marital satisfaction for members of 136 marital dyads was examined to determine its relationship with self‐ and spouse‐reported communication and decision‐making styles and use of various power bases in communication designed to influence marital partner. The three hypotheses were supported by the findings: 1) Self‐reported satisfaction as a member of a marital dyad was positively related to the spouse's use of a more co‐active style of communication and decision‐making; 2) Such satisfaction was positively related to one's spouse's communication of referent power; and 3) Such satisfaction was negatively related to one's spouse's communication of coercive power. Use of reward power was also found to be negatively associated with a spouse's marital satisfaction. With only one meaningful exception, results for husbands and wives were very similar.  相似文献   

16.
强迫劳动罪的法益是劳动自由,劳动是需要人投入一定能量的活动,但不包括维持人自身生存的举动(例如吃饭、睡觉、呼吸、大小便等,这些活动也需要投入能量,但这是维持人自身生存的活动,应当排除在劳动的范畴之外)。暴力并不需要接触人的身体,威胁不限于以暴力相胁迫,限制人身自由与剥夺人身自由具有同一意义,女性强奸男性成立强迫劳动罪,强迫劳动罪和许多强制类犯罪成立竞合关系。  相似文献   

17.
在社会转型期,婚姻关系中出现了婚姻伦理取向混乱、家庭暴力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建立以爱情为基础、强化婚姻关系中义务与责任等正确的婚姻道德观,这对于构建家庭伦理关系和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婚内强奸与妇女人权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婚内强奸是从古至今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婚内强奸产生的原因,是妇女与男子在人权上的不平等。建议将婚内强奸犯罪化,只有加强和完善婚内绍奸的立法和司法工作,才能切实保障妇女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围绕女性生活及其婚姻这一主线,阿袁串行起婚姻围城内外的一副罗生门和众生相。对婚姻关系的掌控和操纵、对婚姻资源的争夺和取舍,致使婚姻这一客体事实上成为权力争斗的场域:其中既反映了以高校教师为代表的女性群体之于婚姻的价值选择,也折射出社会经济状况、文化生态与群体价值观对女性个人生存空间的挤压。  相似文献   

20.
丈夫生育权以婚姻关系中的男性为主体,具有人格权和身份权合一的性质,多受妻子生育权限制,是受国家保护的人权以及法律保障实现的权利。丈夫生育权应由亲属法确认,受计划生育义务、子女权益、妻子健康状况和妻子生育优先决定权的限制,应明确侵害丈夫生育权行为类型和侵权请求权行使,以构建科学合理的丈夫生育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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