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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广播电视放松规制与重新界定公共利益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夏倩芳 《现代传播》2005,2(4):19-25
公共利益是政府广电规制的正当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英等西方国家公共政策领域放松规制的浪潮,推动广电领域全面放松规制,这导致公共利益被重新界定以符合市场和消费主义价值观。放松所有权规制和内容规制,依赖市场来实现公共利益,事实证明存在诸多矛盾。消费者主权、媒介多元化、公共服务等都受到了市场的挑战而不是保障。同时,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的角色更加复杂,在国家利益、媒介企业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国家的平衡能力遭遇更大挑战。  相似文献   

2.
李娜 《青年记者》2008,(3):71-73
当把一个国家的传播基础设施移交给自由市场控制时,其结果将是信息的滥用、隐私的侵害和社会信息知沟的加深. 按照规制经济学的观点,从公共产品的性质角度考察,媒介即使走商业化运营道路,也要有相应的政府规制.在媒介市场化改革中,政府对媒介的公共规制是数字化时代欧洲广播电视规制的主要原则.媒介的公共规制会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在新自由主义思潮主宰全球的情况下,市场和经济的因素是欧洲政府媒介规制优先考虑的因素,并因此导致了一系列放松规制政策的出台;但公众利益与制度均衡的需要又使政府通过公共规制进行广播电视市场的规范.  相似文献   

3.
欧洲媒介融合中新媒体规制,呈现政策主导、产业规制与利益考量的特征,体现为以政策融合推动媒介技术融合、政治经济学与公共利益的双重规制模式,以及对文化、政治与信息传播安全的维护。借鉴欧洲的新媒体规制变革,我国三网融合中的视听新媒体规制,既要维护国家利益、平衡行业利益与公共利益,又要遵循道德规范与公共利益原则,在立法的基础上成立相对独立的视听新媒体监管机构。  相似文献   

4.
在媒介融合时代,公共利益原则仍是西方发达国家电子信息传播政策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它体现着“公平”与“效率”两大价值的追求、协调与平衡,其核心是“公平”价值追求中公众的表达自由、知情权、媒介接近权的普遍实现.西方国家广播电视法的“公共利益”原则与中国传媒管控中的“两为”方针差异较大.由于中西传媒所处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环境的根本差异,因此,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面对媒介融合挑战,在管制中要应对的问题也就不同.  相似文献   

5.
杨琳 《青年记者》2020,(5):14-15
公共议题作用于公众的自发性和动员性参与,为多方利益群体与公共利益相关的议题共同发声,兼具争议性和公共性。目前,我国正逢社会转型期,只有做好公共议题的舆论引导,才能避免公共事件发生时非理性与极端化舆论出现,让公众的情感表达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6.
日本广电媒介体制的经济学审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主要论述日本广播电视体制的两个基本特征 :广电媒介产业的政府规制体制 ,公营与民营广电媒介的并存体制。并对数字化时代日本广电媒介体制的变革趋势作了简要分析。作者从经济学角度揭示日本广电体制的结构性特征和时代性特征。旨在为我国广电传播法制建设和广电事业的政府规制体制改革提供一种借鉴  相似文献   

7.
王豪 《新闻三昧》2004,(5):30-30
“新闻发言人”是公共关系学里的概念。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是让政府、企业等公共机构与社会公众进行良好的沟通。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迅速传播政府政策、事实真相,避免流言流传,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开放的政府、政府官员必须通过媒体直接面对公众,学会“说话”、学会和公众沟通。2003年6月,经历“非  相似文献   

8.
媒介技术的迅猛发展催生了大量的新兴媒介形态,媒介技术的进步势必影响信息的传播方式和接收方式。同时,直接影响公众对社会事件的理解和判断,在这种理性和非理性的价值判断过程中迅速触发公众议题,经过新媒体交互性的观点交流和碰撞形成的意见和观点是形成公众议题的重要途径,甚至这些意见和观点直接被政策接收和吸纳,直接成为政府施政政策。网络舆论领袖利用其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在公共议题建构中起到重要作用,他们将线上讨论环节直接扩展到线下实践环节,进而左右政府的相关政策。新媒体利用自身独特的优势在构建公共议题的过程中,和政府形成相辅相成的关系。在构建公共议题方面彼此都呈现出主动化的态势,其双赢的关系能够促进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打造服务型政府。  相似文献   

9.
朱光楠 《新闻传播》2012,(4):203-204
本文以我国广电行业的公共规制为研究对象,在经过文献综述的基础之上,分析了我国广电行业规制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规制手段和目前存在的不足,并给出对广电行业公共规制未来发展的政策建议。本文最后认为要从法律建设、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等多方面下手,深化广电规制改革,努力实现规制有法、规制有效、规制有度。  相似文献   

10.
媒介寻租的背后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就我国的媒介制度和公共政策体系建设而言,亟需慎重权衡国家利益、媒介利益和公众利益;既防止市场失灵,又防止政府失灵;建立公共所有的现代媒介制度  相似文献   

11.
在泛争议的现代社会,争议性公共议题的传播范式由去公共性突出极化的对立冲突范式向动员公众参与的解释协商范式的转换,实质是强调传播由冲突转为建构。公共争议的传播,需要大众媒介应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透过协商与对话,释放公共争议内在利益与价值取向的多面向,寻求最广泛的社会合意,增加公共争议透过社会利益博弈机制得到调试与解决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2.
采用深度访谈法,以湖南公共文旅云项目为例,探讨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与职责,提出各利益相关者的冲突包括:政府保护公共利益与社会资本追求私人利益间的冲突,公共文化机构实现社会效益与社会资本追求经济效益间的冲突,公共文化服务的政府均等供给与公众差异化需求间的冲突,政府考核、公众监督与社会资本利益间的冲突。化解冲突的路径主要有以下几条: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齐下,协调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加强公私合作意识,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完美结合;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差异化需求调研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PPP 项目监督评估机制,强化社会参与。参考文献13。  相似文献   

13.
突发公共事件中媒介话语权重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陈赛男 《东南传播》2010,(10):45-47
媒介话语权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权力。因而,在传播实践中,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各组织、利益集团都在积极争夺对媒介话语权的控制,从而导致话语均衡的理想状态很难形成。尤其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来自公权力与私权利的控制成为制约话语均衡的主导力量,媒介话语权也因此一度沦为"政府代言人"或"经济创收者"。为此,本文提出的重构媒介话语权仍以寻求话语均衡为目标,认为媒介话语权应该回归公共权利的本质,自觉地代表公众利益,为公众服务。也就是说,媒介话语的均衡发展关键在于媒体、公众的公共意识的树立。事实上,媒介话语权均衡状态的建构不仅是大众传媒的进步,也是对国家民主建设的推动。  相似文献   

14.
刘双 《大观周刊》2011,(45):39-39
政府规制是和市场经济相伴产生的政府行为。广电媒介市场的日渐扩大,竞争愈发激烈,需要政府进行适时有效的规制,以建立和维护一个统一、开放、竞争、开放的媒介市场环境。因此,在广播电视产业化不断加速的进程中,政府的有效规制就显得越发重要。近年来,广播电视的发展势头日益显现,但是我国对该行业的规制仍然处于摸索阶段。  相似文献   

15.
媒介是企业公共关系中最敏感的公众,同时也是沟通企业与消费者、政府、社区、名流等公众的桥梁,公众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忽视公众利益和诉求就意味着失败。  相似文献   

16.
试析我国有线数字电视发展中的政府规制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齐心 《新闻界》2007,(2):94-95
政府规制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委员会对特定行业实施的中观和微观干预。①在广播电视产业领域,必须要有媒介的政府规制,这是由广播电视媒介市场的两个主要经济学特征决定的:一、广电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的行业属性,它的自然垄断  相似文献   

17.
冯杰 《青年记者》2017,(18):26-27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目标,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①近年来,社会群体利益日益多元化,公众的政策参与意识增强.他们对政府的公共政策提出不同诉求,甚至要求变革,形成了压力模式.②藉此压力,公众希望对政府产生不确定的、紧迫的危机效果,影响政策走向.网络舆论危机成为政策制定过程中,公众与政府开展对话非常规而又可行的手段.  相似文献   

1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传媒政策经历了新闻工作重心、事业性结构和媒介市场结构调整等不同阶段。其间,政治价值逐步弱化,经济价值日益彰显,文化价值不断拓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总的政策取向是:放松资本准入,逐步建立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传媒发展机制;加快完善传媒产业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政府对传媒规制的系统性将进一步强化;传媒产业将在市场导向与政府规制、公共利益的多重互动中前行。  相似文献   

19.
论西方广电传媒业的公共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广播电视业的公共规制依据、西方广电传媒业的公共规制模式、西方广电传媒业的规制改革趋势的分析 ,力图从公共规制的角度来揭示西方现代广电传媒体制的多样性和普遍性 ,为我国的广电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和广电事业公共规制理论的探索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20.
《新闻界》2014,(18):48-51
虚假广告侵害市场经济秩序,也侵害竞争对手和消费者利益。作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行政机关可以对虚假广告进行规制;作为受害人,与虚假广告发布者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也可对虚假广告进行规制。对特定主体(如其处于垄断地位没有竞争者)的虚假广告,政府管理是规制虚假广告的唯一手段。但在多数情况下,广告法应当借助私权主体力量,采用公私合作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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