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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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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应当设立分居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婚姻法》已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并生效。这部新《婚姻法》在坚持原有立法精神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制作出了许多积极的有意义的补充规定。但令人遗憾的是,面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夫妻分居现象,新婚姻法并没有规定相应的分居制度。本文介绍了分居制度概况及各国的立法例,分析了我国建立分居制度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并提出建立该项制度的具体构想,以期能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制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部新婚姻法是根据依法治国的精神,为适应改革开放以来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1980年婚姻法的  相似文献   

3.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所确立的婚姻财产制是一般共同制,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极为广泛;1980年《婚姻法》排除了1950年《婚姻法》的夫妻婚前财产共同制;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及其后的三个司法解释逐步完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制向分别财产制的价值转向。我国现行婚姻法律制度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倚重有其深刻的经济根源,也体现了司法实践的诉求,对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前景有着特殊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修改后的《婚姻法》是根据我国现实社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展变化形势,结合国外婚姻家庭法律的立法实践,针对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的修改和补充。特别是在该法第46条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即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体现了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弱者和无过错方的法律保护,是我国婚姻法立法的一个突破。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现行婚姻法是在经历了十年动乱.法制建设百废待兴、刚刚起步的八十年代修改和制订的。时至今日,为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对现行婚姻法进行修改、补充,从法律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已提到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上来。笔者认为,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应对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的计算方法进行修改。按照1950年婚姻法和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的。这种计算方法是以一辈为一代。在计算直系血亲时,以己身为一代,然后从己身向上数或向下数,向上数至父母为两代,数至祖父…  相似文献   

6.
王晓铁 《承德师专学报》2002,22(3):96-97,106
新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重大突破。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对维护婚姻家庭平等、健康、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但是这一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7.
新中国成立初期华北地区婚姻家庭变迁诸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中国成立前,华北地区的婚姻家庭以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为主,多数是保守的传统形式。建国后,在《婚姻法》的带动下,该地区的婚姻家庭发生了巨大而迅速的变迁。在这一变迁过程中,围绕婚姻自由、家庭财产保障等产生了一些值得观注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并非只是因为婚姻自由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更多地是由于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动。新中国成立初期婚姻家庭的变迁是一种国家权力支持下的自上而下的变迁,虽然没有获得全面成功,但新型的婚姻家庭制度已经基本确立起来。  相似文献   

8.
我国正在起草新的婚姻家庭法,离婚的法定理由将有重大修改,在确定离婚理由的立法过程中,无过错离婚成为一种趋势,无过错离错制度在美国大部分州已经得到确立,我国婚姻家庭法应确立以无过错离婚为主,过昏离婚为辅的原则,因为它是符合婚姻法的本质的。  相似文献   

9.
试论新婚姻法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婚姻法的修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新婚姻法根据现实的需要 ,增加了夫妻互相忠实义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等内容 ,填补了立法空白 ,强化了薄弱环节 ,注意了加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鉴于现行《婚姻法》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因此,制定一部婚姻家庭法已势在必行。从宏观上看,。制定新的婚姻家庭法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改婚姻法为婚姻家庭法,使法律名称与其规范和调整的对象相吻合;2.在立法技术上,应当由“粗放型”原则转向“细密型”原则;3.在立法内容上,从亲属身份法向亲属财产法倾斜;4.现实性与前瞻性同时兼顾,做到既有实效的社会基础,又有变革前景的基本导向;5.民族传统性与国际趋  相似文献   

11.
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立法的一大进步,但依据这一制度却无法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婚内索赔问题。因此,为了充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婚姻法应支持无过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起的损害赔偿要求。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军婚的特殊保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军婚实行特殊保护在国外并不多见,而我国则建立了多层次的法律保护体系,因此对于军婚特殊保护的合理性、公正性引起了广泛的质疑。但是2001年《婚姻法》的修正案却在保留的基础上加以了修改。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现行军婚制度的负面效应,是新时期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军婚制度不应回避的现实问题。一我国法律对军婚保护的历史演进对军婚实行特殊保护是我国婚姻立法沿袭的传统。早在建国之前,党和人民政府就十分重视依法保护军人婚姻,并对军人离婚问题实行特殊保护政策。如1934年4月8日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红军战士之妻要求离婚,须得其夫同意。”抗日战争时期颁布的《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规定:“抗日军人之配偶,非于抗日军人生死不明逾4年后,不得为离婚之请求。”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于1950年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对军人家庭的离婚问题作出专门规定:“现役革命军人与家庭有通讯关系的,其配偶提出离婚,须得革命军人的同意。”根据这一立法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对于切实做好军婚保护工作、妥善处理军人配偶的离婚问题,作出了一系列专门规定。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的同意”,...  相似文献   

13.
婚姻家庭问题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成员切身利益的问题。正确处理好婚姻家庭问题,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高速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我国婚姻法正是专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法律。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一九八○年九月十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一九五○年婚姻法的继承和发展,它的贯彻施行,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变化。旧的婚姻法已不能顺应时代潮流,新的婚姻法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并实施。在新婚姻法中,把原来的第六条改为第七条,并充实了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行18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们婚姻观念的变化,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而原有的婚姻法,不论其法律名称、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及夫妻财产制度方面,都存在着缺陷和不足。本文根据婚姻家庭生活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焦点,从以上几个方面加以阐述,提出几点立法思考及建议。  相似文献   

16.
鉴于现行《婚姻法》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因此,制定一部新的婚姻家庭法已势在必行。从宏观上看,制定新的婚姻家庭法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改婚姻法为婚姻家庭法,使法律名称与其规范和调整的对象相吻合;2在立法技术上,应当由“粗放型”原则转向“细密型”原则;3在立法内容上,从亲属身份法向亲属财产法倾斜;4现实性与前瞻性同时兼顾,做到既有实效的社会基础,又有变革前景的基本导向;5民族传统性与国际趋同性兼备,既有民族特色,又容纳外来法的介入。同时,还应注意婚姻无效制度、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及离婚法定条件的变更等。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此项制度的建立,对健全、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完善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新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使我国的婚姻制度更加完善 ,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提供了新的依据。深入研究和正确理解此项制度 ,对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解决和处理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内蒙古地区封建婚姻制度根深蒂固,多种婚姻陋俗盛行,严重阻碍了社会的明与进步。195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一场广泛深入的婚姻制度改革。经过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摧毁了封建婚姻制度,清除了婚姻陋俗,建立起了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2001年婚姻法致力于损害与救济之间的平衡,设立了较为完整的离婚救济制度,包括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和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制度。新婚姻法使我国在离婚救济措施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和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婚姻立法,尤其是离婚立法。但其具体制度设计还存在一些缺陷,致使在实践中这些制度的运作不够理想。在民法典编纂之际,这些立法缺陷和不足应得到及时的补充和完善,对离婚过程中权利受到损害或经济遇到困难的一方给予充分的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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