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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正常的出版秩序、加强出版计划的宏观调控,杜绝“买卖书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局最近在下属出版社自查协作出版、买卖书号的基础上,发出3个通知,加强对书号、增补选题、挂历出版的管理。这3个通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加强书号使用管理。通知要求各出版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中国标准书号使用手册》正确使用书号;各社须由社长或分管编辑工作的副社长直接管理,每个书号的使用须经分管社长签排;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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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书号”是出版行业中突出的不正之风,对出版事业危害很大。1993年,中央宣传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名发出《关于禁止“买卖书号”的通知》,随后又对少数违反出版管理规定、买卖书号情况严重的出版社进行了严肃查处,使得“买卖书号”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明显的遏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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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书号:协作出版的异化暨南大学出版社严奉强1989年7月,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在全国出版社整顿协作出版、代印代发的通知》;1991年4月,新闻出版署再次发出《关于缩小协作出版范围的通知》;1993年10月,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关于禁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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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是印在图书版权页上作为分配给每一个出版社出版的每一种图书的标识代码。在旧中国和解放初期,出版单位是不使用书号的,1956年,当时的文化部颁布了使用“全国统一书号”的规定,我国出版单位开始使用由“分类——种次号”组成的“全国统一书号”。分类沿用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分类法,现改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种次号由出版社代号和出版的图书流水编号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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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书号是由出版单位向出版管理部门领取,无偿使用的。但是只有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出版单位才允许从事出版活动,才能领取书号。为了更好地管理书号,从1994年起,新闻出版总署开始实施书号总量宏观调控政策,这一政策是为了抑制当时图书总量的盲目增长,减少低水平重复出版,压缩低质量平庸图书品种,遏制“买卖书号”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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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图书在版编目存在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85年,国家有关部门开始探讨在我国实施图书在版编目问题。1990年7月31日国家标准《图书在版编目数据》(GB 12451-90)发布,要求自1991年3月1日起实施;1993年5月20日新闻出版署决定从1994年起首先在北京地区各出版社实施。经过5年的实践和准备,1999年3月,新闻出版署颁发了《关于在全国各出版社实施图书在版编目(CIP)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自1999年4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图书在版编目,并对CIP数据内容和CIP数据标准实施范围等提出具体要求。通知还明确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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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书号总量宏观调控到书号实名申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书号是由出版单位向出版管理部门领取,无偿使用的.但是只有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出版单位才允许从事出版活动,才能领取书号.为了更好地管理书号,从1994年起,新闻出版总署开始实施书号总量宏观调控政策,这一政策是为了抑制当时图书总量的盲目增长,减少低水平重复出版,压缩低质量平庸图书品种,遏制"买卖书号"现象.现在针对书号管理,政府又推出了新举措,2009年起书号管理将全面实行网上实名申报,出版单位可随时从网上申领书号,并实现书号,条码,CIP等出版信息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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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署近日决定设立“国家图书奖”,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和表彰优秀图书的出版。首次评选活动于1993年上半年举行,新闻出版署日前已向全国各有关出版单位下发了《国家图书奖评奖办法通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