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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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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流动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问题日益突出,保障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解决流动儿童的入园问题,是当前学前教育领域重点关注的问题.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从自身发展现实出发,强调从健全机构、合理布局、社会参与、制度保障、规范管理等方面促进当地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解决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问题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其中,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是前提,促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和谐、健康发展是关键,由此必然要求地方政府创新办园机制、行政管理体系与监督机制,推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学前教育质量,同时严格控制幼儿园收费标准,优化资源配置,真正保障包括流动儿童在内的低收入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与权利,实现学前教育公平.  相似文献   

2.
流动幼儿是一个城市学龄前儿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地方政府负有责任为流动幼儿提供充足而有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机会.对鞍山市城乡结合部两个区的调查表明当前流动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虽然入园率较高,但以入收费低廉、条件一般的民办小规模幼儿园为主,所受教育小学化倾向严重,家长为孩子提供的学习资源很匮乏,家长不仅缺乏对幼儿园教育的正确认识,而且缺乏正确教育孩子的能力与技巧.为保障这部分社会处境不利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地方政府首先应将流动幼儿教育纳入全市高质量高标准发展基础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大力发展公办园,扶持民办园,改革教育财政投入机制与方式,坚持贯彻落实"三统一"原则,以保障流动幼儿学前教育公平.此外,地方政府、社会与社区还应多方开展关爱和帮扶流动幼儿及其家长的活动,以促进他们时城市的认同与社区融合.  相似文献   

3.
郭元凯 《天中学刊》2012,27(5):30-32
最近几年,各级地方政府通过贯彻落实国家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两为主"政策,基本解决了流动儿童"上学难"的问题。但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流动儿童教育面临由保证入学数量向保证学习质量过渡的挑战、社会融合问题的挑战、如何保证学龄前教育及初中后教育的挑战,也面临由单一教育模式向多元化和个性化培养模式过渡的挑战。政府应强化对流动儿童的长效管理,加强流动儿童的学龄前教育和初中后教育,为此,应继续完善教育政策和管理体制,加大对接收流动儿童学校的资金、校舍、教学资源等投入,保证流动儿童能像城市儿童一样接受优质的教育资源,保证在教育过程、结构中实现教育公平。同时,我国还应建立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四位一体的社会支持系统,应在义务教育公共性前提下体现个人的适度选择。  相似文献   

4.
非正规学前教育足指由政府或个人发起,针对无法接受正规学前教育的0~6岁儿童,特别是处境不利的儿童,依托社区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学前教育的形式.[1]非正规学前教育以无法获得正规教育的儿童为对象,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其提供受教育的机会.  相似文献   

5.
本研究以204名流动儿童为对象,通过编制流动儿童受教育的家庭支持系统的调查问卷,对流动儿童教育的家庭支持系统进行了初步探讨。分析表明,流动儿童受教育的家庭支持系统结构由家庭经济环境、自我评价、自我要求、亲子关系及人际交往、邻里关系、父母教育期望六个因素构成。性别、年龄和流入年限的交互作用对流动儿童受教育的家庭支持水平有显著影响,性别、年龄在流动儿童受教育的家庭支持系统结构的各具体维度有显著差异。  相似文献   

6.
文化资本不足导致了城市流动儿童无论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还是社区教育中均处于困窘境地。政府要为城市流动儿童的家长提供更多发展平台,以提升其家庭教育质量,增加城市流动儿童家庭的文化资本;学校应树立公平的基本价值导向,保证城市流动儿童能够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全社会都应有关心弱势群体的心态,充分开发社区教育资源,推动城市流动儿童社区教育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与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中0~6岁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更为突出、更为迫切。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落后及其对社区学前教育的急需等,都需要社区教育的参与。由于各方面原因,中小城市流动儿童所能享受的社区早期教育相对缺失。政府应加强对社区早期教育的经费支持和政策倾斜,社区将服务内容拓展到0~6岁流动儿童的发展与教育、挖掘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以此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在城市的融入。  相似文献   

8.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国民素质具有重要的奠基意义。流动学前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面临诸多的教育问题: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私立幼儿园质量参差不齐,家庭教育存在缺失,对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存在社会歧视等。解决流动儿童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大政府投入,规范幼儿园管理与收费标准,加强幼儿教师的队伍建设,均衡优质教师资源,提高流动人口自身素质,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以及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相似文献   

9.
流动人口子女入园难问题较为突出。本研究从家庭社会经济背景及迁移状况的视角探讨适龄流动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选择问题。使用CFPS(2010)数据,本研究用Logit模型,估计了不同特征的流动儿童家庭为其子女选择接受学前教育的发生概率。研究发现,农业户籍、跨省迁移的家庭随迁子女入园机会更低;有教育储蓄的家庭,其随迁子女入园机会更高;而父母高学历、与子女同住等因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流动儿童的入园机会。户籍仍是制约流动儿童入园的关键因素。我们据此明示了相应的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10.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由农村进入城市生活和工作,出现大批城市流动人口,流动儿童数量逐渐增加,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问题随之产生。流动人口子女缺少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学前教育机构质量不高、资源分配不公等,正成为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发展中亟须解决的问题。本文认为,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关心流动人口子女的学前教育情况,对自身角色进行正确定位,针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学前教育现状,完善自身的职能。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接受学前教育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实现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公平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改善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的现状,需要从政府责任、立法赋权、弱势补偿和规范建设等方面建立起促进学前教育公平的综合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2.
流动学前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值得关注。本研究采用深度访谈、实地观察等研究方法,对已入园的流动学前儿童家庭教育进行了微观层面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流动学前儿童家庭在家庭教育意识、内容、方式、亲子互动和环境条件上存在多方面问题。在探讨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基础上,提出以下整改意见:家长需提高自身素质;幼儿园和社区应提供家教帮助和指导;政府应提供优惠政策和采取措施改善流动学前儿童生活环境,共同为流动学前儿童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  相似文献   

13.
韩影 《绥化学院学报》2014,34(10):132-134
普通幼儿园中特殊需要儿童数量正在逐步增加,但有特殊需要儿童进入普通园比率较低,生存状态不佳。这是由于政府扶持力度不大、园所重视度不高、幼儿教师学前融合教育知识和技能缺乏以及园内外环境支持系统缺失等原因造成。各地应提高对学前有特殊需要儿童教育事业的重视,加大职前、职后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力度,组建家、园、校、医为一体的专业团队,建立资源教室等支持系统,使有特殊需要儿童与普通儿童享有一样的受教育权利。  相似文献   

14.
结合流动儿童非正规学前教育的内涵和特点,从我国非正规学前教育的实践以及山寨幼儿园的生存困境来看,非正规学前教育是破解流动儿童学前教育问题的现实路径。流动儿童非正规学前教育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即社区参与型发展模式、政府扶助型发展模式和志愿者主体型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15.
采用入学准备测评工具SRTB-CV,对170名大班儿童进行测试,结果表明,流动儿童在行为帮助、精细运动、感觉运动和大运动技能发展方面优于本地儿童,但在学习方式、认知发展、言语发展,以及情绪与社会性发展领域显著落后于本地儿童。因此,流动儿童家长、社区教育、幼儿园等必须多方面促进流动儿童入学准备;政府应实施针对流动儿童的补偿性学前教育,改善流动儿童早期教育的条件。  相似文献   

16.
学前教育成本分担需要遵循教育公平原则、收益原则和能力支付原则,据此可以确定政府、幼儿家庭和社会应当作为教育成本分担的主体。2006年以来我国政府承担的学前教育费用金额和比例都保持增长态势,在2010年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之后更是快速增长,但幼儿家庭承担的教育费用增长比例更快,且远远超过国际平均水平。要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比例,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构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需要建立中央、省、县三级财政拨款体制,建立具有地域差异性与补偿性的成本分担模式,建立公平和普惠的资助体系,形成鼓励捐赠的社会氛围和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17.
流动儿童是在当前户籍制度下人口流动的必然结果,他们在流入地受教育面临着诸多问题:在公立学校受到歧视,在民办子弟学校只能接受低质量的教育.流动儿童的高质量教育,对社会稳定和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解决流动儿童面临的问题需要改革当前户籍制度,完善教育制度加强对流动儿童教育的倾斜,强化对流动人口和流动儿童的社会教育.  相似文献   

18.
法国学前教育的显著特点是全面普及、均衡发展。这得益于法国政府较早把学前教育看成是教育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国民教育部全面负责学前教育事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保障学前教育的经费、管理和师资。法国学前教育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包括:完善学前教育法规;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数量和质量;补齐学前教育发展的"短板"。  相似文献   

19.
受教育权是学前儿童应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其保障有赖于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家庭是学前儿童受教育权保障的原生性责任主体,应为学前儿童创设适宜的成长环境,并进行教育启蒙。政府是学前儿童受教育权保障的次生性责任主体,应加强制度建设以确保学前儿童的受教育权,并提供充分且优质的教育供给。社会是学前儿童受教育权保障的补充性责任主体,应为学前儿童提供多样化的教育选择,并为其学习与成长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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