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网络的发展必然对传统的知识产权问题产生质疑。网络知识产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具有创新性的数字信息成果依法享有专有的排他的支配权。其特征为:保护对象是有形或无形的数字信息;是权利人所享有的专有的排他的权利。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形式表现为:擅自下载他人的作品;擅自使用他人的网页,擅自破解权利人保护作品采取的技术措施;侵害域名权;侵害与网络有关的技术发明等。对侵权责任承担的确定,应以是否实际造成权利人的损失和权利人是否要求承担责任为基础,必须有责任豁免的例外规定。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应加强技术防御与保护设施;加强立法与加大司法力度;加强行政管理。  相似文献   

2.
与大陆法系将侵权责任仅视为损害赔偿责任不同,我国法律上的侵权责任是以损害赔偿责任为主,其他民事责任方式为辅;我国侵权责任的概念,涵盖了大陆法系中侵权责任与物上请求权两个概念。物权请求权是从权利人的角度出发阐述物权保护的方式,是原物权人在物权遭受侵害后而获得的救济权。侵权责任是从侵权行为人的角度而言,是用来规定侵害他人的绝对权后应该承担何种责任。  相似文献   

3.
期刊出版中对知识产权实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它能提高人们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文学艺术创作的积极性,为期刊提供高质量的稿件;能鼓励发明成果和优秀作品广泛传播,实现知识共享,繁荣期刊出版事业;有利促进我国科技文化对外交流协作,扩大期刊在广阔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当前期刊出版中侵犯知识产权有7种表现形式: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发表其作品;未参加作品创作的人在他人作品上署名;假冒他人名义发表作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侵犯他人作品修改权;侵犯著作权人财产权利等。期刊出版对知识产权保护应注意4个问题:发表作品的时间;分清剽窃、抄袭与合理引用的界限;关于一稿多投以及广告经营问题。  相似文献   

4.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著作权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一方面是从正面规定权利人享有的这项专有权利的内容:另一方面是通过对侵权行为的制裁来实现。应扩大我国著作权法中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主体范围的规定,将广播组织纳入其中,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同时,信息网络环境的复杂性要求在分析具体侵权行为时,应注意区分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对它们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类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也使网络作品的知识产权受到了严重侵害,网络侵权已成为著作权侵权案的重灾区。网络著作权应充分利用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保护;构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明确网络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同时,网络著作权人还可以采取控制接触作品、控制使用作品、保证支付报酬等技术措施,从而保证网络著作权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6.
软件权侵权原因及其保护方式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软件权即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开发者及其合法继受人对其创作的软件作品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软件权侵权原因多种多样。从软件作品市场化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利义务主体看,软件权侵权利主体、经营者、消费者、侵权者及权利管理者的保护者等因素所致。技术保护、行政管理和司法救济是软件权的三种主要保护方式,并且每一种方式都各有利弊,都会导致权利人的抉择困惑。因此,要切实做到防范软件权侵权,保护软件权人的合法权益,就应该从  相似文献   

7.
间接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并未直接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而是为该直接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或者造成了直接侵权行为的扩大或者有教唆的行为,行为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了侵权行为从而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间接侵权行为是直接侵权行为的继续或实现条件.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应当类型化,脱离共同侵权制度,间接侵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对间接侵权实行过错和过错推定相结合的双重归责原则,在间接侵权的责任承担上,依照间接侵权与和其相对的直接侵权的关系,分类处理.  相似文献   

8.
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看高校图书馆职能的重新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看高校图书馆职能的重新界定赵东方“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可就人类智力所能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其中,工业产权又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等;版权包括:作者权与传播者权等.知识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9.
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层出不穷,因网络用户未经许可上传他人享有版权的的视频而引起的上传者和权利人之间的纠纷便是其中的问题之一。采用比较和实证的研究方法,系统地对上传视频侵权的行为性质、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方式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发现我国在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完善我国上传视频侵权制度的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10.
美国知识产权三个方面的异同李秀芳版权、专利权及商标权通称知识产权,这三个方面在法律上的共同特点是专有性和地域性,从国际私法的角度来讲,这是它们与其他涉外民事权利的根本不同之处。所谓专有性,指的仅仅是权利人自己享有版权、专利权或商标权,仅他自己可以利用...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品特别是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的本质决定了该权利的行使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或限制性,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亦认可这种垄断性或限制性;但与此同时,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如何解决此类条款的冲突,如何评判技术转让合同中限制条款的效力,需要本着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促进创新原则,利益平衡原则,保护国家利益原则等原则,依据合理的标尺予以公平合理的评判。  相似文献   

12.
环境侵权是因行为人污染环境造成他人财产权、人格权以及环境权受到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环境侵权法律救济是环境法和民法都非常关注的重大问题。同一般民事侵权相比,环境侵权有自己的特殊性,因此,环境侵权法律救济也应有自己的特殊理念。从有效救济和全面考虑的思路出发,环境侵权法律救济的基本理念应确立为:环境(权利)保护与经济发展之兼顾;受害人保护之适度倾斜;事先救济与事后救济之并重;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之结合。  相似文献   

13.
肖像是公民通过一定物质载体的客观再现。肖像权是公民对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机,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格尊严及形象的社会评价,是公民享有的基本人身权、绝对权。肖像权保护的主要是指视觉形象的造型艺术。凡未经肖像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擅自占有他人肖像,以及侮辱他人肖像等,均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侵害肖像权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赔偿和追究责任。  相似文献   

14.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中承担间接侵权责任时,主观过错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主观过错包括"明知"和"应知",权利人的"通知"或者"警告"只是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的一个途径,而不是唯一途径。根据"通知与移除"规则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适用"避风港"原则的同时,也需要明确是否符合"红旗标准",只有将"避风港原则"和"红旗标准"综合运用,才能正确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主观过错。  相似文献   

15.
论司法实践中专利间接侵权的界定与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阐述了专利间接侵权的概念,认为间接侵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典型的间接侵权行为,指制造、出售只能用于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模具或只能用于实施专利方式的设备或材料;二是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委托而许可、委托他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及擅自转让他人的专利权。从间接侵权的诉讼和间接侵权的责任两方面提出了司法实践中对专利间接侵权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6.
李金玉 《考试周刊》2007,(28):156-157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否构成侵权,是近年来民法界争论的热点问题。随着民商事活动的日益增多,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情形时有发生,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应将第三人侵害债权认定为侵权。本文对第三人侵害债权构成侵权的理论基础进行了阐释,同时对其责任的承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也无法律依据,擅自行使权利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的行为.判定著作权侵权行为,应首先对原告作品进行分析.一部作品只有具备独创性、可感性和可复制性才能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应将原告作品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思想,以及属于公共领域的表达予以排除.其次要对被控作品进行分析.一是采用对比法判定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二是分析判断被控作品的独创性.再次要对被告使用原告作品的行为进行分析,如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等.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通常被定义为人们因其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主要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和版权.知识产权因其正的外部性需要保护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存在的.但是,如果这种保护被不适当地扩大,使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用知识产权的垄断属性取得市场垄断地位而限制了正当竞争时,知识产权即从法定的垄断权转化为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可以说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之间存在着博弈的关系,这种博弈体现在两者之间既有促进创新的一致性,又包舍潜在冲突的矛盾性.而如何使这种博弈达到最佳均衡点则要看国家实施的政策厦法律条文的制定.  相似文献   

19.
论侵害商誉权及其法律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誉权是商誉主体依法对其创造的商誉享有的专有权和享有商誉不受侵害的权利。侵害商誉权是一种独特的侵权类型,表现在:侵害商誉权的客体是法律保护的商誉;侵害行为表现形式多样;侵权人大多是被侵权人的竞争对手;侵害后果有其特殊性。针对这一特别的侵权类型,笔者建议通过两个途径来救济其损害:确立商誉权的法律地位,用直接保护方式保护商誉权;全方位地依法确认、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0.
一、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当前,在数字化、网络化信息交流的环境中,大量的数字信息涌上网来,它们有易于复制、控制、修改和删除的特点,加之大量先进的文字存储和传递技术的发展都为一些人以营利为目的盗窃他人劳动成果、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创造了条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