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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肖像是公民通过一定物质载体的客观再现。肖像权是公民对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人路权,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格尊严及形象有社会评价,是公民享有的基本人身权、绝对权。肖像权保护的主要是指视觉形象的造型艺术。凡未经肖像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擅自占有他人肖像,以及侮辱他人肖像等,均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分害消像权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赔偿和追究责任。  相似文献   

2.
肖像权是指公民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他方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的形象(照片、画像、录像、雕塑像及其他有载体的视感影像)所享有的专有权以及依法所具有的不可侵犯的人格权利。肖像权的主体是公民本人,法人等社会组织不具有肖像权。肖像权的客体是特定公民的肖像,包括群像中的特定人物肖像权具有以下内容:1.肖像的专有权。公民拥有自己肖像的权利,任何人负有保护他人肖像的义务,不得侮辱性地损坏他人的肖像,不得未经本人同意而取得或使用他人肖像。2.肖像的处分权。肖像的专有权决定了肖像权只能由公民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行使。这一权利是公民对其肖像权的实体处分,也就是说,公民对他人能否使用自己  相似文献   

3.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民法通则有关人格权的规定已显得不合时宜,需重新诠释。生命健康权应包括身体权;姓名权应涵盖“隐匿他人姓名的行为”、“混用他人姓名的行为”、“贬换他人姓名的行为”等;肖像权应修改为“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明示或默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名誉权没有明确客体的内涵,对侵权行为的方式容易让人作狭义的理解,需要廓清。  相似文献   

4.
模拟法官A张东的行为未侵犯小云的肖像权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张东的行为虽然未经小云本人同意,但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所以,张东的行为未侵犯小云的肖像权。  相似文献   

5.
肖像权作为公民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份,应当受到人身权法律制度的严格保护。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的规定是我国目前解决侵犯公民肖像权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也是认定侵害公民肖像权行为的根据。但是,由于该条规定较为原则且失之狭隘,  相似文献   

6.
肖像权及其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像权是公民依法所享有的以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主要内容的人身权,制作、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未经该自然人同意且无正当理由的,不论其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属于侵权行为,自然人有权请求法律帮助,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可拍照手机的问世,给人们带来了喜悦和忧愁。喜悦的是它能为人们提供便捷愉悦的通讯服务,而忧愁的是人们担心有人可用它来肆意侵害自己的肖像权、隐私权而难以寻求法律保护。近年来发生的个案也证明了人们的担心决非杞人忧天。本文拟从分析利用可拍照手机侵害肖像权的特点入手,就肖像权的法律保护提出尝试性对策,以求公民的肖像权得到法律的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克服可拍照手机的消极作用。  相似文献   

8.
在一次政治测验中,有一道判断题:“不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就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大部分学生判断该命题正确,从而使该题成为失分率最高的题目。  相似文献   

9.
论公民网络监督权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通过网络行使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也存在着侵害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名誉、干预司法独立等弊端。完善公民网络监督的相关立法、提高广大网民素质、发挥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强化对网络服务商的监管及运用过滤技术,是对公民网络监督进行法律规制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0.
长期以来,前苏联及我国法学界曾主张不能把人身、人格等视为商品,对精神损失不能用货币的价值来衡量,不能把人格商品化,并一概排斥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  相似文献   

11.
网络的发展必然对传统的知识产权问题产生质疑。网络知识产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具有创新性的数字信息成果依法享有专有的排他的支配权。其特征为:保护对象是有形或无形的数字信息;是权利人所享有的专有的排他的权利。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形式表现为:擅自下载他人的作品;擅自使用他人的网页,擅自破解权利人保护作品采取的技术措施;侵害域名权;侵害与网络有关的技术发明等。对侵权责任承担的确定,应以是否实际造成权利人的损失和权利人是否要求承担责任为基础,必须有责任豁免的例外规定。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应加强技术防御与保护设施;加强立法与加大司法力度;加强行政管理。  相似文献   

12.
探讨体育明星肖像纪念品在市场开发,如肖像纪念品的著作权的许可与转让、肖像纪念品的生产与销售以及收藏,以及在市场开发中肖像纪念品的著作权与肖像权可能产生的冲突,旨在理清和协调体育肖像纪念品市场开发中的各方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13.
<正>【教学目标】1,情感、态度、价值观: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他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2,能力:初步学会运用公民人身权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社会生活中有关现象和问题,增强识别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非法侵害公民人身权行为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3,知识:知道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未成年人  相似文献   

14.
网络知识产权的特征及其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的发展必然对传统的知识产权问题产生质疑。网络知识产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具有创新性的数字信息成果依法享有专有的排他的支配权。其特征为:保护对象是有形或无形的数字信息;是权利人所享有的专有的排他的权利。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形式表现为:擅自下载他人的作品;擅自使用他人的网页,擅自破解权利人保护作品采取的技术措施;侵害域名权;侵害与网络有关的技术发明等。对侵权责任承担的确定,应以是否实际造成权利人的损失和权利人是否要求承担责任为基础,必须有责任豁免的例外规定。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应加强技术防御与保护设施;加强立法与加大司法力度;加强行政管理。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事立法上没有将隐私权确认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而是将其包含在名誉权之中。但它与名誉权在主体、权利、性质和侵权方式等方面是不相同的,各自都有其特定的调整范围和保护领域。因此,应将隐私权定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未经本人同意而公开其姓名及公开肖像暴露他人隐私的行为所侵犯的不是姓名权和肖像权,而应是隐私权。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生命权和健康权的统称,是指公民所拥有的生命和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一种,是公民得以生存和从事活动的基本权利.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该权利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对该权利实施侵害,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对该权利实施侵害所形成的损害,简称人身有形损害,也称人身损害,它是指加害人的不法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权或健康权,使受害人致伤、致残或死亡,并且造成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失.  相似文献   

17.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 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它的意义 在于保障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 法侵害作斗争。  相似文献   

18.
精神损害 ,是指侵害人不法侵害他人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名称等人身权利 ,给受害人的精神利益 (精神、尊严、信誉等 )造成的损害。精神损害赔偿就是指侵害人不法致他人精神损害 ,应当承担一定的物质赔偿责任 ,其构成要件有 :第一 ,要有损害的事实 ,这是前提条件。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侵害人才应承担赔偿责任 ,但精神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 ,无法用金钱计算 ,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因此 ,对精神损害事实的认定 ,应依据以下三点之一 :其一 ,内在的精神损害 ,即依据被侵权对象本身的自然反应和外部表现来验证 ,如侵害行为导致…  相似文献   

19.
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应有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幼儿园作为独立的法人,也享有名誉权,侵犯幼儿园的名誉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从肖像权保护的角度对“深度伪造”技术进行了规制,将“深度伪造”法定化为不同于“丑化”“污损”的肖像侵权类型,原因在于“深度伪造”侵犯肖像权侵权客体复杂,归责主体特殊,且侵权构成要件有别于一般肖像侵权行为。然而,《民法典》第1019条对“深度伪造”技术的规制也存在局限,应当完善第1019条,使其作为法律规制的核心,并且在第1019条的框架下鼓励行业自治,构建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深度伪造”技术的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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