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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我国公司制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融资结构之中,银行与公司之间是债权投资人和债务人的关系。银行参与公司治理,对银行而言,可有效地保护其对公司的债权;对公司而言,则可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文章从经济学与法学的角度分析了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并阐述其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2.
基于对人权的尊重和实质平等的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应该优先保护.在优先保护的模式选择上,可在企业破产法中赋予人身损害赔偿之债优先清偿的地位,将人身损害赔偿之债置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劳动债权前清偿.但并非所有的人身损害赔偿之债都有优先清偿的必要,惩罚性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和普通债权同顺序受偿.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人身损害赔偿之债的债权人应该单独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在特定情况下,通过否决重整计划草案,保护其债权的实现.在人身损害赔偿之债不能通过破产清算程序获得清偿时,如果破产企业符合法人格否认的条件,可由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适用法人格否认制度,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破产企业的股东直接对人身损害赔偿之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3.
依法清偿和债权人清偿是银行债权保护的两个手段。但由于判决执行难,国有银行体制,企业所有权模糊,法律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乏力,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存在,使银行债权保护能力弱化。要通过实行债转股、实行债务重组、破产申请、健全法规及社会保障制度来强化银行的债权保护能力。  相似文献   

4.
破产重整既以实现债务人复兴为目标,也兼顾各利益相关者间之利益平衡。我国《企业破产法》初步建立了重整程序对担保物权的限制及其救济的规则,但应当在现行规则的基础上合理地加大对担保物权限制的力度,以确保债务人复兴之必要物质基础;同时确立对担保物权进行限制的一般适用条件以及对担保物权人利益保护的最低标准,并尽可能地给予担保物权人充分的救济,以避免对担保物权制度造成过大冲击。  相似文献   

5.
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市场主体之一,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既要在竞争中发展,也有可能在竞争中失利而退出市场。但是,相对于其他企业而言,商业银行的破产将会带来更大的社会影响,因此,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制度十分重要。鉴于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银行破产重整不能简单适用一般商事企业法人的破产重整程序;基于本国特有的国情,银行破产重整也不能简单照搬外国银行破产重整制度。构建我国科学、实用、高效的银行破产重整制度,必须兼顾我国的金融法制现实,坚持与银行破产立法理念相一致的破产重整原则,设计适合中国银行业现状的破产重整启动程序,强化银行破产重整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6.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将对银行债权产生很大影响,包括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给债权银行带来的风险、非流通股股东为支付对价而要求解除质押的风险、银行实现质权的风险。债权银行应采取以下措施来防范风险:严格股权质押借款人、出质人和质押股票的范围;质权风险预警;放弃质押的转增股份;行使质权保全权。  相似文献   

7.
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对优化信贷资产质量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企业改制过程中对银行债权的保护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在当前企业效益普遍不佳、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好企业同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直接关系到企业改革的深入。需要实施综合治理,把企业改制同银行改革结合起来,正确处理银企债务债权关系,方能既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又化解银行信贷风险。  相似文献   

8.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重整涉及购房者、建筑商、银行以及企业职工等诸多债权人的利益,存在不同性质权利优先权之利益博弈,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与破产法规定亦有不衔接之处。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各方应当坚持社会责任本位理念,研究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重整利益平衡机制,对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计划,以使危困企业顺利获得更生。  相似文献   

9.
破产重整程序把企业置于中心,旨在拯救困境企业,其价值目标是多元、多赢的,在根本上是一种衡平,企业及与企业关联的各方需要退让出自己的部分权益,而使得整体利益最大化。破产重整程序中,除了利害关系人以外,还存在着外部主体。即主要讨论了破产重整中不同参与主体各自不同的角色。债权人与债务人恰在相互博弈中被赋予一定的角色。债权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发挥着最终控制以及监督的作用。在债务人自行经营管理模式下,债务人是破产重整程序进行的核心经营控制因素。在我国,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银行债权人在破产重整中的地位,这是由我国银行与企业的关系的特点所决定的。外部主体的介入旨在平衡利益,促成重整的实现。管理人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杠杆;法院是中立的裁判者。  相似文献   

10.
在资助高校贫困生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侵害贫困生隐私权现象。常见的侵权行为主要来自于高校、资助人、新闻媒体和银行。贫困生隐私权保护涉及到贫困生隐私权与高校管理权、公共利益、公众知情权、新闻自由、资助人及银行债权之间的冲突和衡量。保护贫困生的权利应该坚持利益衡量原则,重点提高高校、资助人、银行、新闻媒体及贫困生的隐私权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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