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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区域经济模式改变了传统的纵向分层的地方性立法格局,出现了横向之间跨越行政区划进行立法的情况。由于地方性立法事项涉及社会、经济、政治体制等诸多问题,立法格局的变化必然产生立法范围及立法效力的冲突,在尚无先例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解决地方性法规的冲突需要立足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尝试立法协作机制,并以不同层次的“公共利益”原则处理具体个案。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的立法体系中,各种法律、法规的冲突比较严重,其中尤以省级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冲突最为严重。本从探讨二的效力关系入手,从二的立法主体、立法内容、立法权限和司法适用方面来分析二的效力关系,得出结论:省级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优于部门规章的效力。 相似文献
3.
赵永浩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3,(2):18-28
艾滋病患者是否要向性伴侣告知其感染事实不是一个简单的价值判断,需要对艾滋病患者隐私权和性伴侣健康权进行法益衡量。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了艾滋病患者的性伴告知义务。隐私权和健康权属于宪法未列举基本权利,艾滋病患者隐私权和性伴侣健康权的冲突本质是基本权利冲突中消极权利与积极权利的冲突。权利位阶、比例原则、立法衡量是解决基本权利冲突的三种思路,在立法衡量理论中,行政法规为二者的权利冲突提供了初步解决方案,地方性法规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但面临合法性诘问。 相似文献
4.
近几年京津冀地区雾霾频发,迫切需要三地政府共同协作治理大气污染。从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政府间协调存在的问题看,应组建京津冀环境空气综合治理委员会、健全京津冀大气污染区域防治的法律制度、构建全方位的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京津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政府协作路径,为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郭彦锐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3,(5):46-49
实现环境保护中的区域立法协同机制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区域立法协同已形成京津冀全过程协同模式、长三角协商示范模式、东北三省区域立法协作模式,对其他地区环境保护立法协同具有借鉴意义。结合当前环境保护中区域立法协同机制建设存在的统一立法与分散立法的困境、区域立法主体单一化、立法协同中地方立法权属冲突等现实问题,应围绕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建设区域立法协同机制、提升区域立法主体的专业化和多元化、建设完善的区域立法协同常态化工作机制等方面采取对策。 相似文献
6.
西部区域发展需要法制支撑,在诸多中央立法尚未顾及以及必须反映区域特征的领域,更需要通过先行立法予以规范。而在西部先行立法中,倘若不坚持法制原则,势必造成对法制统一性的破坏。本文以法制统一性为视角,在解析西部先行立法的必要性以及其与法制统一性可能存在的冲突基础上,着重探讨了协调西部区域先行立法与法制统一性的途径。 相似文献
7.
田志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09,24(3):16-19
城市饮食业油烟污染严重影响了居民的身心健康。就目前而言,我国城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的立法还很不完善:全国统一的立法不具体、不具有操作性,而各地方的立法彼此间存在较大差异,较多地区的居民找不到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法规依据。我国应尽快完善城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的立法。 相似文献
8.
翟方明 《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2(5):52-55
医疗损害是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行为对患者产生的不利益的事实。医疗事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与医疗损害存在本质区别。我国目前关于医疗损害的相关立法在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及赔偿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冲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仅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法规,不能成为解决医疗损害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完善我国医疗损害赔偿的立法方向应该是在理顺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其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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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程宗璋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
我国是一个复合法域国家.海事案件的法律冲突除了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国际法律冲突(International Conflict of Laws)外,还包括了中国不同法域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InterregionalConflict of Laws).这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最常遇到的两种类型的法律冲突.此外,受立法原因的影响,在特定情况下,还存在着时际法律冲突以及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因此,类型丰富的海事案件法律冲突,给海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提出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本文拟结合海事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几个问题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