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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是现阶段我国宪政制度的重点与难点。建立以宪法法院为主体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法治国之最佳模式。宪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其宪法地位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平行,仅低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阐述了宪法法院与国家各机关的权力配置:宪法法院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国务院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权力关系。  相似文献   

2.
韩国的违宪审查机关经过多次变更,1988年确立了宪法法院的违宪审查权。在日本,由最高法院及其下级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日本实行附随性违宪审查制度,韩国宪法法院对法律实行具体审查,提请宪法审查的方式与日本不同。日本法院主要审查法令的合宪性,韩国宪法法院违宪审查权行使的范围比日本法院违宪审查权行使的范围宽。日本法院对法令的违宪裁决仅具有个别效力,韩国宪法法院对法律的违宪裁决具有普遍的拘束力。  相似文献   

3.
违宪审查是指为保障宪法实施,由具有违宪审查权的特定国家机关,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对违反宪法的行为加以纠正或制裁的专门活动。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制度。但由于受多种条件的制约,这种违宪审查制度自建立以来似乎只是一种摆设,未产生过实际的效用。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违宪审查制度,必须要从革新理念、建立科学的宪法文本、宪法必须得到较好的实施、应以实用性的态度来对待违宪审查制度等方面出发建立起切实可行的违宪审查制度。中国的专门违宪审查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比较理想的模式是从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的模式过渡玛最终的目标——建立中国的宪法法院。  相似文献   

4.
违宪审查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某项法律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意义的审查和处理。在我国,建立健全违宪审查制度的关键是解决同体监督和无暇监督的难题。为此,本文建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部实行两权分立,成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即建立隶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平行的全国人大宪法委员会,专司解释宪法和违宪审查之职权。  相似文献   

5.
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出现四种不同违宪审查模式。司法机关审查模式的渊源是分权与制衡学说,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的出发点是宪法至上,宪法法院审查模式则包容了司法机关审查模式和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的特点。我国要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功能,充分利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撤销等制度解决违宪问题。  相似文献   

6.
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观念障碍是议行合一、阶级思维、专政理论、绝对化的民主集中、党治论和人治论。我国现行违宪审查的制度缺陷表现为主体模糊不清、没有专职机构、宪法争议不能进行诉讼。合理的现实抉择是在全国人大下设立独立的宪法委员会把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与宪法委员会的违宪审查结合起来而以后者为主。  相似文献   

7.
通过比较研究分析目前欧美一些国家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的优劣,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设计出一种切实可行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该模式主张应在“人大”机关之外设立一个独立的专门审查机关,即宪法法院,宪法法院拥有司宪执行权和监督执行权,负责监督、追究违宪责任。期望以此来推动我国宪政监督事业的发展,达成使我国公民的权利在现实中获得可靠保障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宪法中明确将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一项治国方略。然而并不等于我国宪法的实施没有问题了。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还从来没有处理过违宪案件;自现行宪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没有宣布过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违反宪法而无效。我们既没有设置具体负责受理与审查违宪案件的专门机构,没有制定具体的违宪审查的特别程序,也没有设计出一套进行违宪审查的理论和原则,这就使得违宪审查制度成为空留于文本上的制度。本文就不同的违宪审查制度模式进行比较研究,并最终认为宪法法院审查模式无论从地位的优越性角度、实践的可操作性角度还是对宪政精神的贯彻性角度上讲,都是最适合中国的模式。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不足及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中没有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宪法监督没有法律化,可操作性不强。时具体违宪行为缺乏审查,违宪制裁措施单一,宪法没有现实约束力。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中设立专门宪法委员会,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成立宪法法院,审理具体违宪案件;建立和完善制裁措施。  相似文献   

10.
宪法是规范权力、控制权力、限制权力的最高文件,权力活动违反了宪法规范或宪法精神构成违宪行为,通过对违宪行为的违宪审查来追究运用权力的机关或人的违宪责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应有之义,也是树立宪法权威、以宪法规范引导社会生活的保证。  相似文献   

11.
从各方面比较得出制宪权和修宪权具有同质性。社会变迁和代际更替带来了人民意志必然的变迁,必须承认后代人同样享有制宪权。但是社会发展具有延续性,后代人不必主张完全的制宪权,因此代之以修宪权。修宪权是制宪权的转化,这解释了同质性的命题。并且,修宪权有其独立的形态,它是制宪权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当代中国相对频繁的修宪是难免的,认识修宪权和制宪权的关系对行宪修宪实践将有着诸多启示。  相似文献   

12.
法国宪法监督制度早于中国且以限制立法机关权力、保持国家机关权力平衡为主线。宪法委员会是以分权制衡原则和社会契约论为依据而建立的政治机关,监督职能更广泛、具体,有关规定可操作性强,在违宪审查、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发挥着较大的作用。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以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原则为依据,有关宪法监督的规定在实际运作中缺乏实效性。独立的专门机构模式符合建立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制度的长远考虑。  相似文献   

13.
作为矫正违宪国家权力的一种有效手段,违宪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对民本权力的构建有着决定性影响.目前,我国这一制度尚存在一些缺陷,制约着宪法在民本权力构建中应有作用的发挥.为此,应尽快完善这一制度,为民本权力的构建提供根本性保障.  相似文献   

14.
宪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宪法的实施还有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违宪审查所遇各科法律障碍的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一些浅见。  相似文献   

15.
法律权威观是邓小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邓小平精辟地论述了树立法律权威的内在要求以及党的领导与法的关系。在法律权威的内在要求问题上,他阐述了必须确立法治为根本的治国方略,反对夸大个人权威,反对人治,制约权力,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等观点。在党的领导与法的关系问题上,他明确提出一方面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的权威,另一方面党又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  相似文献   

16.
税收授权立法应包括授予地方税收立法权。在我国,授予地方税收立法权是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适应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需要,并且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在授予地方税收立法权时要维护法制的统一,不得破坏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相似文献   

17.
宪法监督制度的设立及其实现是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主要依据,如果没有该项制度或该项制度不健全,就不可能建立起现代法治国家。而违宪审查制度又恰是宪法监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一种非司法化、非专门化的监督制度,它符合我国的政治体制,植根于我国的现实国情,但在现实运作中存在着不少的弊端,不能充分、有效地保障宪法的实施。因而,我国应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重新构建新的既符合现代宪政要求,又满足于现实国情的,专门化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8.
宪法监督的核心是违宪监督,违宪分为一级违宪和二级违宪,宪法监督应以一级违宪监督为主。为加强和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应立足国情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用发展的观点指导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建立宪法控诉制度;改善宪法监督环境。  相似文献   

19.
刑事被追诉人迅速审判权作为刑事被追诉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已被大多数国家作为一项基本宪法权利予以确认和保护,反思我国相关刑事诉讼立法关于刑事被追诉人迅速审判权保护的不足以及相关制度的缺陷,建议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推进我国刑事被追诉人迅速审判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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