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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2005年新《特许法》开始实施主要针对雇员的职务发明激励制度,激励雇员的创新积极性和通过技术研发将智力成果市场化的商业行为。本文对包括权属界定上的精神激励和报酬分配中的物质激励在内的日本职务发明激励制度进行了全方位考察,分析了近年来日本在职务发明中实行雇员激励制度后取得的成效,并由此提出完善我国职务发明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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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论坛》2019,(7)
以某大学为代表的"职务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对职务发明制度的修改,试图通过权利归属的重构促进职务发明转化。从鼓励创造说、财产分配说发展形成的职务发明制度理论——利益平衡说,强调发明人与社会利益平衡。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发展形成的"新利益平衡说",强调以鼓励创造为职务发明制度的价值本源,区分职务发明创新与转化的源流关系;关注单位与发明人等权利人间以及权利使用人和社会权益间平衡,以鼓励创造与转化协同为价值目标。本文认为职务发明制度再改革和《专利法》第6条职务发明制度修改应当依照新利益平衡理论,协同激励创造与转化,配置位阶明晰的权利归属、权能行使、权益分享,并完善相应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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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高等学校中的专利成果划分为职务发明、混合发明、非职务发明,并以此为基础对高等学校与其科研人员、高等学校与其合作企业的专利权属进行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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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IncoPat专利库为数据来源,构建检索策略获取到江苏省“双一流”建设高校2010-2019年平均专利转化率为3.11%,苏州大学近4年专利转化非常活跃,南京中医药大学等6所高校专利转化与“一流”学科关联度超60%,专利转化模式较为单一;主要原因在于政策引导存偏颇、质量审核机制缺失、专利转化未融入高校科技创新体系、评价和奖助机制存缺陷、转化模式单一、职务发明产权归属制约、优势学科的转化效能较低;建议加强政策引导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坚持质量优先实施专利全流程管理、优化高校组织架构、探索职务发明权属改革、突出转化导向理念,积极对接产业实施、创新专利许可模式、加大高校优势学科产业辐射效能、加强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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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有的专利制度缺陷造成了诸多职务与非职务专利权属纠纷目前,现有的《专利法》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界限的规定,既有职务发明创造涵盖范围过宽的问题,也有难以区分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困难。因而,造成了诸多专利权属纠纷。1.本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却申请了个人非职务发明专利。照现有《专利法》的规定,有些职务发明者,将本属于职务发明的创造成果,却以个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爱人、子女、兄弟、姐妹甚至父母、岳父母的名义,申请了个人非职务发明专利,给日后的专利权属纠纷留下了隐患。2.单位同意将职务发明创造让渡于职务发明者个人,申请非职务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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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我国职务发明比例小、层次低的现状出发,对美国、法国和德国的专利法有关规定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现行职务发明专利权属制度的弊端,提出完善我国职务发明专利权属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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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论坛》2020,(4)
本文以职务发明权属的变革为探讨中心,借由奖励导向与权利导向的叙事勾勒新中国70年职务发明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结论有:改革开放前30年,职务发明人曾享有意思自治,可以决定职务发明专利的权属,并能获得相应奖励,而后的时事变更导致专利制度形同虚设,职务发明奖励也荡然无存;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职务发明制度逐步恢复,发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专利权,发明人的权利主体地位获得法律认可,科技体制的变革、专利制度的完善、专利政策的推动和对创新的激励是促进新中国职务发明权属变革的动力。当今,《职务发明条例(草案)》仍存在职务发明人权益缺乏有力保障、单位的责任过轻等弊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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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职务发明专利权属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务发明专利的数量及实施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但我国专利法实施以来一直存在职务发明数量少和实施率低的问题,这其中就有我国职务发明专利权属制度的设计不合理的原因。关于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的条款不仅要考虑雇主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保护发明完成人的自然权利,合理确定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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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参与知识转移与基于科学的企业持续创新 《科学学研究》2019,37(11):2082-2091
大学及公共研究机构的成果商业化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更有效的转化其基础科研成果,一种新的基于科学的企业随之诞生。这类企业与基础科学研究紧密相连,以商业化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中的成果为目的,并试图从中获取财务回报。本文选取国内著名高校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从“知识转移与吸收”的视角研究了大学与公共研究机构的成果转化,本文的研究表明:(1)对于综合复杂性基础科研成果,成立“基于科学的企业”是实现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2)科学家的深度参与商业化是实现隐性知识转移的有效方式;(3)基于科学的企业与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长期合作与反哺机制,有利于企业培养知识吸收能力并形成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4)政府多手段的支持降低了企业风险,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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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知识产权界定促进职务发明产业化开发,是理论界和实践界普遍关注的话题。以国家重点企事业单位为对象,通过职务发明产业化实践的典型案例分析,寻找问题原因与解决办法。文章发现:(1)职务发明产权单位所有制需要调整,否则难以推动利益相关者进行开发合作;(2)开发合作的障碍在于机会主义和回报不确定性,源于职务发明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间接性与不确定性;(3)为此需要开发合作者之间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关系契约,通过从计算信任向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的转化构建新的产权关系;(4)不同类型的信任关系有助于克服不同障碍,推动合作者的资源投入、共同意愿、联合行动。由此形成的新产权关系具有共享式关系产权的特点,能够强化职务发明开发合作的动力与能力。在总结上述发现的基础上,构建了信任机制对于职务发明开发合作的作用机理模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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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美国《拜杜法》被视为解决公共研发成果商业化的成功制度范式。但由于中美两国法律制度背景的差异,社会舆论中对《拜杜法》存在着一些流传广泛的误解。在当前中美经贸摩擦形势复杂诡谲多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改革已经迈入"深水区"的现实挑战面前,亟待重新从《拜杜法》的法律性质、改革逻辑和制度边界3个方面,全面系统地厘清对《拜杜法》规则及其机制的认识,为恰当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推进我国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提供可靠的制度研究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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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明与专利》2016,(5)
高校教师私自转化科技创新成果问题是引发高校科技创新成果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高校和教师之间的纵向隶属关系常阻碍高校通过侵权法获得救济,现有的行政处分和确认之诉等处罚方式难以有效遏制教师私自转化科技创新成果的行为。高校教师的私自转化行为一直处于行政法、专利法、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缝隙"之中。面对立法规定缺失、司法制裁无力的窘境,高校仅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有关职务发明的相关权益。对此,我国立法机关与高校应借鉴德国、美国等国家的立法思想与法律制度,尝试建立报告通知、前发明转让协议(pre-invention assignment agreement)、未实施科技创新成果权属再分配等制度,进一步有效遏制高校教师私自转化科技创新成果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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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自组织理论视角下职务发明制度的作用机制,并就如何完善现行立法提出相应的立法策略。在引入自组织理论及其相关概念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职务发明分配机制的理论框架,并结合对法律规定的分析选取4个代表性案例对理论展开验证。结果发现,职务发明分配机制具有明显的自组织特征并促使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自组织行为以对发明创造进行分配,而且自组织行为的发生则与职务发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雇主自身的管理制度密切相关。因此,通过完善职务发明法律规定能够引导利益相关者在自组织行为的基础上去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