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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03 毫秒
1.
对历次刑法修正进行梳理可发现我国单位受贿罪立法的基本特点,犯罪圈设定较为慎重,仅处罚国有单位的受贿行为。在行为构造上,单位受贿罪保留了自然人受贿罪的痕迹,但又有自身的构造。在罪量因素上,单位受贿罪和自然人受贿罪存在较大的差异。现行立法中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范围过于狭窄,无力解决实践中大量存在的非国有单位受贿问题,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大大增加了单位受贿罪司法认定的难度。单位受贿罪与自然人受贿罪罪量标准的差异,导致单位受贿罪无法摆脱司法认定中唯数额论的困境。此外,实践中还存在单位受贿罪中自然人刑事责任豁免过于随意的问题。刑法立法应当取消单位受贿罪的身份犯模式,协调单位受贿罪与自然人受贿罪之间的关系,调整单位受贿罪的罪量标准,规范单位受贿罪免于刑事责任追究的事由。  相似文献   

2.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特点、行为人违反了哪些安全管理规定是认定该罪的前提,必须结合其他相关法规予以综合认定;从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来看,该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但应通过修改刑法增设单位主体;该罪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的安全,而不是群众性活动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秩序;在司法认定中,注意区分该罪与其他责任事故罪以及玩忽职守罪的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3.
犯罪数额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10  
犯罪数额是与犯罪行为相关联并以货币形式表示的经济利益数量,它对我国刑法中许多罪名的定罪量刑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刑法对犯罪数额的规定大致有概括型,具体型和比例型三种方式,实现刑法规范的明确性和概括性,立法稳定性和司法可操作性的和谐与平衡是犯罪数额立法的价值目标,司法实践中应当结合刑法基本理论,对未完成犯罪,共同犯罪和罪数形态中的数额进行准确地认定。  相似文献   

4.
《太原大学学报》2021,(1):75-80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的行为,2003年两高出台了司法解释,2020年两高两部紧急联合印发了特殊疫情防控意见,要求在疫情期间对医用防护用品、药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犯罪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但哄抬物价行为侵犯的法益与非法经营罪的法益并不吻合,并没有违背国家特许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更多侵犯的是国家卫生防控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从立法程序和特点来看,将哄抬物价紧急纳入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加剧了非法经营罪"口袋化"倾向,尤其是在各地数额入罪门槛不统一的情况下,容易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不利于司法公正,也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5.
刑法因果关系理论是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因果关系理论的基础,其对如何认定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的认定模式受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影响,也分为几种模式:必然、偶然因果关系认定模式,相当性理论认定模式,近因说理论认定模式,监督过失理论认定模式,客观归责理论认定模式。通过研究,本文对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提出了一些新的认识,认为认定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不宜将因果关系与偶然性、必然性的关系相混淆,客观归责理论相对其他模式而言更为合理,因而认为我国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当采取这一模式。  相似文献   

6.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刑法》第七次修正案新增的罪名之一,由于相关立法尚不完善,其法定刑幅度问题也一直被学者重点讨论。该罪作为《刑法》第180条第4款规定的犯罪,在法定刑援引上理应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相同,即具有两档法定刑。文章通过对相关刑事判决数据的分析,建议对该罪的入罪标准重新进行数额构建,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适当提高该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7.
当代地下钱庄的业务内容与运作模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兑换与借贷,逐渐发展与异化成经营多种非法支付结算业务、为洗钱犯罪提供土壤与养分的非法金融组织。司法实践表明,当前的地下钱庄犯罪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些具有洗钱性质的犯罪行为未能得到准确、完整的评价,难以实现有效的预防与惩治效果。究其成因,不仅包括地下钱庄犯罪的新变化与特殊性,还有洗钱罪的自身缺陷与非法经营罪的错位规制。虽然《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4条对洗钱罪的修改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这一问题,但仍需要明确洗钱罪与非法经营罪在构成要件与实务认定中的界分标准,并从规范与解释层面进一步完善洗钱罪和非法经营罪的规制圈,实现两罪在地下钱庄案件中的协调适用。  相似文献   

8.
商业秘密在刑法中与在民商法、经济法中有着不同的定位,基于刑法谦抑性,应对刑法中的商业秘密做出合乎法理的严格解释。从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双重视角比较研究,是认识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定位的重要方法。损失额是本罪认定的决定因素之一,而刑法与民法是站在不同的立场,出于不同的目的看待损失的,在本罪中,应同时考虑侵权法与刑法中认定责任的逻辑。重大损失认定的依据应以侵权获利额为原则,特殊情况下可参考许可使用费。单位犯罪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常见的犯罪形态,在本罪的行为模式中,个人的侵权行为与单位的行为具有对向性,单位之外的个人也有构成单位犯罪的可能。  相似文献   

9.
我国企业合规改革实践中“既放过企业,又放过自然人”的做法,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要求。这一做法是司法实践在单位犯罪认定中长期存在的将单位与其内部自然人捆绑归责问题的缩影。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在我国自然人刑法框架内构建组织体刑事责任制度,以实现单位与自然人的分离归责。组织体刑事责任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认定:客观上,将单位内部自然人在业务范围内实施的不法行为作为单位的客观行为进行考察;主观上,从单位存在形式、政策决定、文化宗旨、合规计划等组织体自身客观要素中推定出单位意志。在组织体责任制度的司法适用中,要修正单位犯罪认定逻辑,建立合规案件分案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10.
我国97刑法中对信用卡诈骗罪只规定了自然人主体,事实上由于社会形势的不断变迁发展,单位日益成为这类诈骗罪的新的重要主体。为了有效地预防这类犯罪,在现行立法上增设信用卡诈骗罪单位主体的必要性就突显出来,在处理该类犯罪时,应当采用“双罚制”,而非现行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单罚制”,以符合刑法罪名体系的统一性要求。此外,恶意透支作为单位信用卡诈骗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与自然人犯此类罪相比,有其独特之处。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单位犯罪的归责模式为个人责任模式。在刑事合规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单位犯罪归责模式存在诸多实践困境,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定罪处罚标准不统一、单位犯罪的归责模式违反责任自负原则、单位犯罪的认定缺乏规范性标准。其原因是现行单位犯罪制度不适应以预防为主的政策导向、传统的单位犯罪归责原则未能摆脱替代责任或转嫁责任的桎梏、单位犯罪的归责路径为“自然人→单位”的逆向归责。对此,应当发挥刑事合规作为预防性刑事政策在单位归责中的出罪作用,从单位自身的组织性特征出发,坚持“组织体责任论”的归责原则,并将单位犯罪归责路径转变为“单位→自然人”的正向归责路径。  相似文献   

12.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案事实错综复杂,案件中主要涉嫌的罪名分为仅以自然人为犯罪主体的犯罪和单位和自然人均可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两种类型。在定罪量刑中应该正确区分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定罪界限;注意本案罪名之间可能存在的法条竞合与想像竞合的情形;准确认定渎职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单位犯罪中自然人的刑罚处罚要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13.
奥运会隐性营销如果情节严重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侵害到刑法所保护的法益,追究其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不足以遏制侵权行为,则需要我们借助刑法来追究隐性营销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奥运会隐性营销行为情节严重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便可能涉及刑法上的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非法经营罪和虚假广告罪等罪名.我国立法应当降低奥运会隐性营销入罪门槛,不将营利为目的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且不将违法所得数额大小作为入罪的必要标准.同时,立法者应当根据奥运会隐性营销侵权行为的轻重程度,增加资格刑,加大罚金刑,调整量刑幅度,使奥运会隐性营销得以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14.
"王力军收购玉米案"折射出司法者对农民未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却从事粮食收购经营的态度。从一审的有罪判决到再审改判无罪的历程,再次质疑非法经营罪的兜底性条款,把握其司法适用的标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国家规定"中需要设置刑事责任条款;"国家规定"的制法主体范围仅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在适用非法经营罪兜底性规定时,要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同类判断原则;非法经营罪中前置法与刑法的衔接亟需完善。  相似文献   

15.
司法解释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罪状内容的规定存在模糊性和不完整性。认定名称不同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商品应严格把握客观依据。其他认定为相同商标的情形应侧重于把握是否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假冒注册商标的一部分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应对相同商标作扩大解释。未经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应按照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优先于标价的原则计算。非法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量刑的唯一标准。  相似文献   

16.
金融互联网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时代和观念变化的产物,互联网因素并没有改变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和金融本质,这决定了金融领域仍是监管和规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争议不仅在于网络融资的合法性问题和风险性评估,更在于其中前置性法规和刑事性法律的脱节和滞后.网络融资的基本方式决定了多元化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风险.与网络融资行为密切相关的刑法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和非法经营罪,是否构成各罪取决于网络融资平台本身的运营模式和事实行为.刑法应该坚守“二次违法性”理论的底线,在行政犯问题上保持行政违法性和刑事违法性的统一.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监管法律法规,而非轻言刑事法律的介入.  相似文献   

17.
合同诈骗罪,由于立法将其归类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而成为刑法理论界的研究热点。目前,司法界对于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内容、形式和犯罪数额等方面,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司法认定上都存在着争议。文章针对合同诈骗罪在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结合相关学理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8.
现行刑法仅规定了自然人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而对单位挪用公款行为未给予应有的关注。无论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现有的法律制裁,还是从刑事政策抑或刑法谦抑性考察,单位挪用公款行为均已具备入罪的合理性,建议将单位挪用公款行为纳入刑法调控领域。  相似文献   

19.
陈咏梅 《天中学刊》2005,20(4):31-33
“天价”葡萄并非无价,根据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完全可以准确认定。盗窃罪作为财产性犯罪,盗窃数额的认定对成立本罪意义重大。依据破坏生产经营罪主观要件中的“其它目的”的解释原则,“天价葡萄”案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相似文献   

20.
犯罪数额是我国刑法规定中用货币形式表现的具有定罪量刑意义的反映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价值量,可分为犯罪所得数额和犯罪指向数额、定罪数额与量刑数额、立法数额与司法数额。刑法上犯罪数额立法采用《国家赔偿法》模式,以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或国家上年度人均生活费标准作为参照系数,有助于统一犯罪数额的标准,保证刑法的相对稳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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