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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树森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23(5):99-100
高校与学生是学籍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高校在进行学生学籍处理时,应遵循程序正义原则,其价值就在于维护了人的尊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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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必须走向程序化是“行政法治”的法制建设价值取向的要求,本在理论结合案例的基础上分析了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几方面内容及其处理办法,对于实现依法行政这个目标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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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程序的价值取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行政程序的价值取向与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价值取向的比较,得出了考察行政程序价值取向的两个维度,从这两个维度出发,可以进一步探究行政程序的三级价值取向--程序正义,民主与法治共构下的法律秩序,公民自由。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行政程序的概念入手,分析了行政程序法兴起的原因。总结了前人对行政程序法的价值目标的观点,即:程序公正和提高行政效率,并认为真实也是行政程序的一个价值目标。行政程序法应是使这三种价值目标整体上达到一种平衡状态,使每个价值目标都能最大限度得到实现。最后对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和展望。 相似文献
6.
蒋君伟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9(1):56-58
行政回避制度是行政程序法上的基本制度。行政回避发生在行政程序中,与公务员回避、司法回避有一定的区别。行政回避制度根源于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及美国的程序公正原则。在行政程序法中,目标模式、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是密切联系的,由此,行政回避制度的逻辑起点在于人们对程序正义的期待。 相似文献
7.
许莉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4):29-31
行政程序的效率和公正价值取向直接决定着行政行为的结果正义,两者共同构成了行政程序的法律价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片面强调效率和公正无法实现行政程序的目标。公正和效率的价值趋向总是在相互的博弈中形成一种最佳的互相补充、互相牵制并最终实现协调和平衡的一种状态,形成良好行政程序制度,推进我国行政程序立法。 相似文献
8.
重程序的刑事司法理念的研究 ,应从程序正义的内涵 ,证据至上原则的意义 ,证据规则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全面的深刻的研究 ,并要探求沉默权蕴含的内在程序价值 ,确定公正与效率、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中国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就相当严重,这为实现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设置了极大的障碍.为了突破程序工具主义思想,树立程序正义价值观念和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的思想,从史实、法律适用、法律价值三个方面探讨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王赫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17(2):54-59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直接承载了行政程序法的价值追求,其基本原则的内容应反映该法的目标模式和价值取向。而行政公正原则反映了行政程序法的这一要求,它应该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作为调整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公正原则有其特有的内涵,并依靠相应的制度以保障这一原则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刘金松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18-29
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中国刑事司法领域的广泛适用正在冲击并重塑司法的实践面孔。面对数字化、智能化的司法实践,传统的对抗性程序正义理论以及协商性程序正义理论在适用场域、规制主体、程序运作和结果评价等方面已经不具有完全的解释力。技术性程序正义作为对数字技术融入刑事司法程序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价值评价的基本标准,包括“排出偏见”“充分参与”“程序对等”“程序合理”“问责有效”五项基本要素,旨在对司法数据和算法的透明性以及系统开发过程中的共同体参与、机器学习及智能系统的合理解释与规制提供框架。技术性程序正义立基于人的主体性和尊严理论、司法公信力理论和分布式道德责任之上。技术性程序正义全面挑战了传统程序正义理论,但二者有各自适用的空间和边界。为了接近技术性程序正义,司法机关需要对数字技术融入刑事司法的开发机制、备案机制和检验机制进行配套改革。 相似文献
12.
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有保护模式和维护模式。一个国家制定行政程序法时必然要在保护公民权益与维护、监督行政职权之间选择一种作为目标模式 ,以切实体现立法机关的价值取向 ,保持法律体系的协调 ,真正实现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效用。鉴于我国官本位的法律传统和社会现实对高效率行政的需求 ,我国在制定行政程序法时应采用维护模式。 相似文献
13.
实现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问题,而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则是实现行政法治的重头戏和突破口。本文在分析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对行政程序法的价值取向、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调整范围和结构模式等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张波 《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9(4):89-91,105
法律的发展既表现为实体法的演变与完善也表现为程序法的进化和发达,就程序法的发展而言,我国的程序立法并未带来应然效果,程序上的形式主义在选举程序、审判程序和行政程序上都有较明显地表现。这主要是法律程序本身不完善甚至缺乏正当性的要求,程序工具主义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克服程序中的形式主义需要我们全面关注程序价值,宣传程序正义思想;继续完善程序立法;强化程序观念、建立程序责任。 相似文献
15.
罗许生 《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19(6):21-23
现代行政法治的核心机制是行政程序法治化.而行政程序法的制定首先是建立在行政程序的价值基础上.我国长期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行政程序的价值得不到应有的发挥,行政程序法典的制定迫在眉睫.公正与效率为行政程序法的基础价值,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决定了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选择为权利与效率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6.
人有钱有权,就有地位,有“面子”,就有尊严和价值。这种价值观与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关于人的尊严的基本思想背道而驰,也是违背价值论的基本精神的。尊重人的尊严,就要按照正义的原则安排社会各项制度,要树立人人平等、人人都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的观念,要使人从虚荣回到现实。 相似文献
17.
依法行政与行政程序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吉雅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4)
行政程序法作为制约行政权力的有效屏障,已成为世界各国行政法发展的重要标志。目前,加强和完善行政程序立法,实现依法行政,亦开始提上我国行政立法、执法及行政法理论界的议事日程。本文以行政程序法的功能为出发点,阐述了行政程序立法对实现依法行政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分析了我国现行行政程序立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从转变观念、目标模式、结构模式等方面探讨了完善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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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教育既可成为控制人、实现社会等级的有效方式,也可成为解放人、实现社会民主的有效途径。陶行知的“生活教育”是实现人的解放与社会民主的教育。解放个人、解放民族、解放大众、解放人类,实现社会的民主、公平和正义,是“生活教育”的价值取向;“闻知”、“亲知”、“推知”三种类型、性质、作用不同的知识是“生活教育”的知识论;以“做”为中心的“教学做合一”是“生活教育”的方法论。由此,形成陶行知独具特色的“生活教育”理论。 相似文献
20.
王生卫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2(2):58-65
宪法程序价值是与宪法规范的特点密切相联并反映宪法内在价值,它是主体在实施宪法程序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满足主体需要的特性,是解决程序价值冲突的价值,主要表现为程序的理性、正义与尊严、秩序与自由以及效率与公正等价值。宪法程序价值实现是一个层次性的主动实施宪法程序规范的过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