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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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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不适用调解的原则,本意是防止行政主体任意处分其不可处分的行政管理权,其防范的对象应当是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尽管“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已成为行政诉讼的特殊原则之一,但在现实的行政审判中却存在着大量通过法院协调、调解结案的案件。由于没有法律和制度的规范,导致了一些社会公益遭受侵害和相对人利益遭到损害。该文通过对行政诉讼适用调解的法理分析,论证了建构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对建构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进行了若干探讨。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行政诉讼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行政诉讼撤诉率高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法官规避"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法律规定,以压促解、以诱促解等造成的。本文在对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及和解制度与国外的相关理论对比分析的基础上,论证了我国行政诉讼的改革应当选择和解制度而不是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调解在审判实践中大量存在,需要确立专门制度加以规范。行政权的非绝对不处分性为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设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是推进行政讼诉法制化进程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4.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一制度设计在当时有一定的合理性,其初衷是在诉讼过程中对行政机关随意处分行政职权进行限制,体现的是国家权力制约理论中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行政诉讼法》实施多年来,学界从未停止过对我国能否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争论;实务上对行政诉讼进行调解也不在少数。这就造成了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实践游走在法律框架之外的困境。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规定已经不符合客观现实的要求,调解在行政诉讼中具有客观存在的价值基础。对行政诉讼中适用调解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价值进行分析,以期彰显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5.
调解实际上一直隐身于行政诉讼实践之中,并解决了大量的行政纠纷.但囿于传统的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戒律性原则,调解机制无法被引入法律规制范畴,于是就出现了实践与理论的实质悖反.行政诉讼理论需回应实践之要求,消弭行政诉讼调解的法律障碍,在一定限度内建构行政诉讼调解机制.这就要求科学建构行政诉讼调解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及其与审判的关系等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制度,这对行政纠纷的解决有诸多消极影响,本文在探讨行政调解制度合理性的基础上,对我国行政调解制度的建立提出一些初步的设想.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大量应用,有学者提出了建立行政诉讼的调解制度。但是笔者认为,国外没有可以借鉴的相关经验,同时在我国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在理论上不符合行政诉讼的目的,不符合公权力不可处分的理论;在实践中不利于法院的独立和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无端加重了法院负担,使原本脆弱的行政诉讼更加不能令人信服。因此,笔者认为我国不应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一直以来被人们视为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行政职权的不可处分性无疑是这一观点的理论基石。然而,随着行政事务的增多,行政自由裁量是普遍存在的,这就为行政调解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可能性。最高法院2008年的两个司法解释则为行政诉讼调解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在行政诉讼中建立有限调解制度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行政诉讼中没有调解制度,笔者通过对我国与域外行政诉讼调解理论与实践方面现状的考察,然后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建立与否的争论分析后,表明赞成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最终提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在理论与现实基础方面建立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0.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限制行政机关随意处分行政职权。实际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实现调解只是对诉权的处分,而不是对行政职权的处分,又基于有效解决纠纷的现实考量,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是必要的;同时,行政诉讼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调解必须在程序和实体上受到严格的规制。  相似文献   

11.
国家公权不得处分,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地位不平等,这两点作为我国行政诉讼法不确立调解程序的理由并不充分。域外行政纠纷诉讼和解和诉讼外调解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程序的确立提供了样本。原告被告的利益契合,单一司法判决程序的局限,避免因非正常撤诉而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些表明行政诉讼调解具有正当性基础,我国应建立行政诉讼调解程序。  相似文献   

12.
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调解以及信访调解分属解决纠纷的不同救济途径,四者虽有所不同但更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在我国,由于行政调解在法律制度层面固有的不足,致使在理论和实践中产生行政调解主体不明确、范围过窄、程序混乱以及法律效力较低等诸多问题。需探寻这些问题的成因,吸收行政复议调解的权威性及效率性、仲裁调解的合法自愿性及程序规范性、信访调解的主体多元性等优势来弥补我国现有行政调解的不足。  相似文献   

13.
作为一种新型的纠纷解决方式,行政调解制度受到广泛的关注。但无论学界和立法部门,还是具体实施机关,对行政调解的性质和地位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立法不统一、地位不确定、范围混乱、主体不中立、效力缺失是制约行政调解发展关键因素。因此只有协调调解与法治的关系,确定行政调解的性质和理论基础,才能从主体、范围、程序、效力方面设计出更为合理更加有效的行政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4.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有的《行政诉讼法》已经不能更好的为社会发展服务,修改时应引入调解机制、增设简易程序,扩大受案范围、增设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5.
我国建立行政和解制度已具有了现实和理论的基础,但行政诉讼中的和解不可能是毫无限制的,不能实行民事诉讼中那种完全调解制度,也不能像民事诉讼一样把调解制度作为基本原则来认识,行政诉讼中的和解只应适用几类特殊行政诉讼案件。  相似文献   

16.
我国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制度,这对行政纠纷的解决有诸多消极影响,本文在探讨行政调解常制度合理性的基础之上,对我国行政调解制度的建立提出一些初步的设想,即本着自愿、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明确可进行行政调解的范围、规范法官对调解的介入及赋予调解书执行力,设置相应的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17.
在对行政诉讼建立调解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主张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确立顺应了构建和谐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要求,并结合《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就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具体设计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8.
虽缺乏相关法律依据,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在法院却得到广泛的运用,调解结案率甚至一度成为法院的工作指标。调解何以如此大行其道,它到底该不该被当下的行政诉讼审判实践所接纳,如果可以,调解与审判该如何衔接。此外,调解如要作为一项制度存在,它本身的价值基础是什么,现实中大量的法院调解活动是否已背离了调解制度设计本身的初衷而发生了异化,此种情况下,该如何规制这种异化的调解活动。这些即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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