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
与普通公民一样,儿童乞丐也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对国际法和我国现行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分析表明,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国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受教育权分为抽象意义上的受教育权与具体的义务教育中的受教育权。我国应按照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义务的精神对现行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进行修改,重新确立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3.
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既具有自由权属性,排除国家权力之介入,要求尊重受教育者之受教育自由。同时亦具有社会权属性,要求国家积极作为,建立教育制度,完善教育法规,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条件。公民受教育权之实现,必须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加强受教育权被侵害之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4.
受教育权的理论内涵与现实边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教育权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用法,与教育权及学习权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作为我国宪法确认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公民,义务主体是国家.我国教育法确认并保障的受教育权包括免费义务教育、教育机会平等和教育选择自由,权利内容具有法律确定性且有待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5.
相关概念的阐述(一)受教育权利及其内容1、受教育权利——所谓受教育权利,是指人们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接受教育的能力或资格,在教育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受教育权利主体和相对方,从世界范围看,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原则,受教育权利主体包括所有人,是人权的一项基本权利。具体到一个国家,受教育权利便是该国所有公民。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6.
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其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受教育权既具有自由权属性,排除国家权力之介入,要求尊重受教育者之受教育自由.同时亦具有社会权属性,要求国家积极作为,建立教育制度,完善教育法规,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条件.公民受教育权之内容主要包括公民接受义务教育权,获得公正评价权,取得学籍、学位权,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权,择优录取权,获得平等考试权等.受教育权得到法律保障,必须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加强受教育权被侵害之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7.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传统的权利相比,公民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由国家保障其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我国,少数民族公民受教育权有其自身的特点及其现实的意义,因而,少数民族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特殊要求是确保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8.
论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当享有的文化教育权利之一,高校学生受教育权是指公民在法定年龄范围内具备接受教育的能力时。有通过各种教育途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的权利,此种教育权是公民受教育权的重点和易发生争议的焦点,是我国法律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武喜涛 《贵州教育》2005,(22):13-15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入学就读权,教育平等权、终身受教育权、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权构成了公民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在实践中,总的来说,我国受教育权实现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在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上存在严重的不平等。有关受教育权利的纠纷正成为当前教育纠纷中的热点问题,因此,有关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正受到愈来愈多的关注。 一、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在我国,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公民这个概念反映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固定的  相似文献   

10.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大学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大学生的教育权具有选择性,还具有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法律特征。大学生受教育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机会权、学习条件权和学习成功权,非经合法正当的程序不客剥夺。当大学生的受教育的利益受损后,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父母、国家与儿童的教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父母与国家都对儿童的教育享有权利,但又有所区分.父母教育权的内容既及于家庭教育,也及于学校教育,包括教育选择权和学校参与权.承认并扩大父母的教育权已得到各国、地区及国际法的重视,也亟需我国教育立法的正面回应.  相似文献   

12.
如今受高等教育权属于一项基本人权已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及诸多有关人权的国际公约所认可并保障。受高等教育权的宪法权利属性不言而喻。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的相对不足导致受高等教育权与其说是一种社会权,毋宁将其视为一项平等权。受高等教育权能否获得平等保护对于此权之实然享有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3.
受教育权是国际人权法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既属于第二代人权,也属于第一代人权。国际人权文件中的受教育权包括四项内容:教育的目的、教育的受益权、教育的自由权及教育的平等权。国家必须尊重、保护并实现个人的受教育权,在教育的可获得性、可进入性、可接受性和可适应性四个方面履行相关义务。  相似文献   

14.
论公民的受教育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项权利具有全民性、无财产内容、不可转让性和权利义务统一性的特点。接受义务教育权、入学就读权、教育平等权、终身教育权、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权构成了公民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应当重视和解决目前社会中存在的教育费用增长过快和乱收费现象,社会力量办学中的违法问题和教育法制的缺陷等问题,确保公民受教育权的切实实现。  相似文献   

15.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确定教师权利需要从教师作为普通公民和作为教育者两个方面出发来加以理解,教师的教育权在教师权利中具有身份的专属性。当教师享有的公民权和教育权发生冲突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权是处于第一位的。  相似文献   

16.
以权利的四项要素为依据可以看出,应试教育并不是对受教育权的全盘否定,而是对受教育权某些基本要素的过度强化和对另一些要素的弱化,从而造成事实上的不平衡,是公民的受教育权扭曲的表现。应试教育从未体现出权利和义务分配的合理性,导致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失衡。  相似文献   

17.
生命权的新概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传统生命权属于消极意义上的自由权体系,目的在于抵制国家专断剥夺个人生命,新的生命权概念在保持传统属性的同时又注入了新的内涵,一些社会权被赋予自由权属性从而获得司法保护,诸如住所权、医疗健康权、劳动权、环境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因与生命质量相关联而被重新解释。这是各国法院努力的结果。该进程于客观上改写了生命权概念,使生命权保护责任由国家扩及私人组织,产生了基本权利的水平效力,社会权借助自由权外壳获得了司法上的承认。对该问题的研究有助于中国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加强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增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8.
学者们对于接受义务教育是受教育者的权利还是其义务,有着不同的观点,在认识义务教育的法律性质方面存在着误区。从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权利的特征来看,义务教育应属于权利的范畴,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公民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把接受义务教育当作公民的一项法律权利有利于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公民权利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While respect for human rights has long been endorsed as a goal of education, only recently has significant attention been paid to the need to incorporate rights within educational processes. Current support for human rights within education, however, has a variety of motivations. This paper provides a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of these diverse justifications, leading to a normative proposal. A distinction is made between status-based and instrumental approaches. Human rights within education can be justified from a status-based perspective on the basis of their indivisibility, meaning that the right to education must not entail an infringement of other rights. Yet while rights-respecting environments are important sites of learning, instrumental justifications can be a source of concern, if the goals in question are irrelevant or inimical to the enhancement of rights. An argument, therefore, is put forward for a simultaneous realisation of embodiment of and opportunity for learning about human rights.  相似文献   

20.
公民教育属于人权的范畴,并与人权概念一样,其内容也与时俱进地发生变化。从自由权、社会权、发展权的演进中,可以看到公民教育在人权中的方向。同样,宪法也给予了公民教育的肯定地位。公民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足以使其在构建公民社会起到关键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