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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日本传统的司法考试制度长期奉行“宽口径”与“低通过率”政策,它不仅影响到日本法曹的数量,而且对正常的大学法律教育产生一定的冲击,从而最终影响到法曹的质量.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之下,日本政府不得不进行改革,其思路是以“过程式”职业教育体系来取代传统的“单点”式的考试,加强法律职业教育,提高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以期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法曹的数量与质量.日本司法考试改革中的问题及其应对方法为中国的法律教育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相似文献   

2.
法学教育模式决定了法学人才培养的质量.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在培养研究型人才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这一不足,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具有优势.明确法学教育改革的内容、目标和关键问题,引入法律诊所教育模式,构建法律诊所教育模式体系是这一模式选择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3.
对法律专业的学生开展法律职业教育是教育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需要,代表了法律教育改革的基本方向。目前,世界(地区)法律教育制度中的职业教育,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的J.D.教育模式,以英国、香港为代表的法律深造文凭(简称P.C.LL.)模式和以日本、德国、台湾省为代表的法律训练等三种基本的模式。我国对法律专业的学生进行职业教育,主要从适应学生毕业后就业的需要以及法律学科实践性强等两方面特点考虑的。来自香港的这方面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  相似文献   

4.
教育投入不足是阻碍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一。用法律手段来规范我国教育投入,建立完善的教育投入法制体系,并以法律的强制力保障各项教育投入的依法兑现,必将有助于解决我国的教育投入问题,进而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法律诊所教育:发展概况、内容体系和积极意义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作为中国法律教育改革可能的破冰性举措,法律诊所教育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对法律诊所教育的发展概况、内容体系和积极意义的研究可为更深入的研究提供铺垫。  相似文献   

6.
法律高职教育作为我国法律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已经普遍地建立和发展起来,这对于我国法律教育体系的完善和满足对不同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如何办好法律高职教育还存在许多困惑,对法律高职教育的一些重要的基本问题尚缺乏深刻而清醒的认识。这就需要我们准确地对法律高职教育目标进行定位,并选择合理的教学内容,采用合适的教学模式,以便办好法律高职教育,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法律应用型人才。  相似文献   

7.
李涛 《教育与职业》2015,(2):121-122
诊所法律教育在法律教育培养标准、培养目标、教育理念和教学评价体系方面为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了一定的启示。文章指出了诊所法律教育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融合困境在于诊所法律教育本身以及我国现有的法学教育的局限性,并据此提出要从资金渠道、师资力量和建立合作等方面来寻求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8.
郭剑平 《高教论坛》2020,(11):10-14
我国法学教育面临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模糊、法科毕业生与法律职业相脱节、课程体系与课程设置不合理等困境。这些困境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国法学院校对法学教育目标定位没有达成共识。在新时代背景下,法学教育是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基础上的职业教育这一目标定位已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共识。法学院校在践行这一目标定位的过程中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这一模式通过优化课程结构体系、加强学生法律技能训练、补足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丰富教学方法等教学改革来推进,从而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才保障。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亟需通过法律来解决和推动。然而,在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中,唯独在普通高中教育领域尚未有专门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法规。对普通高中教育进行立法,既是应对目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和面临的挑战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现代学校教育法制体系建设,迎接21世纪新一轮国际教育竞争的需要。普通高中教育立法应以宪法为依据,遵循前瞻性、发展性、明确性、规范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科学与民主相结合等原则。  相似文献   

10.
为做好我国现阶段地方院校法律实践教育研究,分析法律实践教育中存在的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资源匮乏、教学内容无体系、教学方法缺乏实践性等问题,结合法律实践教育与教学开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结合院校理论研究优势、合理配置实践教学课程、开展实践教学理论研究、扩充教学内容与方法的实践性因素等途径,为地方院校法律实践教育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1.
法治要求健全的法律体系.经过三十余年的教育法制建设,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相对于依法治教的要求,现有的教育法律体系仍需完善.在与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教育法律体系的比较中可以发现,我国教育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并不具有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教育法律体系缺乏整体设计和系统性,在横向上覆盖周延性较差,在纵向上缺乏配套的支持制度,教育法律的实效性较弱.完善教育法律体系,要求在理论层面进一步厘清构建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逻辑——将受教育权的实现与保护作为逻辑起点,将教育权的区分与设定作为现代教育法律体系的规范逻辑,将“独立的法律部门”作为教育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逻辑定位,将立法分类维度作为教育法律体系隐含的逻辑结构.在现实层面上,要把握完善教育法律体系的有利契机,提升教育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将填补立法空白作为重点,不断优化教育法治实践,积极回应教育法律体系建设的现实需求.教育法律体系的实现,对于实现依法治教、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诊所式法律教育与传统的"经院式"法律教育模式相比较,在法律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健全法律职业道德方面有着显著的优势。这一教育模式为我国法律职业教育走出实践技能培育不足的困境提供了新的思路。结合我国现已开展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存在的难点,针对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开展与法学教育课程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以资借鉴。  相似文献   

13.
叶肃杰 《考试周刊》2008,(23):129-131
法律职业与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有着不解之缘,法律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则决定了高职法律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培养模式,决定了高职法律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和内在动力.法律职业具有区别于一般职业的特殊性,也正是此特殊性决定了法律职业教育区别于一般的高等职业教育.  相似文献   

14.
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是理论教学,在突出法律技术性的今天,这种主导性的教育方式被极大地质疑,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律诊所在这一背景下乘势而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必将是向实践性法律教学迈进,而法律诊所是实现实践性法律教学较好的选择,关键是让这两种教学经验能够较好地契合.  相似文献   

15.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需要有一个强大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而我国法律职业教育却未能培养出大批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美国JD教育,作为美国最为重要的法律教育模式,是以培养法律家为目标的本科后职业教育。本就我国法律教育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认为借鉴美国JD教育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法律硕士专业教育即JM教育,是我国法律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  相似文献   

16.
法学教育与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密切相关。我国目前法学教育体系复杂,法学教育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因而很有必要明确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法学教育改革的力度,更好地培养法学教学、科研和职业化法律实务人才,为国家法治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17.
浅析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法律人才市场上出现的涉外法律人才的缺乏,法律专业毕业生由于不能通过司法考试而不能进入法律职业市场,法律人才择业领域向传统法律职业领域以外延伸等是当前法学教育改革需要面对的课题.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肓模式注重对学生法学原理和法律常识的教授,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结果造成学生很难在毕业后较短的时间内满足工作岗位的要求.促使我们对法学教育改革以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确立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面对新世纪社会政治、经济多元化、全球化的社会环境,法学教育的改革应当向着法律理论教育与实务教育的统一,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统一,专业知识教育与综合知识教育的统一的综合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8.
论依法治教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用法律来保障教育的发展,规范教育管理,协调教育关系,调解教育纠纷,保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护教育改革的成果,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全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构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和社会依法参与,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制裁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是贯彻教育法制会议精神应着重解决的几个法律问题。一、依法治教的前提是构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从1980年诞生的第一部教育法律《学位条例》算起,20年来,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展,教育立法成就显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并颁布…  相似文献   

19.
基于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需要,诊所法律教育应当被正式纳入中国法学教育的课程体系中;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相辅相成,共同实现推动社会正义和培养更具社会适应性的法律人之目的;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的制度化建设应当着重解决法律制度与经费、诊所师资等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20.
介绍了日本法科大学院教育制度情况,作为一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日本法科大学院教育衔接日本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旨在培养高素质职业型的法律人才。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呈现出理想化的设计—面对现实的挫败—实施改革—改革胜败参半的发展趋势。这一法学教育的改革历程既暴露出目前法学教育存在的普遍问题,又体现出法学教育的复杂性。认为日本法科大学院教育改革的经验与教训可为我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供借鉴与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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