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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39 毫秒
1.
证明标准是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应当达到何种程度,才能足以再现案件的事实。证明标准与发现真实有着一种内在的关联性。目前有关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学说主要有客观真实说、或然性权衡说、多层次说和否定说,但这些学说都值得商榷。同样目前的发现真实的学说亦有一些缺陷。本文认为以发现真实的相关理论为出发点去建构一个多层次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才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2.
我国三大诉讼法均将诉讼的证明标准规定为“证据确实充分”,确立的是“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而这种证明标准其有法哲学认识论上的缺陷及不可操作性,只有将“法律真实”确立为诉讼证明的标准才为可行。作为民事诉讼的“法律真实”的证明标准应确定为“益然性占优势”或“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来,刑事诉讼的定罪标准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直是证据理论界比较有争议的问题,对其究竟是达到法律真实还是客观真实还尚无定论.本文从分析证明目的与证明标准的关系入手,尝试探索这一问题的实质;且借此揭示出我国定罪标准的弊端,即我国刑事诉讼定罪标准实质上是混淆了证明目的与证明标准这两个概念,“犯罪事实清楚“这一界定是证明目的,“证据确实、充分“这一界定才是证明标准;最后提出了我国刑事诉讼定罪的新标准.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承担证明责任的诉讼主体即控诉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程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该标准片面强调客观真实,忽视了认识的主观性且不够明确、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建议我国应建立较为科学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5.
“客观真实论”作为我国刑事证明标准,其内涵是对犯罪事实的认识尺度和评价尺度,其背景是大陆法系“实体真实论”的继承和改造,其精神已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条文中得到了体现。文章指出,刑事证明标准应坚持“客观真实论”,有三方面的理由:“客观真实论”作为我国刑事证明的标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刑事证明领域的具体应用,是刑事证明追求实体正义的必然选择,坚持“客观真实论”与当前刑事诉讼改革模式并不矛盾。文章同时批驳了用“相对真实论”取代“客观真实论”的观点,指出“相对真实论”是英美国家经验主义哲学的产物,其认识论的缺陷决定了它看不到相对真实与绝对真实辩证统一的一面,无法精确,不易于掌握,也难于达到提高效率的初衷。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以客观真实为其理论基础还是以法律真实为其理论基础,这种争论持续了很长时间。随着探讨的不断深入,更多的学者开始接受法律真实的观点,但是客观真实的理念仍然有其价值。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都是不可抛弃的,应当辩证地来看待这两种理念。  相似文献   

7.
我国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种种弊端.法律真实的证明标准现才真正符合诉讼法的规律,并体现中国诉论模式改革的基本方向。因而,法律真实理当取代客观真实成为中国刑事证明的标准。  相似文献   

8.
彭丹 《培训与研究》2004,21(1):55-57
目前刑事诉讼法学界在证明标准问题上存在着“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争论。本文从认识论、价值取向与现实分析三个角度对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问题进行论述,认为“客观真实”观存在诸多的不合理之处,而“法律真实”观既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又符合我国当前主流诉讼价值观的要求。因此应提倡以“法律真实”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9.
“客观真实论”作为我国刑事证明标准,其内涵是对犯罪事实的认识尺度和评价尺度,其背景是大陆法系“实体真实论”的继承和改造,其精神已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务文中得到了体现,文章指出,刑事证明标准应坚持“客观真实论”,有三方面的理由:“客观真实论”作为我国刑事证明的标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在刑事证明领域的具体应用,是刑事证明追求实体正义的必然选择,坚持“客观真实论”与当前刑事诉讼改革模式并不矛盾。文章同时批驳了用“相对真实论”取代“客观真实论”的观点,指出“相对真实论”是英美国家经验主义哲学的产物,其认识论的缺陷决定了它看不到相对真实与绝对真实辩证统一的一面,无清精确,不易于掌握,也难于达到提高效率的初衷。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直以‘客观真实’证明标准审理民事案件。《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后,人民法院以‘法律真实’标准审理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的民事审判监督理念应根据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变化而有所变化,既要坚持‘客观真实’标准,又要尊重‘法律真实’标准。  相似文献   

11.
我国"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追求的是客观真实,在理论上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在实务中陷入无法解决的困境。本文拟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重构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12.
“排除合理怀疑”是英美法系在刑事诉讼中采用的证明标准。它从确立之日起,就是否对其内涵进行界定存在着较大争议。我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将“排除合理怀疑”纳入到证明标准当中。顺应了实践需要,体现了立法进步。但该标准存在着将“排除合理怀疑”与“结论唯一”、“排除一切怀疑”相混淆,“排除合理怀疑”的内涵不够清晰,证明标准粗放等问题。因此,应从“合理的人”、“合理的证据”、“合理的判断”、“合理的结论”等方面对“排除合理怀疑”的内涵重新解读。在此基础上,要切实提高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设置出体现阶段性和层次性的证明标准,以及针对不同主体、证明对象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3.
行政处罚证明标准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以客观真实作为证明标准,这个标准与行政诉讼中坚持的法律真实标准相矛盾,加之行政程序中取证的困难性,行政处罚应采用以事实为根据和以证据为根据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排除滥用职权和排除合理怀疑相结合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公安司法机关作出有罪认定所要达到的证明程度。英美法系的"排除合理怀疑"与大陆法系的"自由心证"标准,是一个标准的两种表述。我国刑事诉讼证明的客观事实标准存在忽视甚至否认证明标准的主观性、缺乏可操作性等弊端。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要体现诉讼的阶段性,针对不同的证明对象、不同的证明主体采取不同的证明要求。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问题是我国学界和实务界争议的问题之一。随着刑事诉讼传统证明标准弊端的不断暴露,近年来学界出现了各种学说,归纳起来有:客观真实说、实质真实说、法律真实说、相对真实说、两个基本说等观点。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问题进行理性的思考,有利于找到重构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问题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16.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证明标准做出了调整,将“排除合理怀疑”写入刑事诉讼法,这是我国对刑事证明标准的理解取得的巨大进步。排除合理怀疑的做法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早就存在,只是本次刑诉法修改才将其纳入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我国证明标准下的“排除合理怀疑”应该有不同于英美的中国式解读,对于其在我国适用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也应在我国法律框架下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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