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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教育惩戒权的界定关于学校或教师对学生进行惩戒的权利,有的称之为教师惩戒权,有的称之为学校惩戒权,有的称之为教育惩戒权。笔者赞成第三种称谓,因为行使惩戒权的主体包括教师和学校,称之为教育惩戒权更为恰当。同时,教育惩戒权这一概念,更能体现教育学生这一惩戒的目的和本质。  相似文献   

2.
<正>当前,由于一些学校过度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导致教师的权威性有所降低,此种走势造成了部分学生不尊重教师的现象,因而带来教师教学管理工作很难有效实施的问题。对学生的错误一定要纠正,这才能让学生知错就改,明辨是非。因而,将赏识教育和惩戒教育充分结合,才能助力学生健康成长。惩戒教育是一种正面教育,主要是通过实施批评、处罚手段使受罚者感到痛苦,但又不损害其身心健康,从而使其认识并改正自身过失的一种教育方式。实施惩戒教育培养学生责任感。在实际教  相似文献   

3.
教师能否惩戒学生以及学校能否使用惩戒教育,这是当前教育工作者需要加以面对的重要问题。在现今学校教育中,由于对惩戒教育的错误认识,惩戒往往被加以批判,致使学校教育中出现教师畏惧使用惩戒权的怪象。基于中西文化对比的视角,惩戒教育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国家,都表现出其正当性与合理性。教育工作者不仅应该运用惩戒去教化学生,更要善于运用惩戒去引导学生。  相似文献   

4.
罗朝猛  张洁 《中国教师》2020,(5):117-120
教育惩戒,是指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以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1]。美国中小学教育惩戒法律相对完善,且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实践,积累了一定的制度经验和丰富的实践案例。本文拟就美国公立中小学教育惩戒问题展开探讨,为我国实施教育惩戒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教育惩戒是一把“双刃剑”,可能给学生的健康成长带来积极的影响,也可能给学生带来伤害。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守住惩戒的底线,坚持一定的原则。教育惩戒必须遵循法规,依法实施;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适可而止;必须理性行使,勿将惩戒当成发泄不良情绪的工具;必须坚持因材施“惩”,尊重差异;必须通盘考虑,做好预案,做好惩戒的善后工作。教师实施惩戒的目的就是通过“他律”帮助学生走向“自律”,提升学生的素养,塑造学生健康的人格。  相似文献   

6.
惩戒教育具有戒除性、约束性、教育性和人文性四个特性,合理实施惩戒教育有利于学生社会化发展、规范学校教学秩序、实现教育目的、彰显教师职业道德。但是,惩戒教育正面临着政策缺失和教师认知不理性的现实困境,应该从立法机构、学校、新闻媒体和家长四个方面完善惩戒教育政策环境的缺漏,从树立正确的惩戒教育观、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坚持后续教育三个方面加强教师的理性认知,发挥惩戒教育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7.
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要求,学校应结合本校学生特点实施惩戒。国际上,有很多国家的教育惩戒立法早于我国。我国高中学校可以结合高中学生心理特点,在惩戒实施政策、实施程序及实施方法上加以借鉴。我国高中教育惩戒要想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一定要结合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有效措施。一是要建立支持性教育惩戒政策;二是要完善教育矫治的实施程序;三是要改进高中学校教育矫治实施的方式与方法。  相似文献   

8.
教育惩戒是针对学生不合范行为的否定性制裁,本质在于教育性。基于我国1034位中小学教师的实证研究表明,教师教育惩戒以言语教育为主,教育目的达成度不高,教师教育惩戒存在两难境地。教师教育惩戒能力较强,不同类型教师的教育惩戒能力不存在显著差异。教师教育惩戒能力受到价值感知、法律支持、校长支持和家长支持的共同影响,价值感知对教师教育惩戒能力的影响显著高于其他影响因素。教师教育惩戒行为的规范和教师教育惩戒能力的提高有赖多方协同教育惩戒体系的构建,具体而言包括政策保障、学校制度建设和家长支持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9.
当前,建议教育惩戒立法的呼声颇高。从法理分析来看,教育惩戒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但同时要保护学生受教育权不受侵害。学校和教师要在行使惩戒权与保护学生受教育权之间保持平衡。学校和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现实困境在于,尚未有法律明文规定教育惩戒权,缺乏可操作的教育惩戒实施细则,教育惩戒的实施可能会引发新的不公平。借鉴英国、美国等关于教育惩戒的立法与实践,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建议我国在法律法规上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权,分类制定教育惩戒程序和惩戒措施,配套制定引导学生正面行为的支援政策。  相似文献   

10.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能。教育部于2019年底公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就教育惩戒立法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对教育惩戒权的概念、原则、价值、实施规范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彰显了我国利用法律保障教师与学生合法权益的决心,为教师开展教育惩戒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在我国教育法制化的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教育惩戒对于实现教育目标而言不可或缺。澳大利亚的教育惩戒理念经历了从“排他性”向“恢复性”转变的历程:一方面,对传统惩戒方式进行重大改革,包括废除体罚,强调排除措施法定性、程序性和公平性,严格限制排除措施的运用等;另一方面,引入了包括同侪调解和恢复性会议在内的一系列恢复性惩戒方法,提升教育惩戒的回应性和包容性。我国在未来的教育惩戒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中,也可积极引入恢复性惩戒理念和借鉴他国经验,在惩戒权的设定和实施方面体现更多的参与性、恢复性、系统性特征,以便更加契合教育法目标。同时,有必要以恢复性惩戒理念为指导,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教育惩戒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从两种规训观的视角分析了当前教育实践中的惩罚问题。肯定的规训观将规训当作正面的教育过程,否定的规训观将规训视为负面的教育现象。前者源于康德,认为规训是将"动物性"转化为"人性"的过程;后者源于福柯,认为规训是一种施加于肉体之上的微观权力技术。肯定的规训观视角下的惩罚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教育手段,而否定的规训观则提醒惩罚权力可能会侵害学生的个人自由。结合这两种规训观以及福柯晚年的规训思想转向,本文提出三点建议:以明文形式规定惩罚权的内容和边界;在惩罚的整个过程中贯穿教育性原则;建立具体透明的惩罚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3.
新时代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设,要求高等教育符合学科专业标准和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文章从课程标准、专家思维、教材内容和具体实践四个方面提取路径,通过概念、主题、论题和体系结构的统合,深刻而全面地理解学科专业知识体系的内在逻辑,形成教育技术学学科"大概念"的学科体系模式、专业结构模式和课程设计模式,以此促进学生学科体系与专业知识结构的建立,从而深刻变革教育技术学学科专业的课程教学模式。  相似文献   

14.
2019年,深圳中学教师招聘中出现的“豪华现象”值得教师教育行业反省,其内蕴的合理性是:高中学段对教师的本体性知识要求较高,优秀教师的核心知识构成——PCK具有实践合成性,人生早期习得的职业性向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师成长的轨迹,因此,名校非师范毕业生也可能成为高中教学名师。该现象对师范教育改革的启示是:必须科学处理四对关系,即学科与教育、职前与职后、学段差异与共性素养、人格测试与考试成绩间的关系,方能持续生存发展。展望未来,师范教育应该坚持“学科+教育”“学科+项目”的教师培养模式,坚守综合化、高端化的办学理念,以赢得更大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5.
自21世纪初期,学者提出“教育史危机”(或谓“问题”)说之后,直到今日仍然是学界争论的焦点。笔者梳理了目前的主要观点为:其一,认为教育史学科生存现状存在诸多问题,包括认为教育史学科课程被压缩、学术队伍呈现缩减趋势、成果难以发表;其二,对教育史学科属性也存在着争论,如有学者认为教育史应为历史学科的一门分支学科,有学者则认为教育史应为教育学科的一门分支学科;其三,认为本学科研究者缺乏理论指导,亦不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四,对学科体系也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争论。其主要原因为:“史学”危机产生的辐射、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教育学学科属性独立的争论及师生代际文化的差异,并结合学者们的诸多论点提出对策为:争取教育史学科的独立性、突显学科的教育属性、加强课程设置和学生培养、加强教育史学理论的研究以及将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融入本学科研究等。  相似文献   

16.
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等教育和管理主体以法定的教育惩戒权为依据,以法定限度内的惩罚为手段,依法对损害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作出否定性、不利性和制裁性的评价,在制止其错误行为的基础上进行正确引导。教育惩戒是教育生态的客观要求,是惩戒性教育评价的实践形式。在我国,教育惩戒还反映了特殊的国情需要和教育现实需要。实施教育惩戒,应遵循教育性、合法性、多样性、伦理性等原则,在实践上推进教育惩戒法治化建设,正确定位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角色,规范学校的惩戒方案制定以及引导家长理性参与学校监督。  相似文献   

17.
德育量化评估表是班主任必备,对学生的在校表现进行量化考核,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德育考核的项目方方面面,几乎囊括了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具体常规事项,从仪表、出勤、值日、两操、升旗、集会到课堂纪律、校园纪律及校外纪律。思想品德本是一个抽象的、缺乏显性评价尺度和评价标准的东西,而德育量化评估表将它实质化、具体化了,这有利于从正面引导学生养成各种好习惯,让班级的奖罚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8.
教育惩戒权是中小学教师的合法职权,目的在于更好地实现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在实践中.中小学教师惩戒权主要适用于学生的学业型失范行为、违纪型失范行为、失德型失范行为和违法型失范行为。为更好地发挥教育惩戒权的积极影响,实施中应遵循一定的要求,明确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教育性导向,明晰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构建制度化的中小学教师惩戒权体系。  相似文献   

19.
ABSTRACT

This study investigates the “educational borrowing” of Pestalozzi’s and Fellenberg’s reforms by James Bonwick, an Australian schoolmaster and inspector in the 1840s and 1850s. The article initially examines Pestalozzi’s and Fellenberg’s teaching methods and philosophies. Adopting a biographical approach, it then explores the circumstances that influenced Bonwick to embrace, utilise, and then become a protagonist in promoting the ideas of these European educationalists. Commencing with his teacher training, Bonwick was inspired to question the social and educational effectiveness of the monitorial teaching then in vogue. Transferring to the Australian Colony of Van Diemen’s Land, he operated several schools based on Fellenberg’s example. Then, in South Australia and Victoria, where he continued to implement Pestalozzian teaching methods, his superior teaching skills received recognition through being invited to appear before several governmental investigations into education. Finally, but most significantly, as a school inspector in Victoria between 1856 and 1859, he inspired a generation of the colony’s schoolteachers to take up his enlightened and progressive teaching methods and views. Most studies of “educational borrowing” focus on parliamentarians and senior bureaucrats, but this study explains how a school inspector’s energy and passion for Pestalozzian principles and methods generated widespread teacher support for their adoptio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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