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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小骄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4,30(9):24-27
我国目前法学本科教育的主要目标仍是培养法律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仲裁从业人员等.从目前涉外民商事案件司法实践来看,高等院校培养的法律本科毕业生无法胜任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处理,不具备国际私法意识和国际私法思维,理论和实践严重脱节.高校国际私法课程应从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流程入手,改革现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培养合格的法科毕业生以应对涉外民商事关系繁荣发展的国际经济一体化大潮. 相似文献
2.
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是国际民事诉讼法领域所特有的现象。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处理结果。正因为此,各国都十分重视管辖权问题,都尽力扩大对涉外民商权案件的管辖权,为了适应国际经济技术交往的客观需要,使法院更快捷地解决各种民商事纠纷,目前,各国立法和司法中确定管辖权的原则更趋灵活和便利。 相似文献
3.
论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以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旻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10):1-9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于201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较为完善和系统的国际私法法规,它广泛吸收了当代国际私法先进理论,成功借鉴了当今世界各国立法经验并充分总结了我国三十年来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本文结合我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有关调研,对以一般涉外合同和一般侵权为代表的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分别进行了理论的阐述和实践的总结,并就后续的法律修正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4.
高宏贵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47(5)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司法判例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自然也就不是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但由于国际私法是一门非常特殊的法律部门,无论从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基本任务和本质特征来看,还是从国际社会国际私法立法与司法实践的趋势来看,或者从我国国际私法的现行规定和“一国两制”的需要来看,以及从有利于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或者地区友好的民事往来,充分发挥我国在涉外民商事领域的重要作用和影响等诸方面来看,将司法判例作为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乃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5.
戴小冬 《沈阳教育学院学报》2013,(5):660-663
分析了目前我国制度法的局限性及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复杂性,认为涉外民商事司法进行柔性化改革是必要的.指出涉外民商事司法柔性化应在坚持合法性的前提下,增强涉外民商事司法的合理性,使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和多元化. 相似文献
6.
叶竹梅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4):80-82,85
2011年8月,教育部针对我国对高等教育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严重不足,推出了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旨在通过研究制定法律人才培养国家标准、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分类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执法、司法职业法律人才和涉外法律事务高端人才。作为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国际私法,对其课程进行教学改革不仅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国际民商事关系迅猛发展的迫切需要。在我国法学教育已被定位为职业教育的前提下,从教育理念、教材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考试方法等诸方面对国际私法教学进行变革显得异常紧迫。 相似文献
7.
班阿慧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3,29(5):33-37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法理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自然也就不是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但由于国际私法是一门非常特殊的法律部门,无论从法理自身的性质、成文法的不足、各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及司法实践、国际私法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学科特点,还是从有利于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或者地区友好的民事往来,充分发挥我国在涉外民商事领域的重要作用和影响等诸方面来看,将法理作为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乃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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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在我国司法学术界,对于判断一起民商事案件是否“涉外”,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根据法律关系主体是否涉外来判断的要件涉外因素说,另一种是根据案件是否同其他法律体系有关的联系说。本文就此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的关于民法的法律适用法。在大学第二学位开设国际私法,对将来学生从事有关国际民商事交易、在国际民商事交易中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等职业和在更广泛领域的就业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国际私法法典化是国际私法晚近重要发展趋势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如何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完善中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就成为亟须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基于此,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司法解释,应得到立法、司法及学界的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12.
张聪聪 《合肥教育学院学报》2014,(5):98-102
通过文献分析法和内容分析法对我国2011--2013年的国际私法学文献进行研究分析。在这一阶段,国际私法学者在涉外合同、涉外侵权、公共秩序保留、法律适用等传统领域仍有持续关注,而在涉外产品责任、涉外网络问题、涉外物权等领域扩展出新的研究内容。近3年研究重点还有一个最大特点,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条款为基点讨论国际私法各领域问题。分析结果表明,2011--2013年国际私法学的研究总体处于稳步向前的态势,紧跟国际私法学潮流趋势,特别于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这一方面做得较以往成功。 相似文献
13.
齐霞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5,25(6):305-307
国际私法是随着解决各国之间法律冲突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其作用在于消除、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国际民商法律的冲突.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无论从世界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历史发展来看,还是从我国目前国际私法立法的现状来看,不宜以一章或一编的形式规定在民法典里,而应该与国际立法的潮流吻合,进行法典化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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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论一、名词解释 :1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2 法律冲突 3 国际私法 4 国际私法的渊源 5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二、简述或论述题 :1 简述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及特征。2 简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3 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4 简述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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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是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与其它部门法相比,其具有涉外性、综合性和较强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等特点。针对国际私法的特殊性,为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培养学生思考和创新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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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是现代法律中最古老的法律学科之一.它对推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民商事交往,维护国际间的正常经济秩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全球化时代,它同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一道并称为国际法律体系的“三大主干法律“.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公民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国际私人间的民商事往来也日趋频繁.因此,加强对国际私法及其未来走向的研究,就显得格外重要和日益紧迫了. 相似文献
17.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出台,统一了我国法院审理涉外代理案件法律适用的标准。由于我国司法实践匮乏,加之实体法对代理及涉外代理概念界定模糊不清甚至前后矛盾,导致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代理案件适用法律方面出现困顿甚至司法惰怠。为保证涉外代理法律制度有效准确实施,我国有必要借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代理法律适用公约》中有关条款的规定,以出台单行法或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界定涉外代理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以突破因立法缺陷导致的司法困顿。 相似文献
18.
刘卫国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4(3):38-41
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实体法规范,包括国际统一实体法和国内涉外民商事实体法两类,而国内涉外民商事实体法的和完善在当代是半所未有的。文章从的角度,论述涉外民商事国内实体法,特别是我国涉外民事 经济法在调整国民经济民事经济关系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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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在处理涉外民商事关系时可以适用国际惯例,但并未对可予适用的国际惯例的性质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那么,最可取的思维路径则应该从国际惯例本身来分析其性质。我国处理涉外民商事关系时适用国际惯例,必须以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无明文规定为前提,且只能参照适用,同时适用的结果不得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和我国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相似文献
20.
藏臣 《商情·科学教育家》2011,(3)
本文主要研究了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并引出了我国涉外合同立法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一一介绍了具体的可行方法.最好我国能制订一套统一的国际私法规则.这样才能为我国在国际中的商事贸易交往提供有利保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