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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儒家学者参与立法并解释法律,将儒家思想融入法律之中,特别是儒家思想的精华———礼。引礼入律被继承和发扬得以深化发展,将法律儒家化又推进了一大步,为后来隋唐法律的成熟和完备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2.
“礼”是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命题,本身有着非常宽泛的涵义。“礼”最早起源于远古时代氏族内部的各种礼仪,后来成为儒家构建社会秩序的制度安排,以及规制人们为方式的道德规范,最终变成实现理想的“小康社会”的最佳路径。对此我们确实有必要对于儒家的“礼”思想进行重新梳理与解读,以重现它所含有的最本质的内在规定性。  相似文献   

3.
魏晋南北朝是大动荡大变革时期,同时也是我国法律发展的重要时期。在立法上它上承周汉,将儒家思想引礼入刑;下启隋唐,为隋唐法律奠定了基础。文章主要说明了为什么儒家学说处在劣势的情况下仍能够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立法主要指导思想的原因。  相似文献   

4.
儒家礼学精神对传统武术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儒家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思想的主流,它对我国社会的诸多领域都有着深远的影响,而等级精神、忠信精神、德孝精神是儒家思想重要内容之一——儒家礼学的核心。本文从儒家礼学的视角,就礼学的等级精神、忠信精神、德孝精神三个方面,探析了儒家礼学对传统武术的影响;分析了传统武术之所以经久不衰、成为独具民族特色的文化奇葩的儒家礼学原因。这对从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新视角来弘扬民族传统武术有重要意义,对民族传统武术的继承与发展也有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儒家思想论述儒家的"礼"、"中庸"思想对中国书法创作品评的影响。 "礼"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之一,西周姬旦曾为确定奴隶制国家的统治秩序而"制礼作乐",从孔子"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来看,孔子是很推崇周礼的。"礼"在《论语》中先后出现了几十次,但孔子始终没有对"礼"作为完整概括、定义。从《论语》中孔子有关"礼"的言论来看,"礼"则是人们为了"致仁"、成为"仁人"而在日常生活、人生实践中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孔子曾对其儿子伯鱼说"不学礼,无以立",而且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孔子要求伯鱼所学的"礼",后代儒家发展成为"恭、宽、信、敏、惠、忠、孝、诚、悌、义",这种思想深深地、广泛地影响制约着封建士子对书法的创作和欣赏。  相似文献   

6.
在儒家伦理中,血缘群体利益对社会公共利益、个体利益具有压倒性的优势,因此儒家文化熏陶下的人格既缺乏公共社会性又丧失个体独立性。"以礼入法"的法律儒家化实践,将悖论导致的专制由生活领域引向政治领域,助长了封建专制主义。儒家博大精深的和谐思想、包容精神有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但专制的封建社会环境使其和谐思想更多停留在观念层面,必须自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改造儒家思想。  相似文献   

7.
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是影响徽商的重要哲学思想之一,使徽商具有了"贾而好儒"的特色.以"贾而好儒"为特色的徽商将儒学思想纳入建筑,形成并建造了以粉墙黛瓦马头墙为重要符号的徽派建筑.儒家思想的仁、义、礼、智、信等观念,已成为徽商们生活和行为的准则,儒家思想反映徽派建筑的"天人合一",主要体现在徽州民居的选址对周围环境的尊重和融入,以及建筑充分遵从儒家的等级秩序上.  相似文献   

8.
古代中国的先贤圣哲极为重视道德教化与刑事惩罚的关系,儒家思想与古代中国刑法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涉及如何确定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界限问题.以"德主刑辅"为核心的儒家刑法思想,对中国古代刑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儒家学者倡导的重道德教化、礼刑并用、德主刑辅、慎刑恤刑等一系列刑法思想,对当代中国预防惩治犯罪,构建和谐刑法,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作为中华法系在中古时期的典型代表,西夏法律不可避免地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西夏刑事法律制度借鉴了儒家“德礼为刑罚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礼刑观,在罪名设置上严惩“十恶”及其他有损伦理纲常的犯罪,并通过限定亲属犯罪来维护家族伦理关系。在刑罚的适用上,强调“明德、慎刑”试图通过恰当的教化使民众服从;在处理统治阶级内部关系上,亦遵循儒家一贯的“士庶有别”的等级观念制定特权法。西夏法律制度在其漫长的发展中,吸收借鉴以“礼”为核心的法律文化与自身法律文化相融合,从而成为中国法制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相似文献   

10.
王文元 《天中学刊》2007,22(3):112-115
中国之所以形成了数千年文化传统,“礼”居功至伟。礼是儒家为中国文化做出的重大建树之一。礼有“治国”与“治人”两种作用。儒家将程式化、形式化作为容器,将礼装载到里面,形成中国独有的教化体系,这个体系的美学价值与人学意义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11.
孔子改造了古代宗教的外在礼仪形式,建立了以"仁"为核心、以"礼"为规范的思想体系,从而奠定了儒家的"礼"学思想。荀子师法孔子,继承了孔子以"礼"治国的思想,但他在继承的基础上,对先秦诸子思想进行批判总结并再次进行融合,最终使"礼"由"纳仁入礼"走向"援法入礼"。  相似文献   

12.
二千多年前,先秦法家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法治思想,并付诸实践,对后来历代王朝的统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虽有别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但也蕴涵了现代“法治”思想的启蒙火花,不能简单、武断地将其归入“人治”的范畴,我们要用全面的、历史的眼光吸取其精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相似文献   

13.
刘勰所处的魏晋南北朝是儒、释、道、玄等各种思想大融合时期。在"外儒家而内释老"的中国古代传统思想的影响下,刘勰在其巨著《文心雕龙》中所呈现的文学思想也是极其繁杂而值得深入探讨的,本文将从其儒家思想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4.
辞赋作品引《诗》用《诗》之风源于两汉经学与文学互动,即使在经学衰微的魏晋时代此风仍然不减。不同风格的辞赋作品对《诗》的题材和艺术表现手法等有着异彩纷呈的发挥,而京都赋题材的作品对《诗经》文辞的称引和化用则呈现出特殊的光芒。  相似文献   

15.
"性与天道"是宋明理学特别是北宋理学中最为重要的议题之一。吕大临"性与天道"思想形成于美学时期,在这一时期他继承并超越了张载,并在"性与天道"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吕大临以"虚而诚"表达了"天道"无形而实有的特征,并在"性与天道一"的理论框架下,推演出"天道"下贯于"人性"也同样"虚而诚"。在分别阐述"天道"和"性"之后,吕大临又以"理义者,人心之所同然"来表达"性"与"天道"的贯通之意,最终使得儒家的大道精微之"理"落实到现实的"礼"之上。不难看出,吕大临在"性与天道"问题上已经形成了完备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6.
在中国汉代时期,由于儒家思想受到统治阶级的推崇,于是“礼”成为指导政治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典则,并对国家的立法和司法活动起着支配的作用。同时“礼”思想中维护君主权威、官僚特权及等级名份、家长制度等内容也成为这个时期立法的理论基础,并对后世封建法律制度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Chinese Education & Society》2013,46(1-2):196-210
In the Chinese history of feudal society, whether or not the system of prefectures and counties that conformed to the demand for centralization of authority or the system of conferment of titles that was favorable to the partitioning of the country into feudal states should be enforced had all along been a question of long drawn out controversy. This controversy was linked with the struggle between Confucianism and Legalism and with the appraisal of Ch'in Shih Huang. However, from the Western Han and Eastern Han dynasties up to the time of Liu Tsung-yüan, the controversialists of all ages had never broken away from the conventions of the traditional thought of the Confucian school. It was not until the latter part of the T'ang dynasty one thousand years afterward that Liu Tsung-yüan, who was strong in the spirit of honoring Legalism and opposing Confucianism, wrote "On Feudalism" (1) which for the first time broke away from the fetters of the traditional thought of the Confucian school and pushed the controversy to a new climax.  相似文献   

18.
薛菁 《闽江学院学报》2007,28(6):125-131
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的历史发展,夏、商、周三代的法律教育主要萌芽于奴隶主贵族内部;春秋战国时期法律教育开始兴起,此期私学的产生对后世中国封建历代的法律教育影响甚深,从而确立起了以私家传授法律知识的法律教育模式。汉代中叶以后,随着儒家思想独尊地位的确立,法律教育与儒经教育糅合在了一起,由此决定了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的基本走向。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出现了专门的法律教育机构,迨至唐宋,律学亦作为官学形式之一,取得了与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同等地位,直属国子监。但是法律教育终究未能摆脱对经学的依附地位,法律教育的内容始终以儒学经典为中心,以至元、明、清时期尊孔重儒,法律教育完全合于儒学之中。尽管如此,中国古代法律教育无论是对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的传承,还是对近代法律教育的产生与发展等方面都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相似文献   

19.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论断,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们党郑重地强调社会和谐,并把和谐社会问题提升到这样的高度,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不仅是对儒家“中庸”思想的继承,而且为也为包括儒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和发挥作用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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