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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大陆和台湾之间跨两岸民商事案件的增多,两岸法院在司法管辖权上也产生了积极的或消极的冲突。为解决这些冲突,要求两岸法院对对方法域法律的适用及两岸司法协助等问题达成共识。具体来说,解决海峡两岸民商事司法管辖权的冲突,应当坚持:一、相互协调原则;二、协议管辖原则;三、属地管辖原则。  相似文献   

2.
内地与香港之间一直在民商协助领域进行积极的协商与探索,但是目前在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方面,双方还一直没有达成有关安排。随着香港与内地民商事活动的不断增多,两地法院审理的涉及对方居民或财产的案件也随之增加。这就对两会判决的互相承认与执行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但是,目前由于缺少可以共同遵循的协议机制,这使得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的程序繁琐,给两地民商事交往造成极大阻碍。因此针对关于两地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的模式选择提出一些设想,并结合“一国两制”的宪法框架和法律实践加以考量。  相似文献   

3.
广东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广东与香港的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以及具体内容的差异,使得两地的民商事司法协助中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证据的调取、法律情报交流不够、效率不高等,解决这些问题是现阶段广东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的主要任务,也是未来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的主要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4.
法院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是内地与香港特区法律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安排》的签署及其司法解释出台,香港立法会审议对《内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的审议通过,使得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机制在两地正式建立。  相似文献   

5.
我国在解决港澳与内地之间区际司法协助上,已有三个安排,但没有一个涉及区际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港澳与内地有必要通过协商建立一个有利于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新机制。新机制在价值取向上,可归结为便利、透明、公正和效率。新机制对于相互承认与执行对方法院判决的条件,应尽量宽松。  相似文献   

6.
竞业禁止的目的是保护原雇主的商业秘密,是商业秘密保护的手段之一,如今已得到司法界、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支持;由于其限制范围涉及劳工的工作权、生存权,因此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效力的认定必须是约定内容合理完整而且具有可操作性,原雇主的诉由才会被法院接受,进而判决原告胜诉,反之则反。两岸交流目前日益加深,各自都通过了两岸条例与认可规定,对于跨两岸的竞业禁止判决(裁决)的相互认可与强制执行已于法有据,只是对具体的操作规范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宁关群 《林区教学》2008,(12):43-44
诉讼判决难于执行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司法领域的一大头疼问题。诉讼判决执行难已不是个案,已经成为我国司法领域的一种常态。执行工作是实现法院审判职能的重要环节,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最终体现。因而,执行工作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难点,领导关注的焦点,群众议论的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8.
司法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法院的判决则是法院行使国家司法权的具体体现,因此,任何国家法院的判决,应该只在法院地国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在目前国际交往十分频繁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案件涉及其他国家的人或物,其判决结果要在他国境内得到协助执行才能实现,而一国法院的判决要具有域外效力,必须经过他国对其既判力和执行力的认可,从而在国际私法和国际民事诉讼法中提出了一个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问题。本文拟对什么是应该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承认外国判决和执行外国判决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为什么  相似文献   

9.
在粤、港、澳经济融合的过程中,由于各自在当事人民事法律地位、物权、债权、婚姻、财产继承关系以及司法管辖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的不同,使相互之间在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以及证据的调取等方面存在着法律冲突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方法是首先由广东在征得最高人民法院许可的情况下,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香港、澳门方面签订调查取证等问题的协议,再逐渐过渡到由内地和港澳达成相互承认法院判决和裁定等方面的协议,最终解决我国司法协助领域的法律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10.
确立司法判决既判力的理论和制度,是为了避免对同一诉讼标的形成相互抵触和矛盾的判决,以稳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最终达到维护国家司法权威的目的.无论法学理论界亦或是司法实务界都认为,法院裁判当事人之间实体法律关系的终局判决具有既判力;而对于法院在司法过程中作出的裁定是否具有既判力这一问题,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有争议.研究法院在司法过程中裁定的既判力问题有助于完善诉讼理论和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1.
《太原大学学报》2017,(4):29-37
不方便法院原则与协议管辖的竞合问题在国际民商事诉讼中普遍存在。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国内法普遍都没有规定不方便法院原则,法院对存在有效管辖协议的情况按照国内立法直接予以执行。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的法院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但共同点是均对管辖协议进行方便性审查。我国作为兼采协议管辖制度和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成文法国家,法院在面对两者的竞合问题原则上应当执行管辖协议,辅之以不方便法院原则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2.
司法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法院的判决则是法院行使国家司法权的具体体现,因此,任何国家法院的判决,应该只在法院地国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在目前国际交往十分频繁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案件涉及其他国家的人或物,其判决结果要在他国境内得到协助执行才能实现,而一国法院的判决要具有域外效力,必须经过他国对其既判力和执行力的认可,从而在国际私法和国际民事诉讼法中提出了一个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问题。本文拟对什么  相似文献   

13.
法院判决执行难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限制了法院发挥解决社会民事经济纠纷的作用,而且导致人们对法律的信心下降,阻碍了依法治国的进程。造成执行难的关键因素是社会信用基础的薄弱和某些体制、法律制度方面的缺失。  相似文献   

14.
塞拉利昂独立司法审查制度由对临时判决的司法审查、特殊矫正审查、司法撤销权、自主性司法审查四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有其各自的特点。塞拉利昂司法审查制度的核心是法院对法院判决的审查,其实质是法院对自身系统内部的纠错制度。  相似文献   

15.
除涉及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外,国外法院的生效判决在我国得到承认和支持的前提是该国与我国有共同参加或缔结的条约,或者两国之间存在互惠关系。然而在境外司法实践中,如美国、德国法院对中国法院生效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并不完全以条约或“互惠原则”为前提。因此,我国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借鉴国外的做法,针对具体情况合理把握。  相似文献   

16.
在许多情况下,一国法院对案件实施管辖而作出的判决需要其他国家的协助(即获得外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法院的司法权威才能实现。但是,由于各国实施管辖的标准不同,在民事责任竞合案件的管辖上各国容易产生间接管辖权的冲突从而影响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解决的方法包括两种,一是各国放弃对间接管辖的规定,二是通过条约的形式制定共同的管辖标准。  相似文献   

17.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是一个很复杂的国际私法问题,不仅关涉个人利益的实现,亦关涉国家利益的维护。在我国对外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如何构建一套宽严相济,既严肃又便捷、既能捍卫国家司法主权又能实现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制度,这对完善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则,推动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真正维护涉外案件中内外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管辖权问题历来是国际私法理论研究和国际民商事诉讼实务操作中备受关注的问题。它将影响到从案件的受理,到法律的适用,直至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管辖权是法院审理争议问题的权利。法院获得管辖权的基础是基于被告在该辖区内的出现。在国际私法管辖权领域,“最低联系原则”是现代管辖权理念的一种理想主义,它有助于我国国际私法管辖权立法的建设。  相似文献   

19.
"常回家看看"入法,折射出当今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使老年人的诉求变得有法可依。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条款概念界定的模糊、监管与取证的困难和法院裁决与执行的随意导致司法判决和执行的困惑。国外在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上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后续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急需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强化政府职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明确立法深意。  相似文献   

20.
判例制度的首要原则是强调说理和辩论,因而审判委员会在统一判决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并公开表达不同意见.同时,判例制度离不开判决的公开、评判和梳理机制.判例公开不仅有利于本法院和其他法院(尤其是下级法院)判决的统一,而且有助于社会和学术界监督司法判决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并提高司法判决的可预测性.在这个意义上,判例制度是目前强调审判质量及其公开与公正的司法改革的自然延伸.如果得以适当建立,判例制度将极大地促进中国的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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