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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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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禹晗 《教师》2010,(19)
"公共利益是最高的法律",源于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公共利益不但是公共行政合法性的来源,也是行政征收权的依据和前提;既是对公民财产权的合法限制,又是对国家行政征收权的基本约束.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征地的数量也越来越大.尽管我国的宪法和相关的法律都规定了土地征收要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但规定不明确,程序缺位,导致土地征收权滥用问题十分严重,并由此引发各种社会冲突,影响社会稳定,也产生了很多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现象.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对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防止土地征收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2.
禹晗 《教师》2010,(22):111-112
“公共利益是最高的法律”,源于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公共利益不但是公共行政合法性的来源,也是行政征收权的依据和前提;既是对公民财产权的合法限制,又是对国家行政征收权的基本约束。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征地的数量也越来越大。尽管我国的宪法和相关的法律都规定了土地征收要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但规定不明确,程序缺位,导致土地征收权滥用问题十分严重,并由此引发各种社会冲突,影响社会稳定,也产生了很多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现象。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对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防止土地征收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3.
我国物权法未对物权征收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出界定,而此界定事关征收各方的利益。界定公共利益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应由立法机关对公共利益作出界定,行政机关则依法遵循相应的程序对征收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作出决定.最后由司法机关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对行政机关的征收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作出终局裁决。  相似文献   

4.
长久以来,我国对土地被征收人的权利保护都着眼于补偿标准的制定上,对行政机关作出土地征收决定本身的合法性并没有过多探讨,司法机关对相关诉讼也多采取不予受理的态度。但是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逻辑上看,应当肯定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首先,征收行为已经被明确列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律亦明确了应诉机关。其次,将征地行为视作行政终裁是属于明显的扩大解释,违背终裁行为的立法初衷。最后,立法机关在对《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中也将"公共利益"设为土地征收的前置条件。为了破解法院在审理征地案件中的困境,仍需进一步明确"公共利益"的范围。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因房屋征收所导致的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诸多争议。房屋征收是涉及到行政相对人利益的行政行为,因此只有符合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才具有正当性、合理性,才能被百姓所接受,最终也只有这种行政行为才能避免此类悲剧事件再次上演。论文主要探讨了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以及二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且对房屋征收中体现的公共利益进行浅析。  相似文献   

6.
行政法治的要害在于保持法律对行政的控制.我国现行行政法体系存在着缺位.因此,在建构我国的行政秩序时,政府的角色定位应该是以"公共利益"为核心,建立起完备的政府权力制约体系.这就需要从行政权运行的各个环节入手,建立多元的制约机制,以实现行政权力的合理、有效配置.  相似文献   

7.
具备目的合理性是土地征收的必要条件,只有直接的公共利益才具有真正的目的合理性。土地征收的困境是公共利益被滥用,政府权力缺乏应有的制约,法律制度设计缺失。要通过土地征收的程序设计、征收动机的抑制机制等措施使土地征收目的回归到直接公共利益上来。  相似文献   

8.
国家征收、征用权力的行使无需考虑权利人的主观意志,但是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必要构成要件。公共利益概念如何界定?如何避免实践中出现以公共利益为名谋商业利益之实的现象?文章以财产权社会化、权利本位、比较法研究等视角,解读公共利益,并且评析民法典草案的相关部分,提出若干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公共利益"是《物权法》房屋征收中一项重要制度。但《物权法》仅仅规定公共利益为征收的依据,并没有规定其内涵外延界定标准,这使得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判断主体、判断标准、认定程序十分模糊。借助各国家(地区)立法及实践之比较,基于我国国情,探讨公共利益本质问题,提出在实体角度对公共利益界定的同时,强调从程序上完善我国《物权法》公共利益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0.
财产征收补偿行为本质上是解决物权关系变动问题,属于私法(民法)主要调控的领域。财产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公平、适当、全额、按法定程序补偿的法律原则。财产补偿标准是补偿原则的具体化,是补偿原则的实现形式。在确定被征收财产的补偿标准时,法律、法规及政策应当尽量规定得明确、具体、公平和合理,依法理及我国财产征收的多年实践经验,以市场评估价加适当上浮比例予以补偿是一个刚性标准;而不因征收而致被征收人财产利益受损、丧失或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下降、致贫则应是柔性标准。对财产征收补偿标准进行法律调控,必须置于整个财产法体系内予以观照,审慎地寻求有效的法律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1.
对于公私财产权的保护是法学领域的永恒命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保障。我国现行刑法将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单列一章,其犯罪的同类客体或法益系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即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是,由于这一章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五花八门,并非所有的侵犯财产犯罪都侵犯了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笔者结合民法物权理论,在财产所有权的理论价值上重泼笔墨,通过实例论证了所有权理论作为侵犯财产型犯罪所危害法益的理论不足,进而提出以"控制权"来理解"所有权"的主张,以期得到法学界同仁的雅正。  相似文献   

12.
王林 《许昌学院学报》2005,24(6):140-142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概念第一次写入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反响强烈。我国应进一步从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保护、协调私人财产权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等方面完善私人财产的法律保护。保护私有财产,对于规制政府的权力、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及公民人格的完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3.
证券监管既是经济学问题,亦是法学问题,在经济分析法学和社会法学的思想中有其法学的理论基础。从法律意义上讲,证券监管指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依法进行的监督和管理。证券监管的法律制度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公法与私法的融合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其法律价值主要表现为秩序、效益和公平,它是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强心剂。  相似文献   

14.
公益征收补偿原则是公益征收制度的最为核心的问题,行政补偿应以民法赔偿范围为基础,以充分填补当事人损失为原则。我国的法律制度公民财产权的补偿原则和标准方面存在着诸多缺陷,基于公益征收之特殊性及现实条件限制,现实的补偿只能是不断接近理想补偿的公正性补偿。  相似文献   

15.
执行程序在价值取向上注重效率,故执行异议前置审查程序中判断执行标的实体权属遵循《物权法》的物权公示原则。与之相衔接,执行异议之诉则立足实质正义,力求探知真实的权利状态,按照《执行规定》第17条公正判断案外人是否具备“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共同共有、占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债权请求权等在一定条件下均可能成为“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物权法》与《执行规定》第17条是案外人执行异议机制不同阶段的实体法依据,两者并无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从传统的社会形态向现代化的社会形态迈进的过程中,法治伦理面临着在"应然"与"实然"之间悬置的尴尬。法律领域内应然状态下的权利义务对等和利益负担一致,与事实层面上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和利益负担不一致,成为法治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问题。要实现对我国法治伦理的完善,应当在法治伦理化和伦理法治化进程中,坚持正义原则的要求,走一条以程序正义为基点和出发点的法治伦理之路。  相似文献   

17.
公共物权纠纷产生的原因是法律依据不足,在目前《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公共物权管理的条文中缺乏明确的公共物权的界定和具体操作细则,小区公共物权的确认是一大难题;物业管理企业竞争无序,物业管理质量出现趋同化,劣币驱逐了良币;业主自身素质低、收入水平低、消费权利不完整,普遍对业主自治管理缺乏认识,自治能力差,只有加强法制建设、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提高业主自身素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对即将通过的《物权法》中有关公共物权的部分条文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8.
侵权责任法在产品责任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该制度的设立具有公正、正义和秩序等法理基础和正当性。现阶段除了产品侵权需要严加惩罚外,笔者认为其他恶性的、严重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造成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行为也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同时立法应从保护被侵权人利益和维护社会正义出发,应适当扩大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主体范围。  相似文献   

19.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权立法的重点和难点。物权法草案在规定集体所有权时,继续使用了集体所有一词,这使得集体所有权主体模糊的弊端依旧。构造集体土地所有权,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则,还须考虑农村土地的功能、社会的意识传统以及制度的变革成本。鉴于农民集体在实践中的需要。可将农民集体构造成一种特殊的法人。法人成员身份以农村户籍为标志,成员按照法人的意思表示规则平等地行使成员权。物权法无须对集体所有权客体进行列举,只需对集体财产权利的变动做出规定。最后,要建立农村集体法人的治理结构,农民集体成员通过法人机关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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